⑴ 審計程序主要包括哪幾個階段
1、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機關應根據國家形勢和審計工作實際,對一定時期的審計工作目標任務、內容重點、保證措施等進行事前安排,作出審計項目計劃。
2、審計准備。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並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上級審計機關對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應當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每個審計組實施審計前應當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具體的審計實施方案。
3、審計實施。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取得證明材料,並按規定編寫審計日記,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4、審計終結。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應當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徵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
(1)審計程序的階段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詢問程序獲取審計證據的特徵:
(1)知情人員對詢問的答復可能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尚未獲悉的信息或佐證證據;
(2)對詢問的答復也可能提供與注冊會計師已獲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信息;
(3)在某些情況下,對詢問的答復為注冊會計師修改審計程序或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提供了基礎;
(4)在詢問管理層意圖時,獲取的支持管理層意圖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
(5)針對某些事項,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書面聲明,以證實對口頭詢問的答復。
⑵ 什麼是審計程序一般審計程序有哪些
審計程序是指審計師在審計工作中可能採用的,用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的程序。一般審計程序表示審計工作從開始到結束的整個過程,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即計劃階段、實施審計階段和審計完成階段。具體如下:
1、審計計劃階段,各級審計機關為履行審計職責而對計劃期內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作出統一安排,指導著一個地區、一段時間內的審計工作。只有切實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才能充分利用現有審計資源,合理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覆蓋面,保證審計工作高質高效地進行。
2、審計實施階段,指評價內部控制系統,進行財務收支項目實質性審查,進而取得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和作出審計評價等。一方面是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協調配合的過程,另一方面則是審計人員自身實施審查與取證的過程。
3、審計終結階段。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應當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徵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
(2)審計程序的階段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審計程序實施的及時性
內部審計機構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一個部門,內部審計人員是本部門、本單位的職工,因而可根據需要隨時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問題進行審查。
可以根據需要,簡化審計程序,在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及時開展審計;可以通過日常了解,及時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或問題的苗頭,並且可以迅速與有關職能部門溝通或向本部門、本單位最高管理者反映,以便採取措施,糾正已經出現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⑶ 審計過程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什麼
審計過程分為五個階段,每個階段的名稱和主要工作分別是:
1、接受業務委託階段:
本階段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評價審計對象的可審性;決策是否考慮接受委託;商定業務約定條款;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等。
2、計劃審計工作階段:
本階段主要包括:在本期審計業務開始時開展的初步業務活動;制定總體審計策略;制定具體審計計劃等。計劃審計工作不是審計業務的一個孤立階段,而是一個持續的、不斷修正的過程,貫穿於整個審計業務的始終。
3、實施風險評估程序階段:
本階段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包括確定需要特別考慮的重大錯報風險(即特別風險)以及僅通過實質性程序無法應對的重大錯報風險等。
4、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階段:
本階段主要工作包括:注冊會計師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五、完成審計工作和編制審計報告階段:
本階段主要工作有:審計期初余額、比較數據、期後事項和或有事項;考慮持續經營問題和獲取管理層聲明;匯總審計差異,並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或披露;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財務報表;與管理層和治理層溝通;評價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報告等。
(3)審計程序的階段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審計過程包括審計准備、審計實施、審計終結等環節。審計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的「載體」和關鍵。
審計過程的質量控制分為:
(1)審計准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在審計業務開展前,全面、細致的審計准備,一方面可以使審計工作從開始實施,就為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打下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還可以大大節約具體審計過程的時間,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關鍵,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不好,整個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就成了無根之木。所以,加強對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對保證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3)審計終結後的質量控制:
做好審計終結後的質量控制,對於適時總結工作經驗、保存審計檔案資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⑷ 審計報告階段的程序是什麼
審計報告階段的程序是:
報告(含正文、報表及附註)的形式(字體、格式、文字大小)是否符合統一要求;
報告的意見類型是否恰當;
非標准意見報告的理由及影響程度是否表述清楚;
如有期初數調整,調整理由是否充分並符合有關規定;
報表附註中需披露的事項是否無遺漏;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之前進行的復核是否均已得到滿意的執行?
是否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包括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
是否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和設計、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是否在審計各階段恰當運用了分析程序,包括對財務報表的總體復核;
是否對所有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實施了實質性程序;
是否對現金(包括銀行存款)進行了重點審計,並對不符的情況進行了調整或說明;
對應進行函證的科目是否按規定進行了函證,並對函證結果進行統計和分析。對無法函證的項目是否採取了替代程序;
對存貨是否實施了監盤程序,並形成監盤結論;
對固定資產是否進行了實物盤點,並取得了主要資產權屬證書;
對長期投資項目是否獲取了被投資單位已審會計報表,對未經審計的報表是否採取了適當的審計或審閱程序;是否索取了投資合同、協議、重大投資項目資料、董事會決議等證據;
是否對各項重大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和轉回的依據進行了重點關注;
對於長短期借款是否查閱了借款合同,並進行了利息測算;
對收入和成本及各項費用是否進行了確認;
對所得稅是否進行了復算;
對持續經營能力、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是否進行了關注;
對重要環節控制點存在的審計風險判斷是否恰當;
是否對關聯交易的真實性、價格的公允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進行了充分關注。其中包括對於企業與非正常業務關系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偶發性交易或重大交易、缺乏明顯商業理由的交易、實質與形式明顯不符的交易,以及交易價格、條件、形式等明顯異常或顯失公允的交易;
對首次審計的客戶是否按1331號准則要求對期初數進行了審計?
供參考。
⑸ 審計程序概念是什麼
審計程序是指審計師在審計工作中可能採用的,用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的程序。
一般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即計劃階段、實施審計階段和審計完成階段。
主要工作包括: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與被審計單位簽訂業務約定書;初步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確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審計風險;編制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進行控制測試;對會計報表項目進行實質性測試;整理、評價執行審計業務中收集到的審計證據;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形成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報告。
(5)審計程序的階段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具有實施情況:
1、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機關應根據國家形勢和審計工作實際,對一定時期的審計工作目標任務、內容重點、保證措施等進行事前安排,作出審計項目計劃。
2、審計准備。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並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3、審計實施。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取得證明材料,並按規定編寫審計日記,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4、審計終結。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應當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徵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
⑹ 審計過程幾個階段
在注冊會計師審計實務操作中,一些審計人員一到被審計單位,就埋頭查看並抄寫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帳簿,做些簡單的試算平衡,就形成審計工作底稿。由於這樣的審計工作底稿只是簡單地抄寫會計帳簿上的一些數字,而沒有審計過程記錄,也沒有注冊會計師專業判斷或審計結論,不能說明任何問題,是無用的底稿。為克服審計人員只是簡單地抄寫會計帳形成審計工作底稿的錯誤做法,注冊會計師在形成審計工作底稿時必須強調以下兩點:
1.注冊會計師要根據報表項目的性質和特徵,專業判斷審計該項目需要形成幾張工作底稿。一般,審計會計報表項目可形成三個層次的底稿:
(1)對報表項目余額或發生總額的確認(審定表);
(2)余額或發生額總數的明細化(明細表);
(3)查證核實表(檢查表、盤點表、計算表)。但如果報表項目比較簡單,明細項目不多,則審定表與明細表可結合起來,此時審定表中既有總數又有明細數,甚至查證核實比較簡單的,也可直接記錄在審定表中。在實務中,每一項目審計能形成幾張工作底稿,要根據專業判斷而定。
2.在每一張審計工作底稿中,必須有審計說明和審計結論,來記錄注冊會計師的軌跡及專業判斷。審計說明包括:
(1)底稿用到的標識含義的註明;
(2)注冊會計師審計時實施的程序及發現的問題;
(3)注冊會計師審核的每一層次底稿之間以及與其他底稿之間數字的勾稽關系。審計結論是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就符合性測試而言,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某項內部控制的滿意程度以及是否可以信賴;就實質性測試而言,是指注冊會計師對某一審計事項的余額或發生額是否可以確認。
在審計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審計會計報表,往往側重於查出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的差錯和舞弊,並且只把查出的問題作記錄,形成相應的工作底稿。這種做法給人們一種錯覺,認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就是查差錯,從而使許多注冊會計師往往只注重查錯防弊而忽視了報表審計的科學性和程序性。為克服這種錯誤認識,注冊會計師必須在觀念和程序上有所轉變:
1.在觀念上,審計目標要從查錯防弊扭轉到對會計報表的「三性」發表審計意見,以增強會計報表的可信性。會計報表的審計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發表審計意見。這一審計目標決定了會計報表審計的范圍、審計的過程、審計證據的收集和評價及審計報告等。
2.在程序上,注冊會計師要嚴格按照必要的審計程序實施審計業務,無論是否查出問題,只要是實施過的程序,必須記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但同時要注意,注冊會計師在記錄審計過程及其結論時,既要保證軌跡記錄,把實施的審計程序都記錄下來,又要按照重要性的原則,作出專業判斷,簡明扼要地記錄重要事項,不要把審計工作底稿記成流水帳。
另外,建議你可以參考《審計原理與實務》,《最新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實務操作指導全書》,《獨立審計准則與審計實務操作指南》三本書,一般書店都可以買的到。
⑺ 審計流程包括哪幾個階段
1、審計計劃階段。
一是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二是編制審計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審計目標、范圍、內容和重點等。
2、審計實施階段。
一是由審計機關確定審計組組長,選派合適的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
二是制發審計通知書,在實施審計3日前送達被審計單位,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直接持審計通知書進行審計;
三是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評估被審計單位存在重要問題的可能性,確定審計應對措施;
四是編制審計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審計目標、范圍、內容、重點及措施等;
五是實施審計,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出審計記錄。
3、審計報告階段。
一是審計組起草審計報告;
二是徵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批後,應當以審計機關的名義書面徵求被審計單位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若10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審計組應當針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書面意見,進一步核實情況,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作必要修改,連同被審計單位的書面意見一並報送審計機關;
三是復核審計報告。審計組所在業務部門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等業務文書、相關審計證據材料進行復核;
四是審理審計報告。審計機關審理機構對審計組所在業務部門復核修改後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等審計項目材料進行審理;
五是審定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原則上應當由審計機關審計業務會議審定,特殊情況下,經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授權,可以由審計機關其他負責人審定;
六是簽發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經審計機關審定後,由審計機關負責人簽發。
⑻ 審計程序的准備解階段是哪些
包括准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和處理階段
⑼ 審計程序包括那幾個程序,每個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
計程序
一、含義:審計程序為完成審計工作所需詳細步驟的審計程序,亦指出在審計底稿中證據的位置。審計程序對審計人員而言,就好像地圖對旅行者,沒有審計程序,審計人員可能查核方向錯誤或沒有使用最快最好的查核方法,以致浪費時間和成本。
二、審計程序的類型(8種)
(一)檢查記錄或文件
檢查記錄或文件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檢查記錄或文件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所包含或應包含的信息進行驗證。
(二)檢查有形資產
檢查有形資產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檢查有形資產程序主要適用於存貨和現金,也適用於有價證券、應收票據和固定資產等。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一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三)觀察
觀察是指注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執行的程序。例如,對客戶執行的存貨盤點或控制活動進行觀察。
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於觀察發生的時點,並且在相關人員已知被觀察時,相關人員從事活動或執行程序可能與日常的做法不同,從而會影響注冊會計師對真實情況的了解。因此,注冊會計師有必要獲取其他類型的佐證證據。
(四)詢問
詢問是指注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詢問本身不足以發現認定層次存在的重大錯報,也不足以測試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注冊會計師還應當實施其他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五)函證
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的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例如對應收賬款余額或銀行存款的函證。通過函證獲取的證據可靠性較高,因此,函證是受到高度重視並經常被使用的一種重要程序。
(六)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注冊會計師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准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通常包括計算銷售發票和存貨的總金額,加總日記賬和明細賬,檢查折舊費用和預付費用的計算,檢查應納稅額的計算等。
(七)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重新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例如,注冊會計師利用被審計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重新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並與被審計單位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比較。
(八)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一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