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起訴法院程序怎麼走
起訴法院的程序如下:
1、撰寫民事起訴狀,根據被告的人數提供起訴狀的副本;
2、起訴狀准備好後,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訴訟;
3、法院先受理後,拿著受理通知書到指定的銀行繳納受理費;
4、如果都符合需要寫好起訴書攜帶身份證、證據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起訴需要的資料如下: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5、法院通知被告舉證;
6、法院發送傳票,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和地點;
7、開庭審理;
8、法院判決,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9、判決書生效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㈡ 法院起訴流程
法院起訴流程如下:
1、先把法院的管轄地給確認下來,如果是對欠錢方進行起訴,那可以選擇欠錢方住的地方、合同執行的地方以及簽合同的地方,或者是起訴方所住的地方等;
2、確定以什麼樣的方式起訴,我們國家在起訴方面有兩個規定,一個是以書面的形式起訴,另一個是以口頭的方式起訴。一般情況下是要求書寫起訴狀的,只有特殊情況就是起訴狀確實沒有辦法進行書寫,才能使用口頭起訴的形式。口頭起訴要通過法院把起訴方口頭所闡述的事實記進筆錄里,並且把事情告訴給當事方,讓其知曉;
3、提交起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起訴狀上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狀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簽名或者蓋公章。因此,原告在書寫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並遞交人民法院。
原告應當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比如自然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被告主體信息提交復印件即可);主體是企業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比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收發貨憑證以及往來信函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㈢ 起訴法院程序怎麼走
法律分析: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
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判、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表面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認可,能夠提議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能夠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判、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議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掠奪。
㈣ 去法院起訴流程怎麼走
去法院起訴的流程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個人去法院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去法院起訴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訴狀,一般包含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受訴人民法院;
2、當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條及轉款憑證作為民間借貸案件的重要證據;
4、授權委託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㈤ 上法院起訴流程怎麼走
法院 起訴的流程 : 一、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後列明訴訟請求,最後把事情原委寫清楚; 二、帶上起訴狀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三、立案後,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給原告送達舉證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㈥ 向法院起訴的程序
一、向法院起訴的程序是怎樣的
1、去法院起訴的流程如下:
(1)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後列明訴訟請求,最後把事情原委寫清楚;
(2)帶上起訴狀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後,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給原告送達舉證通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去法院起訴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訴訟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㈦ 法院起訴流程
法院起訴流程具體如下:
1、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