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通過訴訟追索撫養費
法律分析:通過訴訟追索撫養費的流程如下: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要先提交起訴狀,提交相關證據材料,法院立案審查的,會通知當事人七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立案;受理案件後,會將起訴書副本送達當事人,對方當事人答辯,通知當事人交換證據;公告開庭時間;開庭審理,宣判同意的,當事人自動履行或者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如果不同意的,可以裁定或者判決;不服裁定或者判決的,可以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Ⅱ 離婚後追要撫養費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離婚後追要撫養費的方法:協商、起訴。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Ⅲ 起訴孩子撫養費的程序
法律分析:起訴孩子撫養費的程序如下,首先,要以孩子的名義寫一封投訴信,投訴信的內容就是找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收取孩子的撫養費。其次,要將投訴信交到沒有支付孩子撫養費一方的所在地法院,法院受理後然後等待審判,開庭前准備證據、離婚協議或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Ⅳ 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
索要孩子撫養費的方法:1、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決定撫養費的具體金額和支付方式;2、經過人民法院判決後,一方拖欠撫養費的,向人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3、協議離婚的,要經過法院訴訟程序,提交民政部門的離婚協議;4、如果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的,那麼就只能走法院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Ⅳ 撫養費起訴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起訴撫養費的程序即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具體訴訟程序如下:1、起訴,寫好起訴狀提交到法院。2、受理,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7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3、審理前的准備;四、開庭審理的時間是在答辯期屆滿並做好必要的准備工作後進行,開庭審理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還要在開庭前3日發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若干具體意見》
第八條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九條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第十條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Ⅵ 討要撫養費要走什麼程序
解決不給撫養費的辦法有:一是夫妻雙方協商二就是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另外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裡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制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裡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Ⅶ 追要孩子撫養費得走什麼程序
追要孩子 撫養費 得走什麼程序? 自行調解,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拿 身份證 、 結婚證 或者 離婚證 、 起訴書 、相關 證據 材料到法院 立案 庭起訴 對於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爭取子女的撫養費案件,如果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 一審 審結需要六個月;如果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審結需要三個月,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1、 撫養費的標准一般按月 工資 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 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 撫養 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 婚姻法 》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 醫療費 。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准(20~30%比例)范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對十八歲周歲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撫養費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周歲。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同時《婚姻法》第21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婚姻法》解釋(一)第20條規定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撫養費的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 撫養費標准 過低等。 3、離婚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能單獨改變孩子的姓氏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根據以上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同時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費是沒有撫養孩子的一方所必須要給的費用,而這筆費用還必須要給到孩子有民事能力的時候才能終止,而對於拒付的,那麼就可以直接走訴訟的程序來讓法院給出一個公平的判決,所以,一定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Ⅷ 追加撫養費流程是什麼啊
追加撫養費的流程,應當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五條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更多關於追加撫養費流程是什麼啊,進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078d331615834057.html?zd查看更多內容
Ⅸ 如何追索子女撫養費
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我國的經濟在迅速發展,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越來越復雜,交往的廣度也越來越大。社會中夫妻的 離婚 率越來越高,隨之而來的各種問題也浮出水面,於此同時法律也漸漸健全。關於怎麼樣去追索 子女撫養費 問題,在我國法律當中有著明確的規定。首先確定什麼是 撫養費 ,然後才是考慮如何追索的問題。 在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明確的確立了撫養費是指那些承擔未成年人在教育、生活等方面費用的 監護人 ,但如果有一方不能很好或者不願履行 撫養 義務時,給未成年兒童支付相應的費用。那麼另一方是有權利去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申請向對方索要有關孩子的撫養費。 1. 關於離婚後怎樣去索要子女撫養費,是需要分不同的情況考慮。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 協議離婚 產生的 經濟糾紛 ,人民法院應該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裡面的第8項有規定:兩方的 離婚協議 中有對在 離婚後財產分割 的內容款項或者是雙方當事人因為離婚而對財產的分割上達成一致的協議,那麼這個協議就是對夫妻雙方都是具有法律上面的約束力的,當事人如果是因為履行上面所說的關於 財產分割 協議而導致的糾紛,從而提出的 訴訟 申請,那麼人民法院是會應當受理這種申請的。」 2. 對於通過協議進行離婚的,同時協議中明確說明不用支付子女撫養費,擁有 子女撫養權 的人就不可以再索要子女的撫養費用,但是,當發生意外,從而導致無法或者是沒有任何能力來支付子女的相關所需費用時,此時,還是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與另一方索要撫養費用,若果協商起不到作用時,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另一方解決撫養孩子所需的相關費用。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以子女 代理 的身份進行起訴,而且法院也要是另一方的戶口所在的區域。 通過協議進行離婚的,同時協議中明確說明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可以用協議作為 證據 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可以向法院提供另一方的的財產證明,申請 強制執行 協議中的內容。法院會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比如資產凍結或者司法拘留。
Ⅹ 如何通過訴訟追索撫養費
您好,首先向您確認,您希望追索撫養費是源於對方不履行其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或是您希望提高撫養費的數額,不同情形的分析如下:
1對方未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您可向人民法院要求裁定先予執行,家與家律師提醒您,先予執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生活或生產經營;(2)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也可能要求您作為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人民法院要求您提供擔保,您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能駁回申請。
2對方履行了撫養費的義務,但是您需要提高撫養費數額的,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情形,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1)原定的撫養費已經不足以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2)實際需要已經超過原定數額;(3)其他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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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
1.《民法典》第58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2.《民事訴訟法》第109條: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緊急情況需要先予執行的
3.《民事訴訟法》第110條: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4.《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