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股東退股的程序
法律分析:第一,協商價格。協商價格是退出股東和其他股東談判的結果,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則公司可以按照協商的價格收購股份。
第二,章程事先約定的價格或者計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約定公司收購股份的價格,作為以後可能發生股份收購時的價格。由於公司的財產價值是隨時變動的,事先約定好的價格可能會高於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實際價格,也可能會低於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實際價格,有時可能會有比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約定好計算方法是比較靈活的做法。
第三,司法評估價格。當提出退股的股東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達不成一致意見時,訴訟就會成為最後的選擇。在訴訟過程當中,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評估的申請,由法院委託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退股的權利,必須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
⑵ 公司股東如何退出公司股東怎麼退股
1、協商解決
首先應當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股東進行協商,徵求他們的意見,擬定股權轉讓的方案。這樣做,一方面盡量擴大公司內部股權轉讓的范圍,另一方面也讓股東大會預先形成相對一致的意見。
2、股東大會
股東退出股權,需要進行股權轉讓,公司其他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股東退出股權(股權轉讓)需要召開股東大會,根據公司章程的約定,一般需要半數以上股東或者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才可以退出。
3、非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
如果公司遲遲不召開股東大會,公司其他股東又沒有明確購買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東可以根據公司章程,和其他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通過股權轉讓,退出股東身份。
4、走法律程序
公司沒有正當理由,既不承認和他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也不召開股東大隊決定轉讓事宜。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糾正公司的違法行為,通過法院判決或裁定,轉讓股權退出股東。
5、股東變更
公司通過股東退出股東身份,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登記手續變更完畢後,就從法律上真正退出股東身份了。
⑶ 有限公司股東退出辦理流程
應該先由公司股東會通過決議,同意你轉讓股權;然後你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再辦理有關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和股東名冊變更手續。所謂公司股東退股,可以根據股東退股的方式不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種,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第二種,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
⑷ 公司股東怎麼退出公司
公司股東退出公司的方式如下:
1、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轉讓,公司股東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另一股東,且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股權轉讓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
2、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對外轉讓需要履行一定的內部程序;
3、通過行使異議股東股權回購請求權退出公司;
4、通過解散公司退出公司,解散公司,是最為干凈利索的一種退出方式,當然,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5、公司減資。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
6、要求公司回購,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
⑸ 股東退出公司的程序
1、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股東要求退出公司時,首先應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所謂合理的價格,即公開市場上一般人認可的價格。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如果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股權收購事項依法作出裁判。
⑹ 股東退出需要什麼手續
股東退出需要的手續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是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需要公司股東半數同意才可以。公司回購股份的話,需要開股東大會決議,並且超過2/3同意才可以回購。同意之後應該及時的去辦理轉讓手續。
【法律分析】
1、股權轉讓,應該說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為公司法規定,公司其他股東如果不同意轉讓給別人,就需要自己購買,所以,只要有人肯作為受讓方,股權轉讓在法律上就沒有障礙。2、公司減資,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說,公司以其減少的注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這種方式的好處是:不需要另行籌集股權的購買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以及配合,因為,公司減資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同時,公司減資的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公告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償還或擔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較長。所以比較適合於公司其他股東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沒有或沒有較多債務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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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公司股東怎麼退出
一、正面回答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減資、公司回購、解散公司等方式退出。
二、詳細分析
股權轉讓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公司減資。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要求公司回購,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解散公司,是最為干凈利索的一種退出方式,當然,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三、公司股東退出流程是什麼?
1、股東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
2、撤股股東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3、公司其他股東表態;
4、撤股股東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5、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
⑻ 退出公司股東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股東退出的手續,具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