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文的發文與收文程序有哪些
發文辦理程序:起草,審核,簽發,復核,登記,印製,核發。
收文辦理程序:簽收,登記,初審,承辦,傳閱,催辦,答復。
❷ 收文辦理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收文辦理的一般程序為:簽收、啟封、登記,擬辦、請辦、批辦、分發、承辦,組織傳閱、催辦,處置辦畢公文。
第一階段:公文的收受與分流。具體包括:簽收、啟封、登記。這一階段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正確收受來自各有關方面的公文。
1、簽收,指收到有關公文並以簽字或蓋章的方式給發文方以憑證。具體指履行規定的確認、清點、核對、檢查、簽注手續後,機關設置的外收發人員、通訊人員分別從發文機關、郵政部門、機要交通部門、機要通信部門、文件交換站,或者通過自備通信設備收取公文。急件應當註明簽收的具體時間。
2、啟封,公文統一或分別由辦文人員簽收後,統一啟封或徑送有關領導者親啟。
3、登記,收文辦理過程中就公文的特徵和辦理情況進行登記。收文登記,一般分為閱件登記和辦件登記兩類。登記過程中,應當將公文標題、密級、發文字型大小、發文機關、成文日期、主送機失份數、收文日期及辦理情況逐項填寫清楚。有些機關的登記還分為外收文登記和內收文登記。
第二階段:辦理收文,具體包括:擬辦、請辦、批辦、分發、承辦。這一階段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對收文的閱讀、分析研究,從中獲取信息,了解或解決其所針對的事務或問題。
1、擬辦,秘書部門或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經過對公文進行認真的閱讀分析,提出建議性的辦理意見,並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供有關領導者審核定奪,作出指示。
2、請辦,也叫注辦,指機關辦公廳(室)根據授權或有關規定將需要辦理的公文注請主管領導人指示或者主管部門研辦。對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指明主辦部門。
3、批辦,指機關領導者或部門負責人對公文(包括公文的擬辦意見)進行認真閱讀分析之後,提出處置意見。
4、分發,指秘書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或者領導人批示將公文分送有關領導人和部門。
5、承辦,指對需要辦理的公文進行實質性的處理,解決公文所針對的問題。凡屬承辦部門職權范圍內可以答復的事項,承辦部門應當直接答復呈文機關;凡涉及其他部門業務范圍的事項,承辦部門應當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辦理;凡須報請上級審批的事項,承辦部門應當提出處理意見或直接代擬文稿,一並送請上級審批。
第三階段:組織傳閱與催辦。
1、傳閱,指公文處理機構根據領導人批示或者授權,按照一定的程序將公文送有關領導人閱知或者指示。組織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傳、誤傳和延誤。公文傳閱的方式有很多,目前最普遍採用的方法是輪輻式傳閱法。這就是以公文傳閱工作人員為中心點,以閱讀審批公文的領導人為外圈,由中心點開始送給第一個人閱看,第一個人看畢退回中心點,再由中心點傳給第二個人看,依次下推,每傳閱一人都經過中心點。公文走過的路線,呈車輻條狀,因而得名。這種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公文,完全掌握公文的行蹤,避免中途積壓和傳遞斷線,還可以合理調整閱文人的次序。
2、催辦,指公文處理機構對公文的承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催辦貫穿於公文處理的各個環節。對緊急或者重要公文應當及時催辦,對一般公文應當定期催辦,並隨時或者定期向領導人反饋辦理情況。
第四階段:處置辦畢公文,包括:清退、銷毀、暫存、立卷、歸檔等。
1、清退,經過清理將有關辦華的收文按期退歸原發文機關或由其指定的有關單位。清退的意義在於維護公文的安全,防止錯誤擴散,避免出現工作中的被動局面和不良影響,維護公文的權威性與有效性。
2、銷毀,以各種方式和手段對失去留存價值或留存可能性的辦華公文所作的毀滅性處理。其意義在於保守公文中的秘密,避免無用公文的干擾,減少公文管理中無效的工作量。銷毀秘密公文,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經主管領導人批准後,由2人監銷,保證不丟失、不漏銷。個人不得擅自銷毀公文。
3、暫存,暫時留存保管一部分具有很高查考價值的重份公文(一份已立卷歸檔)和受多種因素制約一時難以准確判定是否應予銷毀的公文。其意義在於方便日常查考,減少檔案部門的工作壓力,挽救確有留存價值的公文使其更充分地發揮效用。
4、立卷,將辦理完畢且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公文編立成為案卷(公文的集合體,檔案管理的基本單位)。其意義主要在於:保護公文,避免破損與散失;使公文化零為整,將零散公文按特定聯系組成新的整體,從而便於查找和利用,更有效地滿足人們系統查考利用公文的客觀需求;為檔案工作提供管理的對象,為檔案事業奠定基礎。
5、歸檔,將編立好的案卷及案卷目錄按規定的時間和質量要來移交檔案部門作為檔案保存和管理。其意義在於使辦理完畢的有查考價值的公文完成其向檔案轉化的過程,使公文能更充分地發揮其歷史效用。
❸ 收文辦理主要程序
收文辦理主要程序是以下幾點:
1、簽收。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逐件清點,核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並註明簽收時間。簽收涉密公文應當確認公文份號;
2、登記。對公文的主要信息和辦理情況應當詳細記載;
3、初審。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進行初審。初審的重點是:是否應當由本單位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文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經初審不符合規定的公文,應當及時退回來文單位並說明理由;
4、批辦。對符合規定的公文,按照批辦性公文和閱知性公文提出擬辦意見, 按程序送領導閱批或者交有關部門辦理。公文的傳批、傳閱順序原則上按照公司領導的排序,傳批件由後向前送批,傳閱件由前向後送閱; 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 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
5、 承辦。承辦部門要建立收文登記制度,確定兼職文書人員,負責簽收、登記、傳遞、催辦、退銷。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不得延誤、推倭。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當及時予以說明;
6、 傳閱。 根據領導批示和工作需要將公文及時送傳閱對象閱知或者批示。需要在傳閱、傳批的同時先行辦理的,應當將原件及領導批示復印後交有關部門閱辦。辦理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一般不得在部門、個人之間直接橫傳,確保不漏傳、誤傳、延誤;
7、催辦。送領導批示或者交有關部門辦理的公文,文秘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公文的辦理進展情況,督促承辦部門按期辦結。緊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應當由專人負責催辦;
8、答復。公文的辦理結果應當及時答復來文單位,並根據需要告知相關單位。
【法律依據】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第三十條 收文辦理指對收到公文的辦理過程,包括簽收、登記、審核、擬辦、承辦、催辦等程序。
❹ 屬於收文辦理程序的是
法律分析:收文辦理的一般程序為:簽收、啟封、登記,擬辦、請辦、批辦、分發、承辦,組織傳閱、催辦,處置辦畢公文。 第一階段:公文的收受與分流。 具體包括:簽收、啟封、登記。 這一階段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正確收受來自各有關方面的公文
法律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第十條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機密」級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第三十三條 承辦部門收到交辦的公文後應當及時辦理,不得延誤、推諉。緊急公文應當按時限要求辦理,確有困難的,應當及時予以說明。
第十二條 起草公文必須嚴肅認真,應當遵照以下原則:符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整准確體現發文意圖,並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一切從實際出發,分析問題實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辦法切實可行;深入調查研究,充分進行論證,廣泛聽取意見;觀點鮮明、主題突出、內容簡潔、表述准確、文風清新。
❺ 收文辦理流程的6個步驟
收文辦理的主要程序:
1、簽收: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逐件清點,核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並註明簽收時間。
2、登記:對公文的主要信息和辦理情況應當詳細記載。
3、初審: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進行初審。
4、承辦:閱知性公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范圍後分送。批辦性公文應當提出擬辦意見報本機關負責人批示或者轉有關部門辦理;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5、傳閱:根據領導批示和工作需要將公文及時送傳閱對象閱知或者批示,一般以辦公室或辦公廳為傳遞媒介。辦理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傳、誤傳、延誤。
6、催辦:及時了解掌握公文的辦理進展情況,督促承辦部門按期辦結。緊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應當由專人負責催辦。答復:公文的辦理結果應當及時答復來文單位,並根據需要告知相關單位。
收文指收進外部送達本機關、單位的公務文書和材料,包括 文件、電報、信函、內部刊物、資料,其他文字資料。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
第二條 黨的機關的公文,是黨的機關實施領導、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的規范格式的文書,是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請示和答復問題,報告和交流情況的工具。第三條 公文處理是包括公文擬制、辦理、管理、立卷歸檔在內的一系列銜接有序的工作。第六條 黨的機關的辦公廳(室)應當設立秘書部門或者配備秘書人員具體負責公文處理工作,並逐步改善辦公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秘書人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工作積極,作風嚴謹,遵守紀律,恪盡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