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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靜脈評估程序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2-12-15 05:12:43

Ⅰ 什麼叫靜脈化療

靜脈化療就是通過靜脈輸液的方式進行化療,暨全身化療;相對應的叫局部化療,也就是將化療葯物直接注射至病灶,例如肺癌患者,直接通過胸腔注射給葯。相比較,靜脈化療更徹底,但是副反應更大。

Ⅱ 靜脈輸注高濃度溶液及化療葯物外滲的處理方法

1. 患者發生外滲,立即停止輸液,若是化療葯物立即回抽漏於皮下的葯液,然後拔除針頭。
2. 評估葯物對局部組織的刺激性;局部反應:紅、腫、熱、痛范圍、程度;外滲量;外滲原因。
3. 初步處理常規抬高患肢,避免局部受壓,杜絕外滲下方再次輸液;根據葯物性質使用葯物冰敷或熱敷。
4. 特殊化療葯物外滲時,必要時局部封閉,按指導注射相應的解毒劑,及時告知主管醫生對症處理,告知科室護士長。
5. 做好與病人、家屬的溝通,必要時請皮膚科會診,協助醫生處理,局部組織壞死請燒傷科會診。
6. 加強交接班,觀察療效並記錄,詳細描述外滲經過、葯物名稱、量、處理方法、局部皮膚情況、處理後效果。
也可以問下專業的醫生

Ⅲ 預防性控制的案例分析

案例:預防性控制在預防化療葯物靜脈外滲管理中的應用 化療葯物在靜脈給葯過程中意外滲漏靜脈外,可導致局部皮膚及軟組織非特異性炎症,表現為輕度紅斑、局部疼痛、腫脹、局部組織壞死,嚴重者甚至經久不愈、潰瘍可深及肌健及關節川。而化療滲透率為0.1%一6%,實際的發生率可能更高。預防性控制是控制的一種類型,是為了避免產生錯誤,在計劃實施前採取的預防措施。新成立的病區,大多數護士未經過化療專業培訓。為防止化療過程中化療葯物靜脈外滲,減少病人的痛苦和醫療糾紛,2001年8月-2004年6月,本病區1100例病人共行靜脈化療4300人次,化療葯物有鉑類、紫杉類、長春鹼類、蔥環類等。通過應用預防性控制理論加強化療葯物靜脈外滲的管理,發生靜脈外滲僅6例,佔0.14%,而且經處理未發生嚴重後果:
加強化療給葯的專業培訓
1)對護士進行化療葯物知識的培訓
通過制定培訓計劃、護士外出學習、專科醫生護士講課、系列專科知識講座、每月讀書筆記交流、組織討論等方法加強培訓。要求每一位護士熟知化療葯物的毒性反應,掌握化療葯物的使用方法,銘記發疙性化療葯名稱(尤其絲裂黴素和多柔比星等抗癌抗生素,長春新鹼和長春地辛等長春植物鹼),掌握滲出處理及化療防護等。通過每周早會提問、護理查房、每月專科理論實踐考核、不定期抽查、讀書筆記檢查等方法進行監督和強化。
2)化療病人靜脈護理的培訓
重點是合理使用靜脈和一次穿刺成功的技巧以及穿刺技術的練習。掌握注射部位和靜脈的選擇:對強刺激性和發疤性葯物,一般採用前臂靜脈,避免在曾做過放療、乳腺癌術後患側肢體實施靜脈穿刺。化療靜脈宜選擇粗直、彈性好、血流通暢、無壓痛、無損傷、易固定的靜脈,避免在同一部位反復穿刺或24h內在被穿刺過靜脈穿刺點的下方選擇穿刺點,兩手臂靜脈交替使用,不主張下肢靜脈化療。
3)加強對護士的思想教育
從職業道德及法律的角度用實例教育護士,從化療葯物外滲給病人帶來的種種痛苦、護士所承擔的責任以及導致醫療糾紛等方面分析,使護士必須高度重視化療葯物外滲的問題。
制定靜脈化療操作流程
1)化療前向病人宣教
2)識別化療葯物的性質
包括發疙性、刺激性、非發疤性化療葯物。對一些新葯,必須詳細閱讀說明書。
3)選擇血管
4)選擇穿刺工具
提倡使用靜脈留置針,透明敷貼固定,便於觀察。
5)外塗葯物
對發疙性、刺激性化療葯物預防性地在注射部位用喜療妥、扶他林燙傷軟膏等外塗,減少進針處隱性外滲。
6)靜脈穿刺熟練
穿刺一次成功,避免反復穿刺造成血管機械性損傷。
7)妥善固定針頭,避免滑脫或刺破血管
8)引路注射及化療後沖洗
按照50一100ml等滲液一化療葯物一100-200ml等滲液的順序輸注,這樣不僅可以防止化療葯物滲出,而且避免葯液滯留於血管內膜。只要液路通暢,應盡早輸人化療葯物。在不影響療效的前提下,化療葯物濃度不宜過高,速度不宜過快,聯合用葯時,應先注人非發疙劑,如均為發疙劑,應先注人稀釋量最少的那種,兩種化療葯之間用等滲液快速沖洗。
9)加強巡視並記錄
10)拔針壓迫
先拔出針頭,再立即用干棉簽按壓穿刺點,壓迫5-10min,勿揉動,以免從針刺點外滲葯物。
建立相關規章制度
1)專科護士用葯制度
未進行化療專業培訓的護士不能進行化療用葯。無護士執照人員不能對當日化療病人進行靜脈穿刺;刺激性、發疤性化療葯物的靜脈穿刺必須由高年資護士完成。加強對實習、進修、新畢業護士的人科教育,指定專人負責帶教,主要針對化療葯物的正確應用。
2)化療前對病人宣教制度
化療前由總責任護士對所有化療病人及陪護進行化療前宣教,尤其是初次化療病人,做好解釋,消除病人的恐懼感,強調預防外滲的重要性,提高對化療外滲的認識,使病人配合治療。化療葯物靜脈滴入過程中,避免手臂活動,如有異常感覺,如局部疼痛腫脹或速度減慢等及時報告護士。
3)化療前靜脈評估制度
每日上午由總責任護士帶領責任護士對當日所有化療病人進行輸液前的靜脈評估,內容包括有無靜脈化療史、靜脈所在肢體情況、該靜脈有無穿刺化療經歷等。根據化療葯物選擇血管,指定專人注射,必要時由醫生行中心靜脈置管。
4)化療中巡視記錄制度
為督促護士加強巡視,建立了化療巡視登記本,將當日所有化療病人集中登記,根據化療葯物性質,每15一30min巡視一次,觀察液體滴人是否通暢,穿刺局部有無變紅或蒼白、腫脹、疼痛等,尤其老年人、感覺不敏感或不配合、神志欠清醒的病人應格外重視,加強看護和巡視,懷疑有滲出時要及早處理。發疙劑短時間內輸人時,必須床邊密切監護直至葯物完全輸人體內。
5)化療結束後的評價制度
每日下午由總責任護士帶領責任護士攜帶化療巡視登記本,對當日所有化療結束病人進行評價:化療葯物是否按時正確輸人;穿刺局部有無滲出和靜脈炎;是否及時處理;留置針是否已拔除;全身反應如何等。每日早晨由總責任護士帶領責任護士在床頭交接班時,對前幾日靜脈化療病人尤其是刺激性、發疙性化療葯物進行穿刺部位評估,並在症狀評估表上記錄。因有些化療葯物因隱性滲出會出現穿刺部位遲發性的反應,如紅腫、疼痛、壞死等。所以,化療結束後需要跟蹤觀察2-3d。
控制是管理活動的五大職能之一,它使整個管理過程得以順利運轉、循環往復。預防性控制要求管理者對計劃運行中會出現的偏離因素及活動的關鍵點有深刻的理解,才能預見問題,採取預防性措施。在護理管理工作中,像各種規章制度、護理常規、技術操作流程、工作程序、人員培訓、工作計劃等都起著預防性控製作用。在設計預防性控制措施時,所遵循的原則都是為了更有效地達成組織目標。據報道,化療葯物在用葯護士未受過嚴格、系統的專業培訓情況下最易發生葯物外滲。因此,加強護士化療專業培訓是最重要的。制定規范的化療給葯流程作為操作指南,起著指導工作的作用。用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來彌補、完善質量控制中的不足。護士長在以上措施的實施中應加強檢查和反饋,確保制度和規范落到實處。

Ⅳ 一般化療為什麼要做4至6次只做2次行嗎

每一種癌症都有自己最佳的化療方案,是根據癌症的特性,化療葯物的特點,患者的身體承受能力能多種因素來制定的。並不是所有的癌症都是化療4至6次的,需要看腫瘤類型,分期,以及所用的化療方案。

如果是腫瘤已經被手術切除,術後的化療稱為輔助化療。

輔助化療的次數,不同腫瘤和不同化療方案,次數是不一樣的,以結直腸癌為例,如果採用奧沙利鉑+希羅達的三周方案,一般需要化療6至8次,如果採用奧沙利鉑+氟尿嘧啶+亞葉酸鈣的兩周化療方案,需要化療10至12次。總的療程半年左右。

化療次數的多少,需要平衡治療效果和副作用,按道理來說,化療次數越多,越能夠殺滅體內可能殘留的癌細胞,但是,很多化療葯物都有累積毒性,使用到一定劑量之後,就不能再用了,否則會出現嚴重的毒副作用,整個人的身體都會垮掉。

如果腫瘤已經發生廣泛轉移,沒有辦法根治,只能做姑息性化療

對於姑息性化療的患者,化療的作用是控制腫瘤生長,或者盡量減緩腫瘤生長和轉移。腫瘤非常的狡猾,一種方案使用一段時間之後,就會出現耐葯的情況,需要不停的更換化療方案,我們稱之為一線化療,一線不行換二線,二線不行換三線化療方案。

由於沒有辦法根治腫瘤,這些患者可能需要長期化療,一般要選擇毒副作用小的,盡量是口服的化療方案,例如長期口服希羅達,替吉奧等化療葯。

如果醫生建議你做4-6次化療方案,那肯定是根據大量的臨床試驗總結而來的,4至6次的治療效果最好,最好能夠完成所有的化療方案。如果身體條件不允許,化療副作用太大,可以考慮減量或者更換化療方案,如果至做了兩次,有可能會影響預後,有可能會出現復發和轉移,只能夠定期復查,如果早期發現復發和轉移,可以及早處理。

應該說,癌症的內科治療並不是隨意而為,任何治療葯物的選擇、治療方案的制定都是有據可查,這個稱為循證醫學依據。化療通常採用的是NCCN指南,NCCN是美國國立綜合癌症網路的簡稱,每年會發布的各種惡性腫瘤臨床實踐指南,不斷的更新、完善,所以得到了全球臨床醫師的認可和遵循。化療一般做4到6次,指的是癌症術後輔助化療,這個是根據NCCN指南來進行的。就像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一樣,每個公民都要遵循,腫瘤科醫生在治療病人時也是遵循醫學的法規,這個法規就是各種腫瘤治療指南,在具體使用過程中可能會根據病人具體情況,包括身體狀況、經濟狀況等做適當的調整,但大的框框是不變的。

那有人要問為什麼指南規定是4至6次,而不是2次,8次,這其中有什麼奧秘。

指南怎麼來的,並不是一堆專家坐下來碰個頭,討論一下得來的,而是無數臨床試驗中得來的數據,經過歸納總結。這些臨床試驗都是多中心的大型臨床對照研究,具有很高的可信度,並經過嚴謹的統計學分析而得出的數據。指南認為,4至6次的化療是最合適的次數,過少的話無法消滅體內殘存的癌細胞,而過多的增加化療次數並不能使復發轉移幾率下降,反而由於化療葯物毒副反應太大,而使得患者免疫能力下降。

一般來說,肺癌,胃癌,食管癌,結直腸癌、卵巢癌等臨床常見惡性腫瘤,術後輔助化療次數為4-6次,肺癌一般提倡4次,消化道腫瘤靜脈化療建議6次為好。而乳腺癌如果使用AC-TH方案的化療一般為8次化療,惡性淋巴瘤也是一般為8次化療。不過,這個也不是完全絕對的,如果患者體質很差,仍然死板的按4-6次化療,可能患者根本無法耐受而使情況變得更糟。所以具體病人具體對待,具體病種也會有所不同。而對於晚期病人來說,化療次數是無法預估的,一般進行2-3周期化療後會全面復查,評估化療療效,療效好可以繼續使用原方案,如果療效差,病情進展,而患者體質尚可,可以換用其他化療葯物和方案繼續化療。臨床上甚至有晚期乳腺癌、結直腸癌和卵巢癌病人經歷十幾二十多次化療,因為這類疾病對化療效果比較好,但容易復發,所以打打停停,病人有時自己都戲謔生命不息,化療不止。

關於化療次數,大部分腫瘤術後都是4至6次鞏固治療,具體根據腫瘤分期,病情情況來衡定。假如這個病人身體狀況差,已經挨不了化療的副作用了,你再繼續化療還有何意義,只能終止。

如果身體狀況好,底子強的,當然是建議做完整個療程,詢證醫學已經明確有各類腫瘤化療的葯物組及效率數據,而不是憑空捏造,相信科學,依據科學。

我印象最深的一個病人,直腸癌中期患者,做了根治手術後化療了六次,效果預後都很好,年前聯系復查,各項指標正常,術後至今已有六年。

化療可以降低腫瘤術後復發率,現在都是靶向葯物治療,效果確切。

順便科普下乳腺癌,乳腺癌應該會是最早攻克的癌症,因為乳腺癌的治療方案中,除了手術及靶向葯物治療,就是化療,效果好,早中期乳腺癌,規范治療預後好,我以前的一個護長就是乳腺癌,發現早,治療早,術後至今已有十餘年,定期復查,沒有復發征像。

臨床治療雖然有規范化的治療流程,但主要還是以病人為主,尤其晚期癌症患者,任何治療對其往往都顯得蒼白無力,最好的治療方法是做好臨終關懷,減少痛苦!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化療次數的不同是腫瘤的部位,類型以及分期有關,對於早期的患者,化療次數較少,預後比較好。

而對於中晚期的患者,一般化療次數較多,預後較差。

對於同一種腫瘤,有些患者化療4次而有些患者化療6次,與患者對化療葯物的敏感性以及臨床分期相關。如果患者對化療葯物比較敏感,一般4次化療即可,而對於不敏感的患者,往往需要行更多次的化療。

如果化療次數少,無法殺死癌細胞會造成二次復發,雖然化療很痛苦,使患者遭受極大的痛苦,但是,化療這種方式能夠殺死癌細胞。

以上就是我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這是長期的循證醫學和臨床醫學總結出來的規律化療次數不少的話,起不到殺滅大部分癌細胞的作用,過多的話有可能對正常細胞造成更大損害,也就是弊開始大於利,所以總結出來4~6次為一般比較合適的次數。

化療方案的制定完全是按照腫瘤細胞的生長規律來制定的。腫瘤細胞在人體內也是分批蘇醒,然後開始復制、繁殖,轉移,我們制定化療方案時是根據腫瘤細胞蘇醒的時差來制定的,即在腫瘤細胞剛剛蘇醒時給與殺滅,這是腫瘤細胞最容易被殺死。

您可能會問,為什麼化那麼多次怎麼還有腫瘤細胞復發?

這種情況是存在的,因為我們無法完全准確預測所有腫瘤細胞的活動規律,做不到完全殺死所有的腫瘤細胞,而只要給予足夠的時間,漏網的腫瘤細胞就會再次擴增、轉移。 1立方毫米的癌組織含有 100 萬個癌細胞開始, 在 1 3 年內腫瘤可以從 1cm 增大至 2 3cm,重量由 1g 增加到 100 300g

另外, 同一個腫瘤組織中可能存在不同的腫瘤細胞,如我們通常會得到鱗癌、或腺癌的病理結果,但往往還有腺鱗癌、鱗腺癌的結果,通常不會將所有的腫瘤細胞都一 一報告出來。而我們選擇的化療方案大多是針對主要致病的腫瘤細胞而制定的。而佔主體的腫瘤細胞被壓制後,那些佔少數的腫瘤細胞已經變成了瘤體的主要成分了。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根據復查結果調整化療方案的原因。

所以,當系統治療腫瘤性疾病採用化療時 ,要按照腫瘤內科醫生制定的系統化療方案進行,並根據治療效果進行調整。

一個化療方案,對於晚期患者來說,做4-6次大部分會出現耐葯。化療時間太長也容易出現免疫力太低及其他相關並發症。對於術後輔助化療,這個時候體內腫瘤已經完全切除,但血液里可能殘留癌細胞,化療的目的是徹底殺滅殘留的癌細胞。一般4-6次化療已經可以達到效果。

這也就會呈現兩種尷尬和糾結的病人。

第一類患者認為化療次數越少對身體傷害越小則越容易恢復,當然了,內心又擔心化療次數比別人少,無法真正徹底殺滅自己體內的癌細胞,所以反反復復糾結。

第二類患者則恰好相反,錯誤認為化療次數越多,體內的腫瘤細胞殺的月徹底,不自主的造成過度醫療的怪相,甚至不乏有患者主動要求增加化療次數的(10年初聽同事講起的一起醫療糾紛投訴,前列腺癌中期本身已經完成了6個周期的化療,經過醫生評估這位患者已經達到非常好的治療效果,可在治療2年後,這位病人非常奇葩的返院要求重新化療,原因就是他自己感覺化療有效,而且擔心體內還有殘余的癌細胞,盡管醫生苦口婆心解釋仍然不能理解,最後甚至跑到投訴部門實名投訴醫生拒收病人……)

說一千道一萬,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一項權威的研究證實只化療2次的患者就一定會復發,4次或者6次的化療就一定不會復發。臨床上也有一部分不做化療或者化療一兩次後無法耐受而終止的患者活得好好地,當然也存在大把按照醫生建議做完化療次數仍然復發的病人。所以回到開頭,次數因人而異,不要太糾結。一般而言早期腫瘤術後化療4次即可;若術中發現有脈管癌栓或淋巴結轉移較多,術後需要進行至少6次及以上的化療,以提高治療效果。

與此同時,大家需謹記,化療次數越多對身體的傷害無疑越大,而且會增加醫療費用,大家最好聽從專業醫生的建議。

我當時化療是定了八次 ,前四次是一種葯,後四次又是另外一種葯

我覺得能堅持化療還是不錯的 ,畢竟是有科學依據的 ,規范的治療只對病有好處

我的病友去南京化療是定了 一個星期一次 。我是21天一次 ,每個地方的治療方案都不一樣

既然去看病,肯定是要相信醫生的 ,我有一個病友,她是胃癌,醫生給他也訂了八次化療

但是化療到第四次的時候,人特別虛弱,化療堅持不下去了 。

然後徵求了醫生的意見。就沒有繼續化療了,改喝中草葯 ,現在幾年過去了,還是挺好的

我們經常一起出來玩 ,感覺她的精神什麼都挺棒棒的 ,她現在天天就跳跳舞

帶帶孫女,感覺生活還是蠻愜意的 ,我覺得 能堅持就堅持,實在堅持不了,不化療要徵求醫生的意見 !

讓醫生改一個方案 ,哪怕不化療改喝中草葯也行 !

通俗點講,就像地里的雜草,噴一次農葯,殺死大部分雜草,但不能全部殺死,所以隔斷時間需要再噴一次。

化療也是一樣,需要連續做幾個療程,這樣才能最大程度殺死癌細胞,當然,化療也有副作用,有些人不能堅持做完全程也可以理解,家屬不忍心患者遭罪,患者太痛苦堅持不下來,這些都是原因。

現買很多化療已經很先進了,有些可以口服的葯物,副作用也比較小。

Ⅳ 化療時如何保護靜脈

掌握和運用保護靜脈的技巧與措施 (1)採用粗大針頭,盡量保留較大血管備用,注射刺激性較大的葯物時,防止葯物漏出血管外,注射前後用生理鹽水沖洗血管,以減少葯物對血管壁的刺激。(2)同時使用幾種化療葯物時,應先注射刺激性大的,兩葯中間注射少量生理鹽水,冬季葯物應適當加溫(嚴禁加溫者除外),但不宜超過室溫。注射前囑患者用熱毛巾熱敷注射部位,使血管充分擴張,易於穿刺。拔針時注意按壓,切勿揉動。(3)注意葯物稀釋濃度,濃度過高對血管刺激性增大,過低影響治療效果。如不慎將刺激性較強的葯物如氮芥類等滲漏至血管外,應及時停葯並處理。(4)某些葯物為了提高療效,如5-Fu需靜脈持續緩慢滴注,應做好局部組織的護理,嚴格執行無菌操作,確保輸液通暢,預防感染及滲漏的發生。(5)對一些易發生過敏反應的葯物,應於注射前用抗過敏葯,如泰索帝常於用葯前6h、12h分別口服地塞米松片9.75mg,以防止發生過敏反應。

2.4 注意學習和應用新技術 如長春瑞賓屬於強刺激性葯物,近來臨床上主張經鎖骨下靜脈穿刺後給葯,以減輕對血管的刺激。

2.5 對患者及家屬進行適當的化療知識宣教 知識宣教是護理化療患者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宣教,使患者了解其化療方案、副作用及預防和處理方法。使患者能較好的耐受化療,配合護理人員保護好靜脈和局部組織。

Ⅵ 什麼是化療評估SD

穩定,Stable Disease。基線病灶長徑總和有縮小但未達PR或有增加但未達PD。

Ⅶ 靜脈化療中如何保護血管

一、血管的選擇 要選擇粗、直、彈性好、血管充盈性好,避開關節、肌腱易於固定的血管,比如上肢大靜脈,此類靜脈無靜脈瓣,葯物在局部的滯留時間短,從而相對的減少了葯物對血管的刺激。盡量不要選擇手背、足背的小靜脈,也不宜選擇下肢靜脈做化療,而且在化療過程中還要注意有計劃的、交替的使用靜脈。 二、注射之前 靜脈注射化療葯物之前應先用生理鹽水建立靜脈通道,回血良好,確保穿刺成功後,再使用化療葯物。 三、提高穿刺成功率: 根據化療葯物的濃度及速度要求選擇合適的針頭,針頭過大易損傷血管,過細容易造成堵塞或滴入不暢而達不到治療要求。對於穿刺沒有把握的血管也不宜做實驗性穿刺。 四、輸液過程中應加強巡視: 輸液過程中加強巡視,及早發現有無液體外滲、局部疼痛等情況,如病人感覺疼痛,即使回血良好,也應該停止在該部位的繼續輸液,如果發現沿靜脈走向出現紅腫、疼痛等情況,一般屬於靜脈炎的表現,此時應該減慢或停止輸液,還可用50%的硫酸鎂濕熱敷以減輕症狀,硫酸鎂主要是由於其高滲作用,促進局部水腫液的吸收及消散。 五、滲漏的處理: 如發現已有外滲,不可立即拔針,可注入5-10ml生理鹽水,注入鹽水雖可加重局部組織腫脹,但可減輕局部葯物濃度,從而減輕葯物對局部組織的刺激,如滲漏較多,可用0.1%的普魯卡因10ml+生理鹽水10ml+地塞米松5mg沿外溢外緣由外向內做點狀注射,其范圍要大於外滲范圍作局部封閉,或者用2%的利多卡因10ml+生理鹽水20ml+地塞米松10mg在超出外滲部位0.5-1cm處封閉,一天一次,連續三天,主要是達到消炎止痛、減輕局部組織缺血缺氧的作用。毒性較小的化療葯物外滲時,可用冰袋冷敷24小時。滲漏初期一般不用熱敷,以免增加葯物吸收而加重組織壞死,但是,對於一些特殊葯物,如奧沙利鉑甘露醇注射液,其毒副作用常有周圍神經感覺異常,病人感覺輸液肢體麻木、疼痛,此時應告知患者注意保暖、不可接觸冰冷食物,不喝冷飲,大多數患者的症狀均可自行消失。 六、化療葯物輸完後 輸液完後繼續滴入生理鹽水,其主要目的是沖洗停留在血管表面的葯物,減輕刺激性,從而達到防止血管變黑的目的。 七、注射完畢拔針後 針眼部位應加壓片刻,並抬高輸液肢體,有利於葯物隨著靜脈迴流。

Ⅷ 化療到底是什麼樣的過程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樓主您好、化學治療簡稱化療、隨著一些癌症術後復發率的增高及預後不能令人滿意的結果、使得化療在臨床愈加應用廣泛、化療一般在術後一個月開始、一個禮拜為一個療程、兩個療程之間隔一個月、共四至六個療程、療程時間內用化學葯物治療、一般靜脈注射化療葯物最常見.紫杉淳、替加弗、順鉑、吉西他濱等都屬於化療葯物、因化療葯物對皮膚有損傷、靜脈輸入時注意患者盡量不要動穿刺部位引起穿刺部位腫大、以免傷害皮膚、化療的過程很痛苦、因此很少有人堅持到最後!以上是我的答案希望能夠解決樓主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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