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軍人結婚需要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1、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
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
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
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張)。
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表。
6、向政治部批查並經政治部審查合格後,發給結婚介紹信。
7、男女雙方本人持介紹信、身份證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進行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貳』 現役軍人結婚的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軍人結婚流程:1.申請。軍人結婚時,必須與未婚妻(夫)親自到雙方中的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非軍人方);(2)居民身分證(或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3)軍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非軍人方須就其婚姻狀況進行簽字聲明)。另外,軍人申請結婚登記時還有以下這些特別的規定:(1)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負責審批;營職、專業技術10級以下軍官和職級相當的文職幹部、士官、軍隊正式職工申請結婚的,由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批;(2)現役軍人結婚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後,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全面、細致的審查。3.登記。經過審查,對於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當注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即確立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第七條 現役軍人申請結婚,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 本人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在擬辦理結婚登記之日前至少30日,經所在黨支部逐級向所在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申請結婚報告表》等材料;
(二) 所在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採取函調等方式,對其結婚對象進行政治考核;
(三) 所在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查同意後,按照規定許可權呈報審批,並附《申請結婚報告表》、《結婚函調報告表》等材料;
(四) 有審批許可權的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批同意後,出具同意結婚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叄』 軍人結婚流程
軍人結婚需要履行的程流程與一般人結婚流程不同,首先應該向單位提供戀愛報告,單位對戀愛對象負責政治審查;隨後軍人應當在結婚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申請,單位負責審查;審查完成之後再到相關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
軍人結婚流程: 登記前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軍人結婚流程: 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
9、義務兵、士官、軍隊院校幹部學員的特殊要求:
(1)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
(2)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
(3)軍隊院校生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
部隊結婚流程: 應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軍人的結婚登記,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部隊結婚流程:登記
出示證件 → 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審查→頒發《結婚證》。
軍人結婚程序: 辦理時限和辦事結果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並書面告知理由。
(經驗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您需解決具體問題,建議您詳細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