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強制執行時一般是生效判決後6個月內結束,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債務人未按照判決或裁定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包括:
1)人民法院製作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民事決定書、財產處罰決定書以及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
2)仲裁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裁決書、調解書;
3)公證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
4)行政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處罰決定書和處理決定書;
5)人民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同意協助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的裁定書及執行令;
6)人民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同意協助執行外國仲裁機構裁決的裁定書。
刑事訴訟是處於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並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民事執行,又稱為民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運用國家的強制力量,在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義務時,強制其履行義務,從而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一種訴訟活動。強制執行的特徵:
第一,執行只是國家機關實施的行為。執行權是國家的一項公權力,只能由國家機關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單位或者公民個人行使。在我國,行使執行權的國家機關是人民法院。
第二,人民法院進行執行活動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根據。這實際上是由民事執行程序的目的決定的。
第三,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具有強制性。
第四,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第五條規定,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委託執行的案件,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辦理完委託執行手續,受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託函件後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❷ 強制執行一般多久可以執行下來
執行有一定的時間程序,不是說幾天立即執行完結的,需要看被執行人是否有資產。如果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那法院執行方式有哪些呢?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針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採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採取這些措施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
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如果對方當事人提供有效擔保並且經過執行人同意批準的,可以申請暫緩執行,若暫緩執行期限已逾期但是對方當事人仍然拒絕履行的,法院有權根據法律條文規定執行被擔保的財產。對於具有法律意義的承諾,當事人主體都有履行的義務,失信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想要知道具體的執行時間是多久,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具體判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一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❸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❹ 法院強制執行大概需要多久
法院 強制執行的程序 時間是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 申請執行書 或者移交執行書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❺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時限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法院強制執行的時限為六個月。《民事訴訟法》第226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❻ 法院強制執行一般要多久
一、 法院強制執行 多長時間是多久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1)債權人申請執行時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收到 申請執行書 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2)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發現財產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3)對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依法採取相應執行措施的;4)其他有條件執行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二、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是怎樣的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債務人未按照判決或裁定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包括:1)人民法院製作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民事決定書、財產 處罰決定書 以及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 刑事判決書 、裁定書;2)仲裁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裁決書、調解書;3)公證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4)行政機關製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處罰決定書和處理決定書;5)人民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同意協助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的裁定書及執行令;6)人民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同意協助執行外國仲裁機構裁決的裁定書。當事人申請執行,必須向法院遞交申請執行書,說明申請執行的事項、理由和要求,並盡可能提供被執行人的開戶銀行賬號及財產情況。當事人可以 委託代理人 代為申請執行。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的,必須向法院提交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 授權委託書 ,寫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三、法院執行方式有哪些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針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採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採取這些措施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四、法院強制執行監督當事人及 利害關系人 認為執行人員的具體執行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人員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應及時處理。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執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人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控告。以上就是 仲裁判決書 下來多久可以去法院 申請強制執行 問題的答案。
❼ 法院強制執行要多久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執行案件一般為六個月。受理期限7個工作日。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
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
(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准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❽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強制執行時一般是生效判決後6個月內結束,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有本院院長批准。法院會採取多種方法執行被申請人的財產,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