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報工傷程序多久在能通過
工傷認定:60日內會作出決定。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B. 工傷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一、首先應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時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決定。
二、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時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延長三十日。
三、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時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經批准可延長十五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 工傷流程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受傷的勞動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勞動能力鑒定。做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在六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日。費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如遭受工傷,需要走法律程序維權的話,分別需要經過如下程序和期限:1、用人單位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勞動者在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最長為60日。2、勞動者自收到認定書之日起,認為構成傷殘的或者存在護理需求的,可以在傷情穩定時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出具鑒定結果。3、另外,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任何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認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一審和二審的審限各為3個月。4、如果工傷認定結論最終維持,勞動者可提起勞動仲裁,主張工傷待遇賠償,勞動仲裁審限為60天。自仲裁裁決送達之日其15日內,雙方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結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壹審審限6個月,二審審限3個月。以上便是工傷維權要走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D. 十級工傷走正規程序許要多久能拿到賠償
一般情況下社保局每季度只統計賠償一次工傷名單和工傷等級賠償金額,大約在收到鑒定等級證書之後的三個月左右。
根據我國的《工傷賠償標准》十級工傷可獲得如下賠償:
醫療費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支付。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醫療期工資,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超過24個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後可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四個月本人工資。(注意!這里所指的工資是所在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E. 工傷認定程序多久做出認定結果
雖然不同主體在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法律方面要求的時效不一樣,不過一旦認定部門受理了申請之後,此時都是必須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出認定結果才行,在這點上規定的就是一樣。那通常工傷認定程序多久才能做出認定結果呢?下面就讓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申請工傷認定要准備哪些材料
單位或者員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工傷認定程序多久做出認定結果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程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通過上文的介紹,大家應該知道工傷認定程序多久才能做出結果了吧,此時法律中規定,需要在受理了申請之後的60日之內做出認定結果,當然這屬於最低的時間限制,因此要是情況不復雜,並且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比較齊全的話,那此時就能很快獲知結果。
延伸閱讀:
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應准備哪些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什麼事項
應該去哪兒申請工傷認定,如何認定
F. 工傷認定程序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G. 工傷賠償一般要多久
工傷賠償的程序與時間在工傷保險條例中有規定,正常情況下三、五個月內可以完成,但要是非一般程序就很難說了時間是多久了,有的進入訴訟程序了需要若干年:
1、工傷認定: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審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
2、勞動能力鑒定: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鑒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共需240天。
3、工傷賠償:勞動部門審核要一個月左右。
這樣算起來,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時間拿到工傷賠償。但是,如果在哪個程序上發生爭議,就難說了。發生爭議就可能要走訴訟程序,經過一審、二審,甚至一審、二審不止走一次。一個工傷案子耗時幾年的都有。
正常的工傷賠償三個程序都不需要花錢。需要仲裁,或者走訴訟程序,自己難以處理要請律師,要付律師費,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H. 工傷鑒定程序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為工作而受傷的話就是屬於工傷的范圍,一般情況下受了工傷都是需要做工傷鑒定之後才能夠根據鑒定結果進行金額的賠償,而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的六十日之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特殊情況的話可以再延長三十天。也就是說,工傷鑒定程序一般是六十天,最長是九十天。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I. 我想問一下,工傷程序一般要多久能解決下來。
1、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2、審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後,應及時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抄送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