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戶口本分戶怎麼辦理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成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建立戶籍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分戶標准
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3、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其他情況。
4、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綜上所述,關於戶口分戶手續如何辦理的問題,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申請人仍然在原戶口地址居住的,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戶口簿、戶主身份證、申請人結婚證(離婚證)、以及法院對房屋權屬判定的決定書以及房管部門析產登記後的房產證等,即可辦理分戶手續了。
B. 怎麼分戶口程序
怎麼分戶口程序
怎麼分戶口程序,現在由於制度的指端完善,分戶變得越來越困難,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分戶是需要條件的,那麼怎麼分戶口程序
一、戶口本怎麼分戶
(1)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其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其辦理分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二、分戶口申請書怎麼寫?
分戶申請書
尊敬的-派出所:
本人-,性別-,出生於-年-月-日,系哪裡人,現居住哪裡,由於什麼原因,特向申請貴所申請由厡戶(戶主)另立一戶,戶主是:-。
望給予批准。
申請人:-
日期 :-年-月-日
另附:
1、以前戶口簿資料和復印件一份。
2、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一、分戶口怎麼辦理流程
1、分戶申請;
2、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4、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只有1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有2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1個以上已婚孩子的戶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戶口,一戶人家不管有幾個孩子,只要沒有獨立房產,都不可以單獨立戶。
二、分戶
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分戶立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一)分戶辦戶口本需要滿足的條件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二)注意事項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戶口分戶條件有哪些
一、戶口分戶條件有哪些?
戶口要分開,按照公安戶籍管理規定,分戶的條件是,結婚,離婚,子女已經長大成人,有獨立的生活能力,有房屋等,符合以上條件,可以辦理分戶口,如果達不到以上條件,暫時還不能辦理分戶口。
二、離婚後戶口分戶怎麼辦?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三、離婚後該如何分戶
(一)離婚後分戶申請的條件
1、除夫妻雙方戶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戶成員分開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戶;
2、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
由於要求分戶的男女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因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
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將戶口掛靠在街道集體戶。
(二)離婚分戶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遷戶手續時需要帶以下材料:
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
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
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C. 戶口本分戶都需要什麼手續
戶口分戶程序如下: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3)如何分戶有些啥程序擴展閱讀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D. 房子分戶需要辦什麼手續
房子分戶需要辦什麼手續
房子分戶需要辦什麼手續,因為在我們的生活中關於戶口的話題一直是經久不衰的,其中就有關於分戶口的話題,現在有很多的人都會想自己分出來一個獨立的戶口,那麼房子分戶需要辦什麼手續?
分戶口需要條件和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程序: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分戶的流程
1、分戶申請;
2、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4、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只有1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有2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1個以上已婚孩子的戶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戶口,一戶人家不管有幾個孩子,只要沒有獨立房產,都不可以單獨立戶。
分戶的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
分戶需要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對於分戶來說首先需要有足夠的空間來進行生活,然後需要帶領自己戶口本和身份證然後自己房產證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能力來進行一個居住,而公安機關並不會無緣無故什麼保障都沒有而對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來進行單獨分戶。
獨立賬戶需求什麼條件?
什麼是必需的子賬戶的條件是什麼。子賬戶不能隨意點,需求滿意一定的條件下,以下是細致說明。
1、必需是村莊戶口,年滿18周歲。
2、需求遵循「一個賬戶,一個宅基地」的准繩,假設有租金,原宅基地的出賣不能被同意。
3,家庭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後,又與年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樹立規劃。
4、離婚、分家時,必需取得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證明你的確有權居住在該房子內;一起,要做好該房子的'財富剖析、承繼等手續;並在房管部分處理好房子租借的分戶手續。別的,不是全部離婚的人都能在分家後拿到土地,還需求看家庭的性質。詳細詳情請咨詢當地派出所。
一家人住在一所房子里,因為工作或婚姻等緣由,不能住在一起,可以懇求分隔的家庭。
5、懇求人的家庭必需是獨立日子,獨立日子。獨立日子是指具有本人獨立的房子,有本人的收入來歷獨立日子,可以懇求家庭。
單獨的賬戶需求什麼程序
大局部的子賬戶都是因為兄弟倆要成婚,為了未來運用賬簿,所以他們會選擇分隔帳戶。
1、當家庭的兄弟懇求,各地村民委員會應提出書面懇求,商定每天固定宅基地後相同,誰設置了協議遵照爸爸媽媽,儀器必需有一個村長村現場,簽署文件。
2、村委會應當向縣、市土地管理局出具證明,將宅基地權屬證明與一人別離。
3、帶村委會戶籍、自己身份證、成婚證、村莊宅基地證、戶籍原件,到當地城鎮派出所戶籍刊出處處理戶籍刊出,證件必需復印件,待原戶籍沒收後。
4、一般有家庭條件,並完結各種證件,派出所當天將是一個很好的家庭手續。但土地運用證家庭的縣土地管理局需求的很長一段時間,三個月,半年以致一年的時間,這是一個有點費事。
一、分戶不是一定要房產證
1、分戶就是把戶口遷進房子里,要房產證原件的,也要業主本人去遷戶口。
2、如果沒有房產證,當地派出所給證明同意准遷或遷出。帶上戶主和自己身份證,戶主戶口薄,去派出所分戶就行了。
二、分戶的含義及法律規定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成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建立戶籍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三、分戶標准
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五、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E. 分立戶口的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F. 分戶需要什麼手續和資料
戶口分戶的手續,只要戶口簿內的成員還是在戶口簿上的地址居住的,因為婚姻關系,親子關系變動,收養、領養,房屋產權有所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本人將戶口簿和戶主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導致分戶的原因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結婚證、離婚證、房產證,有關法律文書也是可以的,將所有材料提交到當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戶申請,辦理有關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住戶、失蹤、尋回或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時,由戶主或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需審核證明材料申請人書面報告。原《戶口簿》新家庭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房產證明,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具體流程:申請人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到戶口所在村委會蓋章,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G. 居民戶口簿分戶需什麼程序
法律分析:分戶的流程就是攜帶相關的材料證明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即可。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H. 農村戶口怎麼分戶。有哪些手續。謝謝啦!
根據相關規定,農村分戶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
1、分戶人必須能夠獨立居住,也就是說分戶人必須有能居住的地方,也就是獨立的房屋;
2、分戶人必須能夠獨立生活,在經濟上獨立,不依靠父母,自己能夠養活自己。
農村分戶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1、分戶人需要村幹部證明、村委會證明;
2、一份按有家庭成員紅手印簽字證明;
3、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原戶口薄、一寸照片。
另外,農村辦理分戶必須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