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辦理休學手續
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如果是請人辦理需要出示委託書及申請人、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x0d\x0a2.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並簽字(無法郵寄可使用傳真件);\x0d\x0a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院證明;\x0d\x0a4.滿足以上三項,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辦理報批手續;\x0d\x0a5.報批表辦理完成後,將該表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學籍管理科列印休學證明並發放《休學程序單》;\x0d\x0a6.學生攜帶休學證明和《休學程序單》,去各行政部門辦休學手續;\x0d\x0a7.學生將辦理完成的《休學程序單》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x0d\x0a8. 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審查休學申請書、家長同意書、醫院證明、《休學報批表》和《休學程序單》資料齊全後在青果系統和\x0d\x0a學信網上做相關異動,並開據休學存根給學生;\x0d\x0a9.程序辦理完成。
B. 休學需要哪些證明和程序
學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須休學的,由學生和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包括學生病歷及醫療收費發票等)或其它有效證明,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辦理休學手續,發給休學證明,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C. 辦休學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縣級及以上醫療單位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核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可准予休學。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內完成學業。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的,經學校批准,可以休學。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八條 休學學生應當辦理手續離校。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因病休學學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及當地的有關規定處理。
D. 休學需要辦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休學的手續是: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2、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並簽字;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院證明;4、滿足以上三項,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辦理報批手續;5、報批表辦理完成後,將該表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學籍管理科列印休學證明並發放休學程序單;6、學生攜帶休學證明和休學程序單,去各行政部門辦休學手續;7、學生將辦理完成的休學程序單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8、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審查休學申請書、家長同意書、醫院證明、休學報批表和休學程序單資料齊全後在青果系統和學信網上做相關異動,並開據休學存根給學生。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本人申請退學,學校應予批准。一般來說應該有專門的申請表格,填寫後上交,由校方逐級審批(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好要求校方明確退學手續的審批時限,以防校方無限期拖延),按一般規程,退學手續的辦理最慢在兩周內即可獲批。 退學手續獲批後,校方應出具書面的退學通知單,學生拿到通知單後,應辦理離校手續,一般有專門的離校手續單,其中包括財務處,在辦理手續時,應要求學生處或財務處退還剩餘的學費。
E. 休學需要什麼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一是個人因申請休學。學生連續病假3個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由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出示縣級以上醫院病歷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經學校核辦,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可准予休學。
二是學生患病強制休學。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需要隔離治療的傳染病,或由縣級及以上醫療單位診斷其患有不能在學校進行學習的疾病,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後,學校應責令其休學
F. 孩子休學需要辦什麼手續
孩子休學需要:
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
2、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並簽字(無法郵寄可使用傳真件);
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院證明;
4、滿足以上三項,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辦理報批手續;
5、報批表辦理完成後,將該表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由學籍管理科列印休學證明並發放《休學程序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G. 辦休學證明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首先休學要准備的材料,要求學生本人或者其家長提出休學的申請,交給班主任或者教務主任以及分管此項工作的校長,其分別在提交的申請書上簽署同意字樣。 之後,休學的學生就要提供縣級醫院及以上醫院開具的住院發票或者疾病證明,並附屬上醫生建議進行休學的意見、以及出入院記錄、病歷材料。 學校簽署同意後並蓋上學校的公章,學生就可以休學了,而學生休學的時間基本上一年。 休學辦理的工作經過:學校收集、整理、審核家長上交的材料,材料齊備後,學校工作人員送到上級主管部門學籍網審核同意。 其蓋章後,學校把材料製成圖片,在電子版學籍管理系統中備案,上傳證明材料。 其實復學就是休學之後的過程,復學的資料包括:學生休學後可以復康上學了的資料,要縣級及以上醫院的康復證明,向學校遞交康復證明的申請表。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XX),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第二十五條 休學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休學學生患病,其醫療費按學校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