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簽合同的時候有什麼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1、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2、審核合同內容,確保與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條款語義清晰,不會產生歧義;3、最好簽訂書面合同,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4、合同內容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⑵ 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一、簽訂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1、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2)合同對方為法人: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2、合同形式:(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3、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5)履行期限須確定一時間點或時間段;(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4、訂約前的合同義務:(1)盡協助、通知義務;(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5、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6、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7、合同簽訂後,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8、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二、簽訂合同時要遵循什麼原則(一)平等原則平等原則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當事人,在權利義務對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以實現互利互惠的經濟利益目的的原則。這一原則包括三方面內容: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當事人是平等主體,沒有高低、主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與被命令者、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這意味著不論所有制性質,也不問單位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所謂「對等」,是指享有權利,同時就應承擔義務,而且,彼此的權利、義務是相應的。這要求當事人所取得財產、勞務或工作成果與其履行的義務大體相當;要求一方不得無償佔有另一方的財產,侵犯他人權益;要求禁止平調和無償調撥。3、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二)自願原則自願原則是民法典的重要基本原則,合同當事人通過協商,自願決定和調整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自願原則體現了民事活動的基本特徵,是民事關系區別於行政法律關系、刑事法律關系的特有原則。民事活動除法律強制性的規定外,由當事人自願約定。自願原則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合同自願原則就越來越顯得重要了。自願原則是貫徹合同活動的全過程的,包括:1、訂不訂立合同自願,當事人依自己意願自主決定是否簽訂合同;2、與誰訂合同自願,在簽訂合同時,有權選擇對方當事人;3、合同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願約定;4、在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變更有關內容;5、雙方也可以協議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約定違約責任,在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願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總之,只要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的規定,合同當事人有權自願決定。(三)公平原則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要大體上平衡,強調一方給付與對方給付之間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具體包括:1、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2、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3、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公平原則作為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其意義和作用是:公平原則是社會公德的體現,符合商業道德的要求。將公平原則作為合同當事人的行為准則,可以防止當事人濫用權力,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四)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後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誠實信用原則具體包括:1、在訂立合同時,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2、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及時通知、協助、提供必要的條件、防止損失擴大、保密等義務;3、合同終止後,當事人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稱為後合同義務。以上就是華律網的小編為大家總結的簽訂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的相關內容,訂立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要預防別人給你套下的陷阱。如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進入華律網進行在線網路咨詢。
⑶ 簽合同時一般要注意什麼
簽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在簽訂合同以前,經營者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真實身份和履約能力。
二、審查合同公章與簽字人的身份,確保合同是有效的。
三、簽訂合同時應當嚴格審查合同的各項條款
四、約定違約條款。
五、約定爭議管轄權條款。
六、明確合同簽訂地。
七、約定擔保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⑷ 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合同時應當滿足以下條件,否則合同會無效:
一、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作為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即作為合同主體的自然人,應該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作為合同主體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它們的行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登記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濟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它們的經營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二、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為一切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
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為,或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行為,都將導致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在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時,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損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合同還應當符合法定形式。
合同無效的,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⑸ 簽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細節有哪些
一、主體資格審核確認主體是否具備訂立買賣合同的資格,同時核實簽約當事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能力。
(一)主體是法人組織的:
1、在訂立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資格證明,如營業執照的原件。要注意其非原件的證明材料(如證件復印件等)的真實性,防止造假。
2、注意審查營業執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銷、被暫扣等情況。
3、可以通過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審查對方實際注冊資本和資金,確保其有合同實際履行能力。
4、確認雙方是貨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權處分該物的組織。
(二)主體是個人的,可以通過對其單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鄰居等進行調查,以獲取相關信息,最後綜合判斷其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體是法人組織的,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准,如果是自然人,應以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為准。
三、貨物的參數
(一)貨物應寫明具體的全稱,不能簡寫,不得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二)品種、規格、型號、等級、花色等要寫具體註明,必要時可通過附件說明標的的實際情況。
(三)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雙方協定的數額計量單位,同時應在合同中標出貨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都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四、貨物的質量要求產品質量應按照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應按照行業標准或企業標准,也可以協商確定。合同應重點對貨物質量加以約定,以便於驗收,避免糾紛。賣方應當按照約定標准交付貨物,如果交付時附有說明書的,交付物應符合說明書上的質量要求。
五、貨物的包裝標准包裝方式可以雙方約定,無約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採取足以保護貨物的包裝方式。
六、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一)合同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計算,得准確、具體、合理,不能用模稜兩可的詞語。例如甲方應在7月2日至7月5日內交付貨物,不能寫作甲方應在7月3日左右交付貨物。
(二)買賣合同履行地點指的是交貨地點,要寫清楚、具體、准確。例如甲方應在x省x市x路x大樓x號倉庫交付貨物,不能寫作甲方應在x省x市x路x大樓內交付貨物。
(三)合同履行方式要寫得具體明確。(合同履行方式=雙方應約定交貨、提貨、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
七、交貨的時間、地點、方式交貨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是合同的關鍵內容,一定要在買賣合同中予以明確。
注意:一般情況下,貨物的所有權在交付時發生轉移,風險承擔也會隨之轉移。
八、檢驗標准、時間、方法合同中應當約定檢驗的時間、地點、標准和方法、買方發現質量問題提出異議的時間及賣方答復的時間、發生質量爭議的鑒定機構。注意:買方收到貨物後,應在約定期間內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在檢驗期內及時通知賣方,買方不通知或者通知不及時的,視為所交貨物符合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方應及時檢驗,並在發現問題的合理期間內通知賣方。
九、結算方式結算方式,應該在買賣合同中具體、明確地約定。用支票進行支付的,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貨物。
十、違約責任對違約行為的懲處,合同雙方應在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加以詳細描述。 如果雙方違反了約定事項,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解決爭議的方法,要明確具體。根據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合同只能選擇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爭議處理機構和法院來解決爭議。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體名稱和簽訂人名字首尾須保持一致。賣方應該注意買方合同尾部的單位名稱須與首部的名稱一致、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須與書寫的一致,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名字是否與真實名字一致,不能有錯字、別字、漏字或簡稱。
(二)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應對其代理權進行審查。對於代表單位訂立合同的人員,為避免無權代理的情形,應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三)防範合同惡意履行。對對方資質有質疑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買賣合同履行中保留相關證據,出現糾紛時,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四)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雙方責任,容易被人利用進行欺詐。因此,訂立合同應盡量採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的標准合同範本,並結合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
⑹ 簽訂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是否具體、明確。
四、在簽訂合同時是否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情形。
五、合同內容是否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是否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⑺ 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法律分析:1、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2、合同形式。
3、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4、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5、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
6、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7、合同簽訂後,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8、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⑻ 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簽合同的注意事項有:1、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均為自然人,主體適格。簽合同時,要確定對方的真實身份以及行為能力;2、簽合同時,要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達成一致協議後,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3、雙方當事人要確認合同的履行方式、交付方式、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賠償計算、以及解決爭議的辦法等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