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購房合同, 網上備案單,首付款收據, 銀行按揭貸款合同丟失的後果,解決措施
1、你丟失這些東西對做產權證是沒有影響的,,你可以要求登報聲明,然後和房產公司協商,可以要求在補定一本的,然且,這個只是收據,你做房產證去的時候,這些收據房產公司是要收回的,然後再給你開房產銷售統一發票的。做房產證是已銷售發票為憑據的。所以不用緊張,和房產公司好好溝通就行,一般都會給你補得。
2、銀行貸款合同也是同樣的情況,你丟失了,人家拿去了,也沒多大用處的,不過你還是要去補一本的,,以後提前還款的時候要用到的。。
❷ 在公安局備案之後有什麼後果
公安局備案只是常規的備案,對以後沒有影響。
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履行備案手續,實施備案管理。
第五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依法履行備案手續。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本辦法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組織或個人利用通過互聯網域名訪問的網站或者利用僅能通過互聯網IP地址訪問的網站,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2)備案程序丟失造成什麼後果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十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辦理備案。
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而對於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和關閉,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辦理備案手續。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凡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從事有償服務。
❸ 商品房備案登記表丟了怎麼辦
房屋備案合同表丟失了可以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購房合同丟失,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重新簽訂一份合同。也可以預售登記後,辦理銀行按揭前,購房合同丟失,需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三個月期滿後,去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合同,再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採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重新簽合同,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拓展資料:聲明合同作廢,重新簽合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❹ 工程沒有備案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建築施工合同不備案的後果是可以導致後期出現矛盾糾紛時無法處理,備案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不備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備案與否在工程款結算方面有很大影響。對於經過招投標程序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標人中標時就已成立。法律並未規定需經登記備案才生效。這條規定是國家政府管理部門為了嚴格管理和監督建設工程合同而採取的行政管理方法。設立這種備案制度,並不是中標合同必須經過行政部門審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確定以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承包人與發包人雙方之間結算工程款的依據。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也可以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
資格預審文件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從中選擇不少於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第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需要,自行或者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准,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法和標准等(二)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文件(三)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四)投標函的格式及附錄(五)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六)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❺ 竣工驗收備案證丟了有什麼影響嗎
沒有,但是如果出了問題,就需要,最好不要丟,內容不一樣。《竣工驗收備案證》是證明該套間房屋符合買房合約的要求。 《竣工驗收備案表》因有些細節未能符合要求,雖跟進處理的事項、明細。
❻ 請問:我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丟失在外面,這樣會有什麼影響嗎謝謝給答復!
一般情況下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❼ 公司沒有備案 將面臨什麼處罰 後果怎樣
按無照經營處罰。停業、罰款。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❽ 商品房網上備案書有什麼作用no弄丟了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購房合同備案證明的作用主要是對開發商進行有效的制約。它不僅能促使開發商加快建房,按章辦理產權證,也可使購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規避了一房二主為消費者帶來的諸多隱患。因為有了購房合同備案證明,就等於這套房子落實到你的名下,在房產局備案了,證明這套是你的房子,別人不能再賣了。
遺失的話就做不了銀行貸款了,因為銀行要審購房合同備案證明並收其復印件,還有辦房產證的時候也需要審核這份證明及收其復印件,沒有就不行。如果要補辦的話就去房產局掛失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准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❾ 公章未在公安局備案,丟失,應如何辦理處罰嗎
刻章前經過公安局批准,使用中丟失是不會被處罰的。
但丟失後應當立即登報聲明作廢,這樣揀到公章的人用於不法活動你單位才不承擔責任,因為你單位已經盡到了向社會告知的義務,按照法律規定,登報聲明作廢就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公章是無效的。
❿ 檔案遺失造成後果
法律分析:損毀、丟失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四十八條 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丟失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錄、復制、公布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三)買賣或者非法轉讓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四)篡改、損毀、偽造檔案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
(五)將檔案出賣、贈送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的;
(六)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被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規定向社會開放、提供利用檔案的;
(八)明知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而不採取補救措施,造成檔案損毀、滅失,或者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被責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發生檔案安全事故後,不採取搶救措施或者隱瞞不報、拒絕調查的;
(十)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毀、滅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