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標准制定的程序是什麼
國家標准制定程序分9個階段,即預階段、立項階段、起草階段、徵求意見階段、審查階段、批准階段、出版階段、復審階段、廢止階段。
② 地方標準的制定程序
制定地方標準的工作程序: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轄市(含地區)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部署制定地方標准年度計劃的要求,由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計劃的要求提出計劃建議;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對計劃建議進行協調、審查,制定出年度計劃。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制定地方標準的年度計劃,組織起草小組或委託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省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起草。
(三)負責起草地方標準的單位或起草小組,進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試驗驗證後,編寫出地方標准徵求意見稿與編制說明,經徵求意見後編寫成標准送審稿。
(四)地方標准送審稿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或委託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審查工作可由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或組織生產、使用、經銷、科研、檢驗、標准學術團體等有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查。審查形式可會審,也可以函審。
(五)組織起草地方標準的單位將審查通過的地方標准送審稿,修改成報批稿,連同附件,包括編制說明、審查會議紀要或函審結論、驗證材料、參加審查人員名單,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編號、發布。
地方標准代碼
名稱代碼
北京市110000
天津市120000
河北省130000
山西省140000
內蒙古自治區150000
遼寧省210000
吉林省220000
黑龍江省230000
上海市310000
江蘇省320000
浙江省330000
安徽省340000
福建省350000
江西省360000
山東省370000
河南省410000
湖北省420000
湖南省430000
廣東省440000
廣西壯族自治區450000
海南省460000
四川省510000
貴州省520000
雲南省530000
西藏自治區540000
陝西省610000
甘肅省620000
青海省630000
寧夏回族自治區64000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650000
台灣省710000
③ 怎樣制定國家標准
根據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1、經辦公室審查同意的規范性文件草案,由起草部室報委務會審議。審議規范性文件草案時,由起草部室作說明。緊急情況下,可以直接報委領導簽發。
2、經審議通過的,由起草部室以國家標准委公告的發文形式將規范性文件草案會簽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後,報請委主任簽發。發文程序按照國家標准委公文管理的要求執行。
3、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政務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標准委網站或其他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4、規范性文件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如涉及國家安全以及發布後不立即施行將有礙規范性文件施行的,可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起草部室應當於規范性文件發布之日起15日內將該規范性文件文本(紙質及電子文本)以及起草說明各兩份、《國家標准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意見單》及處理意見、其他相關材料送辦公室,由辦公室一並存檔。
6、辦公室應在規范性文件發布之日起30日內將該規范性文件文本(紙質及電子文本各一份)報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備案,並於每年2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報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
7、需要對規范性文件進行解釋的,由該規范性文件的起草部室提出意見,經辦公室會簽後按公文辦理程序辦理。
(3)制定標准按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在制定國家標准起草前,要將有關的技術內容進行充分研究並決定取捨:要充分考慮標準的適用范圍,圍繞該標准選擇有關的技術內容;要保證所選擇的技術內容有充分的依據;要對需驗證或試驗的數據作好相應的工作安排;要對引用的標准和相關標准有充分的了解。
制定標準的基本要求:了解標准化方面最基本的要求,如不能違背法律法規、了解標準的屬性特點、了解標準的制定程序等;掌握標準的編排格式及編寫的基本要求;掌握與相關標準的協調方式;了解與應用該標准有關方面的信息等。
④ 國家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標准化主管機構批准發布,對全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且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標准。國家標準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協調項目分工,組織制定(含修訂),統一審批、編號、發布。法律對國家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國家標準的年限一般為5年,過了年限後,國家標准就要被修訂或重新制定。此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需要制定新的標准來滿足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因此,標準是種動態信息。
⑤ 葯品標准制定和修訂有哪些基本程序
國家標准GB/T 16733—1997《國家標准制定程序的階段劃分及代碼》明確了我國標准制定程序的階段劃分。該標準是以世界貿易組織(WTO)關於標准制定階段劃分的標准為基礎,參考國際標准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ISO/IEC 導則第1部分:技術工作程序》提出的。具體程序包括九個階段:預階段、立項階段、起草階段、徵求意見階段、審查階段、批准階段、出版階段、復審階段、廢止階段。1)預階段:預階段是標准計劃項目建議的提出階段,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或部門收到新工作項目提案後,經過研究和論證,提出新工作項目建議,並上報國務院標准化主管部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2)立項階段: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國家標准新工作項目建議後,對上報的項目建議統一匯總、審查、協調、確認,並下達《國家標准制修訂計劃項目》。3)起草階段:技術委員會收到新工作項目計劃後,落實計劃,組織項目的實施,由標准起草工作組完成標准徵求意見稿。4)徵求意見階段:標准起草工作組將標准徵求意見稿發往有關單位徵求意見,經過收集、整理回函意見,提出徵求意見匯總處理表,完成標准送審稿。5)審查階段:技術委員會收到標准起草工作組完成的標准送審稿後,經過會審或函審,最終完成標准報批稿。6)批准階段: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收到標准報批稿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批要求的,退回有關起草單位進行完善,最終由國家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發布。7)出版階段:國家標准出版機構對標准進行編輯出版,向社會提供標准出版物。8)復審階段:國家標准實施後,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適時進行復審,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復審後,對不需要修改的國家標准確認其繼續有效,對需要作修改的國家標准可作為修訂項目申報,列入國家標准修訂計劃。對已無存在必要的國家標准,由技術委員會或部門提出該國家標準的廢止建議。9)廢止階段:對無存在必要的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廢止。編寫標準的基本要求是什麼?編寫標準的基本要求是:1)符合GB/T 1.1-2009《標准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規定;2)應准確、簡明;3)需消除一切技術錯誤;4)應與國家法規、法令和有關標准相一致;5)名詞、術語、符號、代號等應統一。
⑥ 紡織標准制定的程序是什麼
行業標准制修訂過程主要包括:預研究階段、申請立項階段、起草階段、徵求意見階段、審查階段、報批階段、批准發布階段、復審階段、廢止階段。
1.申請立項階段:申請單位填報立項申請表,提交發酵協會,由發酵協會統一報送輕工業聯合會,輕工業聯合會核實後,上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統一下達行業標准制修訂項目計劃。
2.起草階段:批准列入標准編制計劃後,協會牽頭籌備組建起草工作組,並進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1)確定起草單位
依據原則:
①應是本行業具有代表性的骨幹企業,其產品產量與質量均處於行業領先地位。
②企業技術實力強,具有相應的分析檢測能力。
③自願參加標準的起草工作,積極承擔分工的有關任務,並按時、按質完成。
④按照國家標准制定的相關規定的精神,參加標准制定的起草單位在制定過程中需要交納一定的制標專項費用,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l 標准起草過程中的專家費、會議費。
l 樣品的實地審查、抽查費。
l 樣品的檢測和分析費。
l 組織管理協調費。
(2)正式進入標准草案起草階段
起草小組組長單位負責起草標准草案(初稿),經過起草小組工作會議的討論後,初步確定產品各項指標要求,隨後進行產品樣品的徵集和各項指標檢測、數據匯總工作。然後再經過2-4次工作組(工作組會議次數視標准草案討論的情況而定)的充分討論協商後,形成徵求意見稿。
3.徵求意見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下發標準的徵求意見稿和標准編制說明,向行業內企業及相關單位專家徵求意見。協會負責匯總意見,並與起草小組成員溝通,對標准(徵求意見稿)進行修改、補充,形成送審稿。
4.審查階段:協會將送審稿(包括標准文本、編制說明和徵求意見匯總表)提交委員會秘書處,經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意後,採取會議或者函審方式,由委員會秘書處組織提交全體委員,全體委員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協會根據審查意見,與起草小組成員進行溝通,並對送審稿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報批稿。
5.報批階段:協會將報批稿提交到委員會秘書處,經秘書處復核,主任委員或者其委託的副主任委員審核後上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整理資料,最終完成標准上報。
6.批准發布階段: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接收標准報批稿後,按程序和有關規定執行。
7.復審和廢止階段(略)
⑦ 制定企業標準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編制計劃、調查研究,起草標准草案、徵求意見,對標准草案進行必要的驗證,審查、批准、編號、發布。
法律依據:《企業標准化管理辦法》 第八條 制定企業標準的一般程序是:編制計劃、調查研究,起草標准草案、徵求意見,對標准草案進行必要的驗證,審查、批准、編號、發布。
⑧ 採用快速程序制定國家標準的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縮短標准制定周期,以適應企業對市場經濟快速反應的需要,規范採用快速程序制定國家標準的工作,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快速程序(代號:FTP)是在正常標准制定程序(程序類別代號:A)的基礎上省略起草階段(程序類別代號:B)或省略起草階段和徵求意見階段(程序類別代號:C)的簡化程序(見GB/T16733《國家標准制定程序的階段劃分及代碼》)。第三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可申請採用快速程序:
(一)等同採用或等效採用國際標准制定國家標準的項目,可採用B程序(項目類別代號:1);
(二)等同採用或等效採用國外先進標准制定國家標準的項目,可採用B程序(項目類別代號:2);
(三)現行國家標準的修訂項目,可採用C程序(或B程序)(項目類別代號:3);
(四)現行其他標准轉化為國家標準的項目,可採用B程序(項目類別代號:4)。第四條採用快速程序的項目,按《國家標准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GB/T16733的要求進行管理。第五條採用快速程序的項目,應在《國家標准項目任務書》的備注欄內說明理由並註明快速程序代碼。
快速程序代碼由快速程序代號、程序類別代號和項目類別代號三部分組成:
FTP -- × ×
─┬── ─┬─ ─┬─
│ │ │
│ │ └── 項目類別代號(1、2、3、4)
│ │
│ └────── 程序類別代號(B、C)
│
└───────────── 快速程序代號
第六條在執行《國家標准制、修訂項目計劃》過程中,如需由快速程序轉為正常程序,或由正常程序轉為快速程序時,應按要求填寫《國家標准計劃項目調整申請表》(見《國家標准管理辦法》附件3),並按《國家標准管理辦法》中有關計劃項目調整的規定辦理。第七條採用快速程序制定行業標准、地方標准時,可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八條本規定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第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⑨ 制定規范性文件要遵循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根據《辦法》,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確定的立法原則,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文件等關於立法的規定,嚴格遵守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規則和制定程序。 《辦法》指出,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公開發布等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行業標準的管理,確保行業標準的協調、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業標準是對沒有國家標准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准。行業標准不得與有關國家標准相抵觸。有關行業標准之間應保持協調、統一,不得重復。行業標准在相應的國家標准實施後,即行廢止。
第三條 需要在行業范圍內統一的下列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准(含標准樣品的製作):
(一)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含代碼)、文件格式、制圖方法等通用技術語言;
(二)工、農業產品的品種、規格、性能參數、質量指標、試驗方法以及安全、衛生要求;
(三)工、農業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維修方法以及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術要求;
(五)產品結構要素和互換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設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的技術要求及其管理技術等要求。
⑩ 怎麼制訂企業標准程序
制定企業產品標準的一般程序包括:公司制定編制計劃;公司進 行調查研究;公司相關負責人起草一份標准草案;(也可委託代理機構起草),公司向質量技術監督局標准化處徵求意見進行初審;對標准草案進行必要的修正;專家評審;(一般標准化處3人,企業自己找2人,批准;編號;發布;企業生產的產品在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地方標準的情況下,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企業標准由企業組織制定和進行技術審查,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批准、發布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