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多久會把錢劃撥到原告帳戶上
15天內。一審判決下發後的15天內,如雙方均未對該民事判決提起上訴,則該民事判決書已經生效,判決下發的15天之後,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審判決略有不同,從二審判決時即為生效之日。憑一審和二審判決書,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書到一審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二審判決之日起兩年。已到法院賬戶的執行款一般15天內能給原告。一般法院賬戶的執行款打入法院賬戶後,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沒有統一規定。執行款到了法院賬上後,總的原則是法院應該及時該執行款轉交給原告或執行申請人。如果根據法院內部財務規定,在一個月內有統一向當事人支付執行、履行款時間的,則也應該按照法院所規定的時間去領款。
終審判決以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一般強制執行自的被執行單位所在銀行接到執行通知書後,七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撥給法院。由於被執行單位與銀行之間流程等事宜,最長不超過半月。
何時可以拿到執行款,首先取決的於法院依法辦案,其次才是辦案效率。
如果無法理順關系,只能盡可能多的的與執行法官溝通,或在久拖未決的情況下,向院長或審委會求救了。
拓展資料:
「強制執行民事執行,又稱為民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運用國家的強制力量,在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義務時,強制其履行義務,從而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一種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B. 已經到法院了,法院要在多久內把強制執行款發給原告
已經到法院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會從你辦理領錢手續之日起,一般在一周內就會收到。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通過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如:惡意隱匿、轉移財產,採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執行甚至採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撓執行等失信被執行人會被納入徵信系統。因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人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保護正當權益。公力救濟以後逐漸發展為強制執行。各國立法都有對於強制執行的規定。關於執行機關,各國情況亦不相同,有的國家有獨立的執行機關,與法院分開,獨立執行職務。有的國家沒有獨立的執行機關,辦理執行事項的人員,受法官、書記官的指揮。有的國家根據不同情況而定,不動產的執行須受法院命令;動產的執行得由獨立的執行機關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C. 法院把錢劃扣後多長時間給原告
法律分析:已到法院賬戶的執行款一般一個月內能給原告。一般法院賬戶的執行款打入法院賬戶後,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沒有統一規定。執行款到了法院賬上後,總的原則是法院應該及時該執行款轉交給原告或執行申請人。但是,如果根據法院內部財務規定,在一個月內有統一向當事人支付執行、履行款時間的,則也應該按照法院所規定的時間去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遲延履行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D. 法院凍結的錢多久才會給原告
法律分析:只是凍結,沒有劃款,還要等執行案完結才會把劃到的款項一次性支付,執行案完結大概一個月左右錢就可以到賬。如果當事人急用錢,想立即劃款,這就需要和當事人的執行法官說明情況,配合的話一周左右就可以到賬。另外,也要根據被告的償付能力,如果被告一直沒有錢,也沒有可執行的財產。那就不會很快解決問題拿到錢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
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查封、扣押的效力及於查封、扣押物的從物和天然孳息。
第二十三條 查封地上建築物的效力及於該地上建築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查封土地使用權的效力及於地上建築物,但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的所有權分屬被執行人與他人的除外。
E. 法院多久把錢打給原告
15天內。一審判決下發後的15天內,如雙方均未對該民事判決提起上訴,則該民事判決書已經生效,判決下發的15天之後,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審判決略有不同,從二審判決時即為生效之日。憑一審和二審判決書,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書到一審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二審判決之日起兩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39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F. 法院執行回來的錢什麼時候到原告手裡
已到法院賬戶的執行款一般一個月內能給原告。一般法院賬戶的執行款打入法院賬戶後,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沒有統一規定。執行款到了法院賬上後,總的原則是法院應該及時該執行款轉交給原告或執行申請人。但是,如果根據法院內部財務規定,在一個月內有統一向當事人支付執行、履行款時間的,則也應該按照法院所規定的時間去領款。
法律分析
強制執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和執行時間:申請,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的,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G. 法院扣劃的錢多久給原告
法律分析:視法院辦事效率及執行法官的工作態度而定,一般三至五天(從銀行扣劃至法院需要一定的時間)可以搞定。你到法院領款,只須找到原執行法官,領款所須執行局長、院長審批手續,由執行法官為你辦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H. 法院凍結銀行卡後多久會把錢劃走,劃走錢,多久會給原告
如果是審判期間的話,那法院是保全了賬戶,而要扣劃這錢,需要到執行階段才能進行。而扣劃後是會當日或者2-3日內告知被扣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