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個體工商戶進行行政處罰千元以下是否應當適用簡易程序
對個體工商戶進行行政處罰千元以下不應當適用簡易程序。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從該條款看出,個體工商戶從法律性質上講是公民。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綜上所述,對個體工商戶進行行政處罰千元以下不應當適用簡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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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其他組織:法律條款中,常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並列列出,可見,法律中的其他組織是指不具法人資格的組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40、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
(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
(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夥型聯營企業;
(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4)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
(5)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6)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
(7)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
(8)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9)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組織。
網路-個體工商戶條例
『貳』 個體戶一般處罰標准
個體戶一般處罰標准問題:1.個體工商戶的處罰依據問題:對個體工商戶的處罰決定,一般為行政處罰,除依照行政訴訟法和相關解釋外,可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2.個體工商戶的處罰標准問題:不同的違法行為,會有不同的處罰標准。以無照經營為標准,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處罰。無照經營的,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處罰;無相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萬元以下。構成刑事犯罪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叄』 個體戶無照經營罰款多少
關於個體戶無照經營的罰款,《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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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進行查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對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可以予以查封;對涉嫌用於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對涉嫌無證經營進行查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措施。
『肆』 個體戶一般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
個體戶一般處罰標准問題:1.個體工商戶的處罰依據問題:對個體工商戶的處罰決定,一般為行政處罰,除依照行政訴訟法和相關解釋外,可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2.個體工商戶的處罰標准問題:不同的違法行為,會有不同的處罰標准。以無照經營為標准,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處罰。無照經營的,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處罰;無相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萬元以下。構成刑事犯罪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由於字型大小不是個體工商戶的必登項目,可有可無,且字型大小可與業主分開,客觀上也可轉讓。如果起訴時,字型大小已經消滅,那原字型大小的原業主有無訴權?法院應當認定其享有訴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衍生問題:
被起訴商標侵權有以下的4種處理方法?1、主體是否適格。商標侵權訴訟的原告要是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或利害關系人;2、訴訟時效是否過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是2年;3、是否在先使用。申請商標注冊前,別人已經在同種商品或相似商品上先於商標注冊人使用和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並有影響的商標。
『伍』 個體工商戶稅務簡易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稅務行政處罰的程序,分為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兩種。 1、稅務機關對公民個人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適用簡易程序當場處罰。 2、簡易程序之外的其他處罰適用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的告知環節,對於符合法定聽證條件的(對公民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陸』 對個體工商戶作出幾千元以上罰款
對個體工商戶只能夠當場處罰5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規定個體戶是指在國家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個體戶的身份是公民,對個體戶的行政處罰應按照公民的標准來執行;《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柒』 個體無照經營罰款多少
法律分析:個體戶無照經營,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責令無照經營者停止相關經營活動;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等財物;國家規定無照經營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一般個體戶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未經登記擅自開業的,屬無照經營行為。
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規定:
1.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
2.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4.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5.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的罰款。
7.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8.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捌』 市場局對小個體戶的罰款標准
市場局對小個體戶的罰款標准如下:
1、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
2、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4、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5、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7、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申請,查驗有關證明,准予填寫申請登記表後,應將有關文件報送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查。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在受理申請登記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查決定。核准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因故停業,應向原登記或經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暫時交回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在停業期間不繳納管理費。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遺失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應向原登記或經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並登記掛失。不報告、不掛失的,因此造成不良後果,由經營者承擔責任。
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掛失後,可以向原發照機關申請補發。
『玖』 對個體工商戶作出幾千元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不可以對個體工商戶作出幾千元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個體工商戶只能夠當場處罰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拾』 個體戶一般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無論現行法律的規定,還是在法學理論上,都視為「公民」,因此,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適時,要適用關於公民個人的規定,即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時候適用簡易程序。處罰在二千元以上,要告知其聽證的權利。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