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事訴前調解要多久
民事訴前調解時間一般是1天。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一般不超過20天。訴前調解的流程如下:
1、起訴,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話,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一般
不超過20天;
2、調解成功,當事人不起訴,法院不立案並退還起訴材料;
3、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4、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5、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如果是調解不成功,就會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B. 民事訴訟調解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民事調解需要一個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調解,製作調解書的時間。雙方當事人簽收民事調解書就代表民事調解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普通案件審理一般不超過6個月,如果雙方願意調解,結案時間會較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C. 法院調解書多久能下來
法院調解完畢,一般10-15天左右才能拿到調解書。民事訴訟法中並沒有對調解書的送達時間做出相關規定,只是規定了調解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調解書製作完成,如果是郵寄送達的話一般半個月內當事人就可以收到。
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在徵得當事人雙方同意後,可以徑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堅持不願調解的,應當及時裁判。
第二、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需經當事人簽收後才發生法律效力的,應當以最後收到調解書的當事人簽收的日期為調解書生效日期。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第三、人民法院調解民事案件,需由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責任的,應當經其同意。該第三人在調解書送達前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裁判。
第四、對於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以及其他根據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調解。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D. 一般調解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1、一般法院調解在答辯期滿後裁判作出前可以進行調解。如果經你們雙方的同意,法院可以在答辯期滿前作出調解。你們雙方可以自行提出調解方案,法院也可以作出。2、普通程序,15 天內 簡易程序是7天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根據案件需要,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群眾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按這一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或商事糾紛案件時,根據調解的需要,可以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與政府職能部門、村委會、村民小組、街道、社區、工青婦等人民團體、人民調解委員會相配合的民調網路,利用巡迴辦案、幹警下基層的第一手信息作依託,召開調解會調處糾紛。
E. 法院起訴調解要多久時間
法律分析:一般七天內,交了訴訟費就表示立案了。如果七天內沒調解也沒有要去交訴訟費,這是訴前調解,可以拒絕調解直接起訴。如果已經交了訴訟費,表示進入訴訟程序了,調解也是自願,如果拒絕就會等安排排期到時候直接開庭審理,如果同意的話,等法院安排,簡易程序立案日3個月結案,普通程序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F. 調解時間一般多長
法律分析:調解時間一般在15天以內。如果適用於簡易程序則在7天內完成,在民事訴訟案件開庭前,一般可以由司法機關,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司法調解,如果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達成一致意見的,則不需要進行司法訴訟來進行處理。法院調解在答辯期滿後裁判作出前,都可以進行。如果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院可以在答辯期滿前作出調解。雙方也可以自行提出調解方案,由法院確認後,製作調解書結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G. 訴前調解一般要過多長時間
訴前調解的期限一般不超過20天,超過20天調解仍不成功者,案件會進入訴訟程序。其中訴前調解包括兩種情形,一為不具有法院審理性質,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設立的人民調解工作室來調解;一為具有法院審理性質,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來調解或法官與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共同來進行調解。
調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調解、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三個部分。法院調解又稱司法調解、訴訟調解,是法院在審理各類案件時,由法院主持,當事人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所進行的活動。行政調解是具有調解糾紛職能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國家政策、法律,以自願為原則,在分清責任,明辨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從而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人民調解,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互諒互讓,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