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庭庭詢什麼意思
庭詢是指不開庭審理二審案件是對當事人的一種詢問制度。具體是指當不開庭審理二審案件是對部分事實和證據有疑問時,法院主動向當事人進行詢問。所以,庭詢是不開庭的二審中的特有制度。
一審除法律規定不公開開庭除外,均應當公開審理。
② 民事二審定了開庭時間,法庭用途寫的庭詢談話是什麼意思
開庭的意思。但是具體要不要正式開庭不一定,現在很多法院場地不足,直接法官辦公室開庭審理。
③ 二審庭詢談話當事人必須去嗎
不是必須出庭。對律師的授權方式選擇特別授權就可以,不需要自己出庭。第二審程序是指由於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法律分析】
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訟程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審是二審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或者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四種事由;由二審作出撤銷一審判決的裁定,將案件發回一審重新審理的審判制度。二審程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重審。(2)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重審。(3)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六十二條 下列情形,以行為人為當事人:(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登記而未登記,行為人即以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但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除外;(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後,行為人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
④ 庭詢原被告一般情況下要到庭。這是什麼法律程序規定什麼是不一般情形
正常理解,訴訟原被告都不到庭,誰來回答法官的問題,如果是無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聘請律師直接代理。
⑤ 二審的程序(庭詢):上訴人是否先答查明的錯誤事實,再答未查明的事實。
1、二審程序中上訴人首先陳述訴訟請求和理由。
其中包括對一審判決的程序、事實認定、適用法律均可以提出異議和以事實證明有誤。
2、被上訴人答辯。
3、之後進行「新的證據」的舉證質證。
如還有疑問,請繼續發問。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⑥ 法院行政庭向原告送達庭詢傳票適用了什麼法律程序為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訴訟法和本解釋外,可以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
⑦ 傳票是開庭,結果是庭詢,可以隨時改變嗎
開庭與法庭調查是兩種不同的表述,不開庭無法進行法庭調查,所以,你所說的庭詢就是在開庭的前提下才能實現的,這不是改變,開庭是形式,庭詢是方法。
⑧ 二審庭詢雙方要到場嗎
談話當然表明二審已經受理了這個案子,程序已經啟動,不過不是開庭。
有可能開庭,也有可能就不開庭了。
有可能通過談話然後不開庭就書面審理判決了。
理論上你有敗訴的可能,但看實際情況,你不太可能敗訴。
十幾年前買的房子要要回去,太過分了吧。
⑨ 行賠終庭詢是什麼意思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