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遴選都有哪些程序
公務員遴選一般流程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選擇職位,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
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路提示進行注冊,如實、准確填寫
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單位負責
確認繳費,繳納筆試考務費
列印准考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筆試
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筆試閱卷完成後,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後,由各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並在網上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各單位於面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並告知本人(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人數與遴選或選調名額之比一般為2:1,對於遴選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比例。
(五)公示和任職
各單位對擬任職人員可在本單位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或調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後,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⑵ 遴選考察有什麼流程
遴選考察期的具體流程:用人單位先電話聯系通知考生准備材料、確定考察時間、找領導談話,這個階段領導就是重要的角色了,進入考察期後大家記得立馬向領導匯報,最好找幾個平時關系好的同事當輔助,不過最後找誰談話也不是你能決定的,做好准備的材料和個人履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