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拍賣房產的程序是怎樣的
1.評估價格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2.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對拍賣機構的選定,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統一由法院技術處委託的規定辦理。拍賣上市公司的股份,應嚴格按照《若干規定》的規定辦理。法院不應依職權選定拍賣機構。法院拍賣其它財產,首先應採取當事人主義。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職權選定拍賣機構。拍賣機構確定後,法院與拍賣機構進行協商,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委託拍賣合同必須是書面的,應當載明拍賣的標的、拍賣傭金、拍賣價款的支付等必備條款。3.發布公告與展示標的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託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進行拍賣公告和拍賣展示。對拍賣方案、拍賣公告等重大事項,拍賣機構應徵求法院的意見,獲得法院的同意和積極配合。4.確定拍賣保留價在拍賣會召開之前,法院應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拍賣保留價應等於或低於評估價,不能超出評估價。拍賣保留價是拍賣成交的最低價限,拍賣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賣無人競買,法院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再次拍賣的保留價。5.舉行拍賣會舉行拍賣會時,法院一般應派員到場監拍,並將拍賣情況記入筆錄;拍賣機構亦可邀請公證員到場進行公證。拍賣成交的,由拍賣機構與買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即時錢物兩清,或按合同的約定分期付款。競買人分期付款的,應得到法院的同意。
㈡ 司法拍賣的詳細流程
強制拍賣過程大致可分為以下階段:
1、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
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
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
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如果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自行變賣財產的,法院依照《執行規定》第48條的規定,可以准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並有效控制變賣的價款。
3、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
對拍賣機構的選定,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統一由法院技術處委託的規定辦理。
拍賣機構確定後,法院與拍賣機構進行協商,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委託拍賣合同必須是書面的,應當載明拍賣的標的、拍賣傭金、拍賣價款的支付等必備條款。
4、發布公告與展示標的
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託後,將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進行拍賣公告和拍賣展示。對拍賣方案、拍賣公告等重大事項,拍賣機構應徵求法院的意見,獲得法院的同意和積極配合。
5、確定拍賣保留價
在拍賣會召開之前,法院應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拍賣保留價應等於或低於評估價,不能超出評估價。
拍賣保留價是拍賣成交的最低價限,拍賣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賣無人競買,法院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再次拍賣的保留價。
6、舉行拍賣會
舉行拍賣會時,法院一般應派員到場監拍,並將拍賣情況記入筆錄;拍賣機構亦可邀請公證員到場進行公證。拍賣成交的,由拍賣機構與買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即時錢物兩清,或按合同的約定分期付款。競買人分期付款的,應得到法院的同意。
7、確認拍賣結案
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審查發現拍賣機構,與競買人之間或者競買人相互之間惡意串通,並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情形,將依法裁定拍賣無效;若審查未發現上述情形,則應確認拍賣結果。
拍賣結果確認後,法院應配合拍賣機構將拍賣標的交付買受人。拍賣的標的是動產的,由拍賣機構直接交付給買受人,是不動產或特定動產的,由法院負責將拍賣標的佔有人清除,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法拍法議價結束後還有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實施網路司法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製作、發布拍賣公告;
(二)查明拍賣財產現狀、權利負擔等內容,並予以說明;
(三)確定拍賣保留價、保證金的數額、稅費負擔等;
(四)確定保證金、拍賣款項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當事人和優先購買權人;
(六)製作拍賣成交裁定;
(七)辦理財產交付和出具財產權證照轉移協助執行通知書;
(八)開設網路司法拍賣專用賬戶;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職責。
㈢ 法院判決房子拍賣的後續流程是什麼
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託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6、無人競拍或者拍賣失敗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10-20%,再次委託拍賣公司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再降價拍賣。對房屋的拍賣,最多可以進行三次拍賣。
房屋拍賣流程: 產權人或有權機關委託——勘測評估——與拍賣公司簽署委託合同——公告拍賣信息——拍賣登記——交納保證金,取得競拍人資格——參加拍賣——成交——支付房款——辦理產權證——交房
原則:房地產拍賣是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規律性,因此拍賣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體現在,一是拍賣程序要合法。拍賣人和委託人必須按照嚴格的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拍賣事宜。二是拍賣物的要合法。拍賣人在接受拍賣委託時必須要求委託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拍賣標的和物的產權證明。
(2)報價最高者應買的原則。房地產拍賣的買受人必須是報價最高者。
(3)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拍賣人不得以競買人身份或委託他們代為競買,也不得在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㈣ 法院流拍之後是什麼程序
法律分析:法院流拍之後程序有:1、接受拍賣物,以扣押拍賣的標的物來清償債務;2、二次拍賣,60天內組織二次拍賣,這個時候的保留價比第一次可以在20%以內下降;3、第三次拍賣,60天之內組織第三次拍賣,這次的保留價格可以比第二次再下降20%;4、變賣,第三次拍賣流拍7天內,法院將向社會公告,變賣拍賣標的,價格就是第三次拍賣時的保留價;5、以物抵債,執行標的只能拍賣三次;6、退還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五條 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按照登記、交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第四百三十八條 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㈤ 司法拍賣的詳細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拍賣流程包括項目公告、付保證金報名、參與競拍、支付餘款、結算交付五個環節。比普通網路競拍門檻更高的是,競買人的支付寶必須通過實名認證,否則就無法參與競拍。在標的物公告期間,競買人可以充分了解標的物情況。此外,競買人的保證金必須通過支付寶支付,若競拍成功,餘款可以通過支付寶和線下支付兩種方式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五條 拍賣人應當於拍賣日七日前發布拍賣公告。
㈥ 法拍房的流程有哪些
《鯨拍房》法拍房具體參拍流程!!!
第一步、確定參拍標的後,雙方達成最高出價共識,與我公司簽署競買服務協議,每個拍賣標的我公司只簽署一名競買客戶,確保誠意客戶參拍成功。
第二步、由法拍專員協助下,競買人首先在法院監管的司法拍賣平台注冊帳號,並通過實名認證。實名認證之後由法拍專員協助進行繳納保證金,支付成功後,系統將為競買人授權並分配競拍號。(注冊時建議留法拍經理電話有助於加速推進流程)
第三步、提交保證金時,個人提交最好是(招商和建設銀行,務必攜帶優盾/網銀方可提交保證金)公司頭回參拍實名認證需要2-3天 務必提前審核。
第四步、在法拍專員協助下競買人在標的物詳情頁面確認出價金額,價高者得。
①拍賣成交後: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充抵價款,支付我方約定比例服務費用。
②未成交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在三日內自動退還原支付賬戶里(無任何費用)簽署競買協議自動解除。
第五步、需要貸款的客戶,我司貸款部門協助買受人拍賣前一周進行銀行資質預審,競拍成功後准備好貸款相關材料,去銀行進行面簽,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後,擔保公司出示擔保函,銀行5-7天內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賬戶,法拍貸出示擔保函需繳納
第六步、拍賣結束後,最高應價者成為該拍賣標的物的買受人,買受人信息在司法拍賣平台上公示。法拍專員協助買受人應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將剩餘價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賬戶(拋去保證金,剩餘房款可線下支付)。
第七步、付清拍賣款項後,法院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民事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我司權證部門專員協助買受人憑相關文書辦理房產繳稅過戶事宜。北京司法拍賣相關的稅費標準是(首套房90平米以下繳納成交價1%契稅,首套房90平米以上繳納成交價1.5%契稅,二套房統一成交價3%契稅。只需繳納契稅,經濟適用房與限價房 等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八步、取得不動產權證後,我司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清退騰空,騰退部門確保可安全交付後,法拍專員將房屋交付給競買人。
㈦ 司法拍賣流程
司法拍賣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房子產權;
2、委託評估機構對房屋的價值實行價格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按照評估報告,決定拍賣保留價;
4、委派拍賣機構對房屋實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機構動員執行;
5、沒人競拍或是拍賣不成功的,法院能夠在首次拍賣保留價的根基上減少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第二次委派拍賣公司實行拍賣;
6、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斷,明確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7、第二次拍賣依然失敗的,法院能夠在此基礎上再跌價拍賣。對房子的拍賣,最多能夠實行三次拍賣。
司法拍賣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強制執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進行或委託拍賣公司公開處理債務人的財產,以清償債權人債權的工作。
網路司法拍賣和傳統司法拍賣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區別:
1、拍賣主體;
2、拍賣公開程度;
3、拍賣周期;
4、競買人數量;
5、相關人員行為禁止;
6、拍賣信息受眾范圍;
7、報名;
8、保證金;
9、參拍方式;
10、保留價;
11、競價方式;
12、優先購買權人競價規則;
13、費用承擔;
14、成交確認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拍賣企業進行的拍賣活動。第三條 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第四條 拍賣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㈧ 最新的法院拍賣房產流程是怎樣的
截止至2020年2月,為發布公告—通知—交納保證金—競買—確認。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網路司法拍賣的事項應當在拍賣公告發布三日前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當事人、已知優先購買權人。權利人書面明確放棄權利的,可以不通知。無法通知的,應當在網路司法拍賣平台公示並說明無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滿五日視為已經通知。
保證金數額由人民法院在起拍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圍內確定。 競買人應當在參加拍賣前以實名交納保證金,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買。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交保證金;但債權數額小於保證金數額的按差額部分交納。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程序結束前交納保證金經人民法院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確認後,取得競買資格。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取得資格的競買人賦予競買代碼、參拍密碼;競買人以該代碼參與競買。網路司法拍賣競價程序結束前,人民法院及網路服務提供者對競買人以及其他能夠確認競買人真實身份的信息、密碼等,應當予以保密。
(8)法拍法議價結束後還有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網路司法拍賣的相關要求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組成專門的評審委員會,負責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選定、評審和除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已納入和新申請納入名單庫的網路服務提供者予以評審並公布結果。
2、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拍賣程序中設置阻礙適格競買人報名、參拍、競價以及監視競買人信息等後台操控功能。
3、網路司法拍賣服務提供者從事與網路司法拍賣相關的行為,應當接受人民法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㈨ 司法拍賣流程以及規則
司法拍賣流程以及規則如下:
1、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
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
如果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自行變賣財產的,法院依照《執行條例》第48條的規定,可以准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並有效控制變賣的價款。在實際工作中,很少有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變賣財產的情況,《執行條例》只擬定可以准許,但不是應當。
法院應根據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和被執行人的信譽程度,依職權做出決定。如准許,被執行人自行變賣,應給其10日以內的時間,同時,法院在得款後,才能將查封財產予以解除查封,確保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3、司法拍賣方式
目前一般情形都採用網路司法拍賣形式進行拍賣,但網路司法拍賣不能夠完全取代傳統司法拍賣,並非所有的物質都可以上網拍賣,當涉及到一些法律關系比較復雜的拍賣標的,可能仍需要採取傳統的拍賣方式。
司法拍賣的種類
具體而言司法拍賣包括法院強制拍賣,和法院委託清算管理人再進行程序上的破產企業拍賣兩種。法院強制拍賣指的是法院根據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並將債務人的財產通過拍賣變現後將價款交付債權人。
而破產企業拍賣是企業資不抵債或其他經營方式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企業撤銷、倒閉的,由法院制定清算管理人成立專門的破產企業清算組織來委託有資質的拍賣企業或其他機構拍賣該標的的。
㈩ 司法拍賣的詳細流程是什麼
一、司法拍賣的詳細流程是什麼
1、司法拍賣的詳細流程如下:
(1)項目公告;
(2)付保證金報名;
(3)參與競拍;
(4)支付餘款;
(5)結算交付。人民法院的拍賣,又稱強制拍賣,是人民法院按照強制執行程序進行的拍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四十六條
拍賣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拍賣的時間、地點;
(二)拍賣標的;
(三)拍賣標的展示時間、地點;
(四)參與競買應當辦理的手續;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二、拍賣的程序是什麼
1、准備階段。貨主把貨物運到拍賣地點→委託拍賣行進行挑選和分批→拍賣行編印目錄並招攬買主。參加拍賣的買主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倉庫查看貨物→了解商品品質→擬定自己的出價標准,做好拍賣前的准備工作。拍賣行一般還提供各種書面資料,進行宣傳以擴大影響;
2、正式拍賣。正式拍賣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照拍賣目錄規定的次序逐筆喊價成交。拍賣過程中,買主在正式拍賣的每一次叫價,都相當於一項發盤,當另一競買者報出更高價格時,該發盤即行失效。拍賣主持人以擊槌的方式代表賣主表示接受後,交易即告達成;
3、成交與交貨。拍賣成交後,買主即在成交確認書上簽字,拍賣行分別向委託人和買主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傭金一般不超過成交價的5%。買主通常以現匯支付貨款,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按倉庫交貨條件到指定倉庫提貨。由於拍賣前買主可事先看貨,所以,事後的索賠現象較少。但如果貨物確有瑕疵,或拍賣人、委託人不能保證其真偽的,必須事先聲明,否則,拍賣人要負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