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撫養費強制執行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 撫養費 強制執行 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 訴訟時效中止 、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申請 強制執行費用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並非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直接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 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是對方不履行撫養費的協商或者是民事判決結果,而且要有確切的不履行撫養費的 證據 才行。被執行人在接到法院強制執行的通知書以後如果還是不履行義務,那法院會馬上採取強制措施。
⑵ 強制執行撫養費的程序
法院強制執行 撫養費 程序 1、向做出生效判決或調解書的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對於法院生效判決或者調解書具有 強制執行 力,取得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 《 民事訴訟法 》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 扶養 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在司法實踐中,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法院與被執行人原單位聯系,將被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直接在原單位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2、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 債務 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當然,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3、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可能會為了惡意逃避 債務轉移 財產,拒不執行。針對這些情況,《民事訴訟法》第227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發現有應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財產時,執行人員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封、扣押。如果來不及製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後在48小時內補辦。 4、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被執行人的義務是交付金錢,在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交付金錢的同時,對他拖延履行義務期間的債務利息,要在原有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從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交付日屆滿的次日起計算,直至其履行義務之日止。 另一種情況是指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因為拖延履行已給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失,故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遲延履行金的數額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另行決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0條發出的執行通知,除責令被申請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外,並應通知交納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者遲延履行金。在這兩種措施中,既有給申請執行人補償損失的意義,也有對被執行人制裁的意義。 5、建議法院依法處以司法罰款和拘留。 如果查明對方不按照規定申報自己的財產狀況,或者申報財產不實,或有財產拒不履行,或者隱匿轉移財產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依法給予不超過15天的拘留,以及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6、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決罪。 根據法律規定,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書的,且情節比較嚴重的,可以讓法院依法搜集 證據 將案件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上述內容就是對於強制執行撫養費的程序的相關解答。
⑶ 撫養費強制執行流程
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申請書,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材料,法院的判決書,被告人的經濟狀況調查材料,法院收到這些之後會進行審查,並採取強制措施,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一、撫養費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哪些材料和費用
如果申請強制支付撫養費,需要提交的紙質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執行申請書;
3.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判決書或調解書);
4.法律文書生效證明。
如果你有能力,還可以提供對對方的電話號碼,財產線索,以利於法院的執行。申請執行人不用向法院交預交申請費。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應該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一方拒絕支付或者不按約定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主張,如果法院依法判決另一方應當支付,對方不主動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方申請下,強制執行。
二、撫養費強制執行申請書範文怎麼寫
撫養費強制執行申請書範文如下:
申請人:xxx,女,生於xx年x月xx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x,男,生於19xx年4月9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已經xx人民法院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現已生效,但被申請人拒不執行該判決履行給付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婚生女xx的撫養費。為此,特申請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
年月日
三、離婚必須要付撫養費嗎?
「撫養費」,顧名思義,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父母雙方也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是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撫養費是基於夫妻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系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因此,一般情況下,離婚後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給未成年子女給付撫養費。
不按時支付撫養費是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說,父母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要給撫養費,撫養費主要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撫養費是在父母離婚之後才產生的,是由未盡到撫養義務的一方支付的,不同的地方撫養費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⑷ 離婚不給撫養費強制執行流程
法律分析:在司法實務中,撫養費的糾紛問題是非常常見的。而在某些情況下,撫養費是可以強制執行。流程:向做出生效判決或調解書的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建議法院依法處以司法罰款和拘留;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決罪。根據法律規定,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書的,且情節比較嚴重的,可以讓法院依法搜集證據將案件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⑸ 撫養費強制執行流程
撫養費的強制執行措施:1、協議離婚,給付一方不給付撫養費或者不足額給付撫養費的,另一方需要起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給付義務則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訴訟離婚出現一方不履行給付撫養費義務的,另一方需要持已經生效的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⑹ 撫養費強制執行流程
撫養費強制執行流程問題:撫養費強制執行流程分為兩種情形:若雙方是協議離婚的,需要先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對方拒絕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的,撫養權已經由法院判決支付,直接憑借判決書及其生效證明到執行部門申請強制執行即可。可在撫養費的訴訟前請求法院凍結銀行卡,緣由為執行前的財產保全:為財產保全時,案件審理過程中財產會被一直凍結,直至案件結案。保全法院在首先採取凍結措施後超過一年未對被保全財產進行處分的,除被保全財產系爭議標的外,執行法院可以商請保全法院將被保全財產移送執行。或者案件判決後要求扶養費時,會對銀行卡進行凍結:當案件判決結束,當事人拒不償還債務時,對其強制執行將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凍結、扣劃。原「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的規定,已經被刪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⑺ 離婚後對方不支付撫養費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離婚後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法院生效判決下來以後,持生效判決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