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糾紛如果要打官司,多久才會出結果
1、要看是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如果是簡易程序,則是三個月,如果是普通程序則為六個月;
3、如果上訴,二審不超過3個月,如果中間不需要鑒定或延期審理等程序,最長不超過9個月可以塵埃落定。
B. 房產糾紛一般要多久起訴
房產糾紛起訴流程要三至六個月左右。一般情況下,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立案。房產糾紛的起訴流程的時間並不是固定的。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三個月內,普通程序為六個月作出一審判決。如果一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二審程序也有相應的時間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C. 購房合同訴訟時效一般有多久
購房合同發生糾紛的,其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D. 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打官司的流程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就對打官司需要的時間也不是很清楚。特別是一些案件審理時間長,就很多當事人問打官司需要多久。那麼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律師365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房屋官司一般是三到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
二、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對於房產糾紛,如果雙方訂立的仲裁條款無效,或者雙方明確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就應按《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專屬管轄規定,向不動產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准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後,人民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並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4、舉證。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准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迴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三、房產糾紛官司,需要注意什麼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其次,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最後,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E. 打一場房產官司一般審判時間要多久
民事訴訟的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和經濟糾紛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交納下列訴訟費用:
(一)案件受理費
離婚案件每件收十元至五十元,其涉及財產分割的,不另收費。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收五元至二十元。
財產案件按照爭議財產的價額或金額收費。不滿千元的,每件收三十元;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其超過部分按1%收費;超過五萬元至五十萬元的,其超過部分按0.6%收費;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其超過部分按0.3%收費;超過一百萬元至五百萬元的,其超過部分按0.2%收費;超過五百萬元的,其超過部分均按0.1%收費。
(二)財產案件的當事人應當支付鑒定費、勘驗費、公告費、證人的誤工補貼和旅車費,以及人民法院認為應由當事人負擔的其它訴訟費用。
當事人依法申請復制本案庭審材料和法律文書的,其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F. 房產訴訟起訴到開庭多長時間
從立案到結案正常六個月審結,從立案之日起一般七日向被告送到相關文書,並且一般程序的話被告有三十天的答辯期。所以最早也會在立案後一個月開庭,因現在法院案件較多如一個月左右案件開庭時間已排滿。就要向後順延,但最晚審限結束前到六個月內開。所以從立案起一個月後六個月前開庭都是正常的。
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G. 起訴房產糾紛案件一般要多長時間
房屋糾紛案件一般要三至六個月,具體訴訟時間並不是固定的。一般情況下,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立案。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三個月內,普通程序為六個月作出一審判決。如果一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二審程序也有相應的時間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