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立案後,執行局一般多久執行
立案後,執行局一般要立即執行,最長也不能超過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2、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1)執行局執行程序要多久擴展閱讀
立案執行的條件
申請立案執行,應當提交下列的文件和證件:
1、執行申請書。執行申請書應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並加蓋印章或簽名。
2、生效法律文書的副本(本院以外的法律文書需要本院執行的,申請人須提交生效法律文書的正本)。
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自然人(公民)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件;申請人為法人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組織機構代碼副本、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等。
4、如申請人不能來院申請執行,需委託代理人代為其申請執行的,授權委託書須寫明是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如是特別授權應註明授權內容。
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
6、提供被執行人的住所和可供執行的材料清單,如在審理過程中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提供相關材料。
Ⅱ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的執行期限為多久
一、民事案件司法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1、民事案件司法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Ⅲ 強制執行程序一般要多久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六個月內不執行強制執行申請的,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的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Ⅳ 申請法院執行程序是普通執行執行時間大概要多久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理論上為1個月,但能否執行回來就不好確定!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Ⅳ 法院強制執行需要什麼程序要多長時間
法院不去執行怎麼辦啊
Ⅵ 執行局立案後幾天執行程序
法律分析:立案後,執行局一般要立即執行,最長也不能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Ⅶ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什麼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1) 審查立案人民法院接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應審查該申請執行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否齊備內容否明確被執行人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 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規定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強制執行
(3) 准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單位和人
(4) 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應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機關
法院強制執行的時間: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Ⅷ 法院的執行程序一般要經歷多久
(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准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Ⅸ 執行局要多久執行多久才有結果
您好,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執行案件一般為六個月。受理期限7個工作日。
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3)准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強制執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