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離婚程序,是指配偶間解除婚姻關系所必須履行的法律手續。在中國主要有兩種程序:(1)行政程序。即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序。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査明雙方是否確實自願、對子女和財產、離婚後生活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後,依法准予或不準予登記。准予登記時,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2)訴訟程序。即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序。要求離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首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按撤訴處理,調解後達成離婚協議的,製作調解書,協議離婚;調解無效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㈡ 現在離婚需要走什麼程序
離婚的程序根據離婚方式而定。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由請求離婚的一方攜帶起訴書和相關證件,直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㈢ 離婚都要走什麼程序
1、 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藉證明)、結婚證、協議書(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達成一致)、二張2寸近期免冠照
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在聲明書和協議書上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離婚證,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發給雙方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正式宣告解除夫妻關系
如果沒有結婚證,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會或單位開一封證明信:兩個人的基本情況、何時、何地、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先補結婚證,緊接著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書》
協議人:***,男,漢族,住**身份證號碼***
協議人:***,女,漢族,住**身份證號碼***
雙方於19**年*月*日在***履行結婚登記手續,因為****(離婚原因)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經協商達成了以下協議:
1、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系
2、生子或生女(*年*月*日出生)由*撫養,撫養費**(或者是:雙方無子女,不存在撫養問題)
3、***歸女方,***歸男方,**債務由**還,**債權歸**所有(或者:雙方無共同債權和債務)
4、本協議一式三份,其它雙方互不追究
男方:
女方: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
2、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起訴狀。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起訴狀的格式為:
民 事 起 訴 狀
原告:(基本情況)
被告:(基本情況)
訴 訟 請 求
……
事 實 和 理 由
……
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訴訟請求」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
「事實和理由」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離婚理由: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並無限定,但不宜過於繁瑣。
離婚訴訟費用: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院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如果一人不在場或不願意的話就只能起訴到戶口所在地的法院了
㈣ 現在離婚要走什麼程序
離婚起訴的程序如下:1、起訴的一方起草起訴狀,並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2、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法院會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3、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4、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5、法院會開庭審理。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㈤ 離婚需要走什麼程序
下面我將針對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麼的問題,做簡單分析如下:
1、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㈥ 要離婚要走哪些程序
離婚有三種方式可供夫妻雙方選擇:
1、夫妻雙方協商離婚。這是當比較好的離婚形式,也簡單。這種離婚的前提是:不論以前吵架、矛盾多麼激烈,既然走到離婚這步,就好合好散吧。如果夫妻雙方都有這個認識,倆人可以就孩子的監護權、撫養權協商好。特別是孩子的撫養費的支付辦法協商清楚。家庭財產的分配,主要是房子的產權、居住權的所屬;其他財產譬如存款、汽車、公司、工廠的所屬;
由於你和姐姐還小,你們姐倆不能參與財產的分配。你們爸爸媽媽商量好了,就可以寫離婚協議書了,他倆並在協議書上簽字,到民政局下屬的離婚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後,就算正式離婚了。
2、到民政局下屬的離婚登記處調解離婚。如果你爸爸媽媽在財產、子女撫養上有分歧,又協商不成,就可以到離婚登記處申請調解。這時離婚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就可以秉公執法,公正調解,你的爸爸媽媽如果同意工作人員的調解,答成離婚協議了。離婚登記處就可以起草《離婚協議書》,然後由你爸爸媽媽兩人分別在上面簽字生效。他們倆的離婚就算成功了。
3、如果你爸爸媽媽吵得很勵害,雙方矛盾尖銳,不能調解,那隻好由提出離婚一方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離婚。法院受理後,按照法律程序,將受理通知書送交當事人,並將開庭通知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庭審上,你爸爸媽媽和你們姐倆都要到庭。審判廳開廳前,法官要進入庭前調解程序,盡量化解夫妻矛盾,勸說不要離婚。或者就離婚雙方的焦點進行分析調解,盡量不走法律程序離婚,使雙方能達到調解離婚。如果你爸爸媽媽能夠同意法院的調解,就可以在法院的《調解離婚書》上簽字,就算離婚了。
如果你爸爸或者媽媽不同意調解,法庭進入審判程序。首先由原告(離婚申請人)陳述離婚理由,然後由被告(不同意離婚人)申訴不同意的理由。
第二道程序是原告被告雙方辯論,各自舉證。
最後,休庭,等待法廳判決。
判決書下達後,法官的判決就產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准予離婚,離婚就算成了。
這裡面還有個程序,即原告、被告雙方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法廳判決,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訴,申請二審重判。二審法廳還可以重新審理此案,二審也可能維持一審判決;也可能重新判決,發回原審判機關重審,也可能直接判決為不同意離婚。或者在財產分割上重新分配。
這就是我的回答,不知道你能看懂嗎?
最後,我還要補充一句,就是離婚時,婦女和兒童是受法律保護的。在家庭財產分割時,有錯誤一方是要承擔責任的,即少分得一些財產。
㈦ 現在離婚要走什麼程序嗎
目前在我國有兩種離婚方式。第一,到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需要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後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第二是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也就是說法院需要認定你們雙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確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話,法院會通過法律文書的方式准許離婚。
㈧ 離婚要先走什麼程序
您好
辦離婚的程序:
一、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
二、離婚登記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4
三、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l、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離婚登記每對X元。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