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司法訴訟要走什麼程序,大概多久能完成訴訟
你好!這種情況屬於刑事案件,周期還是很長的。首先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要找到所有的證據,並且還會尋找受害人以作證。偵查的期限就不好說了。之後要交到檢察院由檢察院來決定是否起訴,這個時間段較短,一般是十幾天吧,然後到法院,法院的開庭一般很漫長的,如果有辯護律師提出各種質證,案件有可能拖個一年半載的。所以從偵查開始一年基本無法下判決,除非自願認罪。
② 中級人民法院,司法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如果是訴訟案件,民事一審六個月,二審三個月;如果是刑事案件,一審是三個月,二審是二個月。
③ 一般打官司需要多長時間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糾紛,要不要打官司,對打一場官司需要花多少時間必須有所考慮。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對打官司需要多少時間有詳細的規定。 第一審普通程序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審理前准備: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開庭審理: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送達判決書: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結案時間:送達最後一名當事人的日期即結案時間。 審限:按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簡易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一個審判員獨任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 第二審程序 上訴期: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應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第一審裁定的,應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前准備: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案件移送: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二審立案: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案卷材料後五日內立案。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時發現上訴案件材料不全的,應當在兩日內通知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法院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補齊。 其它: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上述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期限的規定。 審限:按第二審程序審理對民事判決上訴的案件,期限為三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上訴的案件,期限為三十日。 審判監督程序 申訴期: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其它: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期限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期限的規定。 執行程序 申請期: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 立案:適用一審程序立案的規定。 執限: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委託執行的案件,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辦理完委託執行手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在收到委託函件後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④ 申請法律援助流程,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多久
申請法律援助一般要多久才受理?
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申請援助事項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
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
1、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後,進行認真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之申請人補交,申請人未按要求補交的,視為撤銷申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需要查證的,由法律援助機構向有關機關、單位或者個人查證;
3、法律援助機構審查後通知申請人是否給予援助,申請人接到給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後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4、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和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主管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
5、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情形一:距法定時效屆滿不足七日,需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的;
情形二:需要立即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的。
⑤ 走司法程序最長要等60個工作日
其實他的說法也沒有錯,如果他故意刁難你的話也是可以的,因為根據法律最長就是60天,不過辭職不是問題,可以請個律師,可以代為出庭,你女朋友可以先去上海的
首先你應該讓你的女朋友提出辭職,並保留相關證據,這是解除合同的程序,而且是要提前30天書面 通知,最好的辦法就是用快遞信件的方式,保留哪個存單,這樣到時候舉證比較方便。然後做滿這個月,之後他應該給你結算工資,如果他不給,就要先去申請勞動仲裁。這個過程不需要60天,具體為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⑥ 解決欠錢的司法程序大概要多久
時間一般3個月可以判決,對方上訴還要等二審結果,終審判決生效了對方一直不履行則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快的幾個月,慢點可能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