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走司法程序要花多少費用
有關法條:《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收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收取訴訟費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的規定:
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
該辦法明確: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費依據第十三條第五項之規定交納: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行政訴訟案件的申請費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交納(法條略)
行政訴訟案件的另外一項據實交納。
根據上述規定,行政訴訟未申請執行及產生其他費用的,只需交納受理費(標准見前述)。至於你提到的訴政府職能部門行政不作為案件的訴訟費問題,如果未產生其他費用(即第三項費用),訴訟費為50元,但是,因行政不作為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B. 走司法程序要多少費用
法律分析:如果是民事訴訟,我們國家有固定的收費標準的,一般是按照標的額的大小確認訴訟費的多少。但是,很多當事人都會委託代理人,也就是請律師進行,這樣的費用是律師費,不是法院的訴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C. 走司法程序要花多少錢
有關法條:《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收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收取訴訟費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的規定:
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
該辦法明確: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費依據第十三條第五項之規定交納: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行政訴訟案件的申請費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交納(法條略)
行政訴訟案件的另外一項據實交納。
根據上述規定,行政訴訟未申請執行及產生其他費用的,只需交納受理費(標准見前述)。至於你提到的訴政府職能部門行政不作為案件的訴訟費問題,如果未產生其他費用(即第三項費用),訴訟費為50元,但是,因行政不作為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提起行政賠償。
D. 到法院起訴一次要花多少錢,該怎麼走程序
到法院起訴什麼事情
涉及數額的都是按照比例收費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起訴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證據到法院立案庭辦理
E. 朋友欠錢不還,我想走司法程序,想知道要花多少錢成功率高嗎
一般要有證據跟字據的話就可以走司法程序了,每一個地方都是不一樣的,成功率還是有的。
F. 打民事官司要些什麼費用大概要多少要走什麼程序
民事案件范圍很廣,要看具體案由,是否涉及財產,跟標的額有關。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具體訴訟程序如下:
一 起訴:
二 受理:符合法定條件的,7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三 審理前的准備:
1、審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證據的范圍)
(4)當事人的追加。
四 開庭審理:
1、時間:答辯期屆滿並做好必要的准備工作後進行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 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開庭審理 :
(1)准備開庭: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
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長核對當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
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2)法庭調查:當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證據;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調查證據、鑒定或勘驗,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當事人陳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的順序進行
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歸納本案爭議的焦點和法庭調查的重點,並徵求當事人的意見。
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如果不能出庭,經法庭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語言,由法庭宣讀;受訴法院委託外地法院代為詢問證人
的筆錄應當在法庭上宣讀)
經審判長許可,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有權向證人發問,證人應當如實作答
當庭出示物證、書證和視聽資料 當庭宣讀鑒定結論 鑒定人向法庭宣讀鑒定的方法和經過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經法
庭許可,可以向鑒定人發問
法庭審判人員或者勘驗人員當庭宣布勘驗筆錄,拍攝的照片或繪制的圖表,應向當事人出示,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
向勘驗人發問
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
、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後陳述。
不能當庭認證的證據,可以休庭合議後再予以認定
合議之後認為需要繼續舉證或者進行鑒定、勘驗工作的,可以在下次開庭質證後認定;如果認為此次法庭調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關情況,法庭可以決定第二次開庭
法庭決定再次開庭的,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對本次開庭情況進行小結,指出庭審已經確認的證據,並指明下次開庭調查
的重點。如果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查清,必要的證據已經齊備,即可宣布終結法庭調查,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3)法庭辯論
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
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徵求各方最後意見
(4)評議:
法庭辯論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
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
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製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
評議畢,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 當庭公開宣布判決結果,10日內向當事人發送判決書;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後立即發
給判決書。要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上訴法院。
G. 去法院起訴要花多少錢啊
到法院打官司到底要交多少錢?訴訟費用標准一覽!請收藏
2019-11-14-23:50
訴訟費用交納須知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一、案件受理費交納標准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申請費交納標准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無需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情形
與免交訴訟費不同,有些案件無需當事人申請,法律明確規定不需交納訴訟費用。主要包括: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五)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但是,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除外。
H. 到法院起訴一次要花多少錢,該怎麼走程序
提交上訴狀,一式三份。案件受理費,看案性的性質,經濟案件金額數量巨大的,收費自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