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傷殘鑒定需要多久
【法律意見】1、傷殘鑒定一般要康復一段時間之後才能做,大部分都是傷後6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最好是到法院階段要求法院指定機構做,省的到時候自己做的對方提出異議,還要再做一次。2、因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3、公安機關接到傷殘鑒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鑒定出傷殘等級。4、當事人對傷殘鑒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鑒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傷殘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5、省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機的選擇及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所需提交什麼資料,及交通事故賠償。
❷ 傷殘鑒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結果
您好:
一般來說,在工作中受傷後,需要做傷殘鑒定,若是達到一定等級的,以後就可以享受傷殘待遇。可是,實際中很多人並不清楚其中的規定,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那麼傷殘鑒定一般多久能出結果的內容是怎樣的?下面就讓萬州律師為大家講解。
一、傷情鑒定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如果傷情穩定、功能穩定,不再有反復就可以出具鑒定,有的鑒定很短時間就可以出具,如軀乾和四肢創口長度構成輕傷、沒有神經損傷的;鼻骨骨折的、四肢長骨不是在關節部位骨折的等等很多很多,都可以短時間出具鑒定。而有的傷情鑒定,牽涉功能障礙情況的,在較短時間功能會嚴重障礙,可隨著時間的延長、治療和鍛煉,有的功能情況可以恢復,如果短時間出具傷情鑒定,鑒定結論是不正確的。從醫學角度上來說,一般是三個月以後基本穩定,功能情況也趨於穩定,所以有些關節功能情況的鑒定、顱腦損傷後遺症的鑒定等等也是很多很多,短時間鑒定是不能出具的,好多都是在三個月以後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時間更長。
二、依據《刑訴法》第一百二十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後,應當寫出鑒定結論,並且簽名。
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鑒定人進行鑒定後,應當寫出鑒定結論,並且由鑒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一般每個省、每個地市都有省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重新鑒定的。
三、依據90兩部兩院《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你說的腰椎橫穿骨折,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一般來說是不會有什麼後遺症的,所以短時間是可以出具的。
四、法醫傷情鑒定結果公安機關只會告知鑒定結果,是不會把鑒定報告給家屬的,連復印也是不允許的。
五、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六、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❸ 傷殘鑒定大概需要多久時間
這個是根據本人上報的傷殘等級來審核的,程序不算太復雜,一般時間一個星期到二個星期左右!如果特殊情況會更快處理!這個也取決於當地部門的工作效率!採納哦
❹ 傷殘鑒定需要多久
自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鑒定起,60日內會有鑒定結果,最遲三個月,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http://tieba..com/p/4322261583可以詳細問律師
❺ 傷殘鑒定程序和時間
一般二十日之內: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並發症治療終結為准,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第一,傷殘鑒定時間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並發症治療終結為准。
第二,傷殘鑒定部門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因此可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委託鑒定。
❻ 要評定傷殘鑒定.需要多少時間
傷情鑒定有一定的時間要求,輕重傷鑒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鑒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鑒定,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治療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鑒定,受理鑒定後7天內出鑒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鑒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殘疾等級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鑒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一個月才能出鑒定書。
❼ 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要多長時間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