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事調解需要多久
民事調解需要一個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調解,製作調解書的時間。
雙方當事人簽收民事調解書就代表民事調解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普通案件審理一般不超過6個月,如果雙方願意調解,結案時間會較短。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調解工作的原則:
一、依法原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公德進行調解;
二、自願平等原則,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三、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原則,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調解工作紀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對糾紛當事人壓制,打擊報復;
3、不得侮辱、處罰當事人;
4、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5、不得吃請受禮。
民事調解的程序
一、受理糾紛:
1、當事人請求調解的糾紛及時調解;
2、發現糾紛要主動受理及時調解;
二、調查分析:
受理糾紛,要迅速查明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爭議焦點,及時判明糾紛性質,是非曲直,進行研究分析;
三、調解:
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充分說理,耐心疏導,學習法律規定,消除隔閡,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議。
B. 法院調解的流程一般多久
起訴後,法院審查原告提供的資料,符合立案條件的會立案。
立案後,案子分配到某個法官手上,法官會派書記員聯系被告。
最理想的情況,被告很快能聯繫上,並按期到庭,開庭的時候法官會問,原告同意不同意調解,原告回答「同意」同意,被告同意不同意調解,回答「同意」,然後就會進入調解程序。有一方不同意調解,就進不了調解程序,只能進行庭審。
至於多長時間,這要看法院的日程安排。一般來講用不了很長時間。
最不理想的情況,被告玩失蹤,根本聯系不上,這種情況法院會公告送達相關文書,公告滿兩個月後,視為送達。這種情況由於被告不到場,法院只能缺席判決,不能調節。
C. 法院立案前調解需要多久
相關法律並未直接規定起訴後必須多長時間內進行庭前調解,但是對於案件整體審理時間有具體規定。一般民事糾紛,現在都進行調解。不僅起訴前調解,起訴後開庭前調解,開庭後還可以調解。即使到執行階段,也能進行執行和解。
【法律分析】
法院立案前調解需要多久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的民事在案件進入二審程序,進入再審程序,還可以調解。簡單說,調解貫穿民事糾紛的始終。訴訟中間的調解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進行的訴訟行為,調解協議一旦雙方簽字,並經法院依法確認,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訴前調解的流程如下:1、起訴,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話,法院會安排訴前調解,由調解員主持調解,一般不超過二十天。2、調解成功,當事人不起訴,法院不立案並退還起訴材料。3、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的,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4、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5、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如果是調解不成功,就會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堅持不願調解的,應當及時裁判。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但不應久調不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調解達成協議後,請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製作判決書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法定代理人與對方達成協議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製作判決書。
D. 法院多元調解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在當事人同意調解之日起15天內進行調解,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當事人同意調解之日起7天內調解完畢。如果在庭審之前,原被告同意調解的,一般幾個小時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盡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第九十六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E. 法院調解程序要多久
法律分析:受案後一般在七日內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能達成合意的則立即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在答辯期滿前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調解,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當事人同意調解之日起15天內,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在當事人同意調解之日起7天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經各方當事人同意,可以繼續調解。延長的調解期間不計入審限。
第七條 當事人申請不公開進行調解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調解時當事人各方應當同時在場,根據需要也可以對當事人分別作調解工作。
F. 法院調解流程時間
【法律分析】
一般法院調解在答辯期滿後裁判作出前可以進行調解。如果經雙方的同意,法院可以在答辯期滿前作出調解。雙方可以自行提出調解方案,法院也可以作出。普通程序15 天內,簡易程序是7天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根據案件需要,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群眾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G. 訴前調解一般要過多長時間
我國法律並未直接規定起訴後必須多長時間內進行庭前調解,但是對於案件整體審理時間有具體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民事糾紛,現在都進行調解。不僅起訴前調解,起訴後開庭前調解,開庭後還可以調解。即使到執行階段,也能進行執行和解。案件進入二審程序,進入再審程序,還可以調解。簡單說,調解貫穿民事糾紛的始終。訴訟中間的調解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進行的訴訟行為,調解協議一旦雙方簽字,並經法院依法確認,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H. 法院調解書下來了一般需要多久可以到法院拿錢。
法院調解書下來了先由雙方按照調解書的內容來履行,若一方不履行調解書內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這個錢不是由法院支付的,而是從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劃撥,或者拍賣變賣被執行人財產等方式執行被執行人財產並支付至申請執行人賬戶的,是不需要到法院領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從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調解書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但是強制執行的是被執行人的財產,不需要當事人到法院領取,而是直接通過劃撥等方式將執行財產金額支付至申請執行人賬戶中的。
I. 法院調解一般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並未直接規定起訴後必須多長時間內進行庭前調解,但是對於案件整體審理時間有具體規定。根據相關法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一般民事糾紛,現在都進行調解。不僅起訴前調解,起訴後開庭前調解,開庭後還可以調解。即使到執行階段,也能進行執行和解。案件進入二審程序,進入再審程序,還可以調解。簡單說,調解貫穿民事糾紛的始終。訴訟中間的調解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進行的訴訟行為,調解協議一旦雙方簽字,並經法院依法確認,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