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建築耐火等級
第一節 建築耐火等級
一 建築耐火等級的劃分
1、建築耐火等級的劃分依據
建築耐火等級的劃分是建築防火技術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國的建築設計規范把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最高,耐火能力最強;四級最低,耐火能力最弱。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取決於組成該建築物的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所謂建築構件是指建築物的牆體、基礎、梁、柱、樓板、樓梯、吊頂等一系列基本組成構件。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見表4-1
1)、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是指由建築構件的材料遇火反應,分為不燃燒體、難燃燒體和燃燒體三類,對建築構件而言不燃燒體如牆柱、基礎等;難燃燒體如吊架、吊頂及內部管道;燃燒體如門窗、吊頂、裝飾材料等。
2)、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將任一建築構件按時間—溫度標准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稱為耐火極限,以小時「h」表示。時間-溫度標准曲線是指按特定的加溫方法,在標準的實驗室條件下,所表示的現場火災發展情況的一條理想化了的試驗曲線。該曲線以被國際標准化組織採納,目的是為了對建築構件的極限耐火時間有一個統一的檢驗標准。我國採納了國際標准ISO834的標准火災升溫曲線。該曲線公式為T-T0=345lg(8t+1) 式中t為時間,以「min」計;T為當所用時間為t時,構件所承受的溫度值,以「℃」計;T0為初始溫度,以「℃」 計;計算時設定位20℃。下圖4-1是根據國際標准火災升溫曲線公式作出的溫度-時間曲線,
2、耐火極限的判定條件
建築構件達到耐火極限有三個條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只要三個條件中達到任一個條件,就確定其達到其耐火極限了。
1)、失去支撐能力:如果試件在試驗中受到火焰或高溫作用下,承載能力和剛度降低,截面縮小,承受不了原設計的荷載而發生跨塌或變形量超過規定數值,則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構件(如樓梯、門窗、隔牆、吊頂等)在火焰或高溫作用下,發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縫或孔洞,火焰穿過構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燒起來。如樓板受火焰或高溫作用時,完整性被破壞,火焰穿到上層房間,表明樓板的完整性被破壞。
3)、失去隔火作用:主要指起分隔作用的構件失去隔熱過量熱傳導的性能。在試驗中,如果構件的背火面測得的平均溫度超過140℃,或背火面任一點溫度超過初始溫度180℃時,均表明構件失去隔火作用。
經過大量的試驗驗證工作,建築構件發生三者之一時的耐火極限用時間來衡量,建築牆體有承重牆、普通粘土牆及鋼筋混凝土實體牆,它們的耐火極限分別為2.5~10.5h不等,這與牆的結構厚度有關(12cm~37cm),具體見表4-1
二 建築物的耐火設計
建築的耐火設計,目的在於防止建築物在火災時倒塌和火災蔓延,保障人員的避難安全,並盡量減少財產的損失。建築物的使用功能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層數不同的建築物,火災的危險性是有差異的,因此在設計上要區別對待。我國《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將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作為衡量建築物耐火程度的分級標度,是防火技術措施中基礎的措施之一。從表4-2為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之間的關系,耐火等級高的建築物如一、二級建築物,發生火災時被火燒壞、倒塌的可能性小;而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築物火災時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體倒塌,火災損失大。我國建築的耐火設計採用耐火等級設計方法考慮溫度—時間的關系及具體各構件的耐火時間來定。
1、 多層建築耐火設計
多層建築耐火設計等級根據建築物的重要性、火災的危險性和火災荷載等因素來選定。
從表4—2可知,建築物的耐火等級與構件的燃燒性能有相應的關系。一級耐火等級建築物的主要構件全部為不燃燒體;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物的主要構件除吊頂為難燃燒體外,其餘為不燃燒體;三級耐火等級建築物屋頂承重牆為燃燒體,吊頂和隔牆為難燃燒體,其餘均為不燃燒體;三級耐火等級建築物除防火牆為不燃燒體外,其餘構件為難燃燒體或燃燒體。
表4-1 常用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構 件 名 稱
結構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極限(h)
燃燒性能
承
重
牆
普通粘土磚、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實體牆
12
2.50
不燃燒體
18
3.50
不燃燒體
24
5.50
不燃燒體
37
10.50
不燃燒體
加氣混凝土砌牆
10
2.00
不燃燒體
輕質混凝土砌牆
12
1.50
不燃燒體
24
3.50
不燃燒體
37
5.50
不燃燒體
非
承
重
牆
非普通粘土磚牆(不包括雙面抹灰厚)
6
1.50
不燃燒體
12
3.00
不燃燒體
普通粘土磚牆(包括雙面抹灰1.5厚)
15
18
24
4.50
5.00
8.0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粉煤灰硅酸鹽砌塊牆
20
4.00
不燃燒體
粉煤灰加氣混凝土砌塊牆(粉煤灰、水泥、石灰)
10
3.40
不燃燒體
充氣混凝土砌塊牆
15
7.00
不燃燒體
木龍骨兩面釘下列材料:
1) 鋼絲網抹灰,其結構、厚度(cm)為:1 .5+5(空)+1.5
2) 板條抹灰,其結構、厚度(cm)為:1 .5+5(空)+1.5
—
—
0.85
0.85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鋼龍骨兩面釘下列材料:
1) 紙面石膏板。其結構、厚度(cm)為:1.2+4.6(空)+1.2,
2×1.2+7(空)+3×1.2
2)雙層普通石膏板,板內摻紙纖維,其結構、厚度(cm)為:2×1.2+7.5(空)+2×1.2
—
—
0.33
1.1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菱苦土珍珠岩圓孔空心條板隔牆
8
1.30
不燃燒體
鋼筋混凝土大板牆(C20混凝土)
6.60
12.00
1.00
2.6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續表4—1
構 件 名 稱
結構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極限/h
燃燒性能
柱
鋼筋混凝土柱
20×20
20×40
30×30
30×50
37×37
1.40
2.70
3.00
3.50
5.0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鋼筋混凝土園柱
直徑30
直徑45
3.00
4.0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無保護層的鋼柱
—
0.25
不燃燒體
有保護層的鋼柱
1) 用普通粘土磚作保護層,其厚度為12 cm
2) 用陶粒混凝土作保護層,其厚度為10 cm
3) 用C20混凝土作保護層,其厚度為10 cm
4) 用加氣混凝土作保護層,其厚度為40 cm
5) 用薄塗型鋼結構防火塗料作保護層,其厚度為0.55m
6) 用厚塗型鋼結構防火塗料作保護層,其厚度為
2.00cm
3.00cm
2.85
3.00
2,85
1.00
1.00
1.50
1.2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梁
簡支的鋼筋混凝土梁
1) 非預應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為
1cm
2cm
2) 預應力鋼筋或高強度鋼絲,保護層厚度為
2.5cm
3.0cm
—
—
—
—
1.20
1.75
1.00
1.2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無保護的鋼梁、樓梯
1)用厚塗型鋼結構防火塗料作保護的鋼梁為
2.00cm
3.00cm
2)用薄塗型鋼結構防火塗料作保護層,其厚度為0.55m
—
—
—
0.25
1.5
2.00
1.0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續表4—1
構 件 名 稱
結構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極限/h
燃燒性能
樓
板
簡支的鋼筋混凝土樓板
1) 非預應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為
1cm
2cm
2)預應力鋼筋或高強度鋼絲,保護層厚度為
1cm
2cm
—
—
—
—
1.00
1.25
0.50
0.75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四邊簡支的鋼筋混凝土樓板,保護層厚度為1cm
2cm
7.0
8.0
1.40
1.5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現澆的整體式梁板,保護層厚度為
1cm
2cm
8
8
1.40
1.5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簡支鋼筋混凝土圓孔空心樓板
1)非預應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為2cm
2)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圓孔樓板保護層厚度為2cm
_
_
1.25
0.7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鋼樑上鋪不燃燒體樓板與屋面板時,梁、珩架無保護層
_
0.25
鋼樑上鋪不燃燒體樓板與屋面板時,梁、珩架用混凝土作保護層,其厚度為2cm
梁、珩架用鋼絲抹灰粉刷作保護層,其厚度為2cm
—
—
2.0
1.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屋面板
1)加氣鋼筋混凝土屋面板,保護層,其厚度為1.5cm
2)充氣鋼筋混凝土屋面板,保護層其厚度為1.0cm
3)鋼筋混凝土方孔屋面板,保護層其厚度為1.0cm
4)輕型纖維石膏屋面板
—
—
—
—
1.25
1.60
1.20
0.60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不燃燒體
表4-2 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之間的關系
耐火等級
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h
構件名稱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牆
防火牆
不燃燒體4.00
不燃燒體4.00
不燃燒體4.00
不燃燒體4.00
承重牆,樓梯間、電梯井的牆
不燃燒體3.00
不燃燒體2.50
不燃燒體2.50
難燃燒體0.50
非承重外牆,疏散走道兩側的隔牆
不燃燒體1.00
不燃燒體1.00
不燃燒體0.50
難燃燒體0.25
房間隔牆
不燃燒體0.75
不燃燒體0.50
難燃燒體0.50
難燃燒體0.25
柱
支撐多層的柱
不燃燒體3.00
不燃燒體2.50
不燃燒體2.50
難燃燒體0.5
支撐單層的柱
不燃燒體2.50
不燃燒體2.00
不燃燒體2.00
燃燒體
梁
不燃燒體2.00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1.00
難燃燒體0.5
樓板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1.00
不燃燒體0.50
難燃燒體0.25
屋頂承重構件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0.50
燃燒體
燃燒體
疏散樓梯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1.00
不燃燒體1.00
燃燒體
吊頂(包括吊頂擱柵)
不燃燒體0.25
難燃燒體0.25
難燃燒體0.15
燃燒體
通常將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築定為一、二級耐火等級;磚木結構的建築為三級耐火建築;木結構的建築為四級耐火建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重要的公共建築一定要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如通訊大樓、廣播電視建築、郵政樓,大型醫院及體育館、百貨大樓等建築。對於商店、學校、食堂、菜市場等如採用一、二級有困難時 可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
對於工業建築,耐火等級的選定主要根據火災的危險性類別確定,一般情況下,甲、乙類生產廠房應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包括鍋爐房在內(若每小時燃煤鍋爐的總發熱量小於4t時,採用三級);丙類生產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建築。
2、高層民用建築耐火等級設計
高層建築是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築,或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公共建築。高層建築的功能復雜、設備繁多;一旦發生火災,火災的縱向蔓延迅速,而人員的疏散困難,火災危險性大,損失慘重,因此高層建築的耐火等級的選定更應該十分注意。
高層民用建築耐火等級主要是根據建築類別來選定的,而建築類別主要根據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來劃分的。通常將高層建築分為一類和二類建築,具體見表4—3
表4—3 高層建築分類
名稱
一類
二類
居住
建築
高級住宅
19層及19層以上的普通住宅
10~18層的普通住宅
公
共
建
築
醫院
1)除一類建築以外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電信樓、財貿樓商住樓、圖書館、書庫。
2)省級以下的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電力調度樓
3)建築高度不超過50米的教學樓和普通的旅館、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等
高級旅館
建築高度超過50米或每層建築面積超過1000m2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電信樓、財貿樓
建築高度超過50或每層建築面積超過1500 m2的商住樓
中央極和省級(含計劃單列市)廣播電視樓
網局級和省級(含計劃單列市)電力調度樓
省級(含計劃單列市)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
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書庫
重要的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
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教學樓和普通的旅館、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等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對耐火等級的選定作了規定,一類建築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二類建築的耐火等級應為二級。裙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高層建築地下室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各類高層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如表4—4
表4-4 高層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耐火等級
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h
構件名稱
一級
二級
牆
防火牆
不燃燒體3.00
不燃燒體3.00
承重牆,樓梯間、電梯井和住宅單元之間的牆
不燃燒體2.00
不燃燒體2.50
非承重外牆,疏散走道兩側的隔牆
不燃燒體1.00
不燃燒體1.00
房間隔牆
不燃燒體0.75
不燃燒體0.50
柱
不燃燒體3.00
不燃燒體2.50
梁
不燃燒體2.00
不燃燒體1.50
樓板、疏散樓梯,屋頂承重構件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1.00
吊頂(包括吊頂擱柵)
不燃燒體0.25
難燃燒體0.25
3、 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
①各類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應符合下表4—5。
②特殊貴重的儀器設備儀表等應設在一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
③變電所、配電站不應設在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內或貼鄰建築,但供上述甲、乙類廠房專用的10KV及以下的變電所、配電所,當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隔開時,可一面帖鄰建造。乙類廠房的配電所必須在防火牆開洞時,應設非燃燒體的密封固定窗。
④甲乙類生產不應設在地下或半地下室內。
⑤廠房內設置甲乙類物品的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求量。同時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非燃燒體牆和1.5h的非燃燒體樓板與其它部分分開。
⑥總儲量大雨15m3的丙類液體儲罐,當直埋於廠房外牆附近,且面向儲罐一面的外牆為防火牆時,其防火間距可不限。
中間罐的容積不應大於1.00m3,並應設在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單獨房間內,該房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表4—5 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
生產類別
耐火等級
最多允許層數
防火分區最大允許佔地面積(m2)
單層廠房
多層廠房
高層廠房
廠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甲
一級
二級
除生產必須採用多層者外,宜採用單層
4000
3000
3000
2000
—
—
—
—
乙
一級
二級
不限
6
5000
4000
4000
3000
2000
1500
—
—
丙
一級
二級
三級
不限
不限
2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3000
2000
—
500
500
—
丁
一級、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4000
1000
不限
2000
—
4000
—
—
1000
—
—
戊
一級、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5000
1500
不限
3000
—
6000
—
—
1000
—
—
註:①防火分區間應用防火牆分隔。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廠房(甲類廠房除外)如面積超過本表規定,設置防火牆有困難時,可用防火水幕帶或防火卷簾加水幕分隔。
②一級耐火等級的多層及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紡織廠房(麻紡廠除外)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50%,但上述廠房的原棉開包、清花車間均應設防火牆分隔。
③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造紙生產聯合廠房,其防火分區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5倍。
④甲、乙、丙類廠房裝有自動滅火設備時,防火分區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一倍;戊類廠房裝有自動滅火設備時,其佔地面積可不限。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⑤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穀物筒倉工作塔,且每層人數不超過2人時,最多允許層數可不受本表限制。
⑥郵政樓的郵件處理中心可按丙類廠房確定。
4、 高層工業建築耐火設計
高層工業建築指建築高度成果24米的兩層及兩層以上的廠房、庫房,以及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高架倉庫。
為了保障高層工業建築的消防安全及火災後能迅速修復使用,高層工業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宜採用一級。一級耐火等級建築物的主要構件全部為不燃燒體;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物除吊頂為難燃燒體外,其餘均為不燃燒體。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如表4—6
表4-6 高層工業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耐火等級
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h
構件名稱
一級
二級
牆
防火牆
不燃燒體4.00
不燃燒體4.00
承重牆,樓梯間、電梯井的牆
不燃燒體3.00
不燃燒體2.50
非承重外牆,疏散走道兩側的隔牆
不燃燒體1.00
不燃燒體1.00
房間隔牆
不燃燒體0.75
不燃燒體0.50
柱
支撐多層的柱
不燃燒體3.00
不燃燒體2.50
支撐單層的柱
不燃燒體2.50
不燃燒體2.00
梁
不燃燒體2.00
不燃燒體1.50
樓板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1.00
屋頂承重構件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0.50
疏散樓梯
不燃燒體1.50
不燃燒體1.00
吊頂(包括吊頂擱柵)
不燃燒體0.25
難燃燒體0.25
5、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防火分區面積
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應符合表4-7
表4—7 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防火分區面積
儲存物品類別
耐火等級
最多允許層數
防火分區最大允許佔地面積(m2)
單層庫房
多層庫房
高層庫房
庫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甲
3、4項
1、2、5、6項
一級
一級、二級
1
1
180
750
—
—
—
—
—
—
乙
1、3、4項
一級、二級
三級
3
1
2000
500
900
—
—
—
—
—
2、5、6項
一級、二級
三級
5
1
2800
900
1500
—
—
—
丙
1項
一級、二級
三級
5
1
4000
1200
2800
—
—
—
150
—
2項
一級、二級
三級
不限
3
6000
2100
4800
1200
4000
—
300
—
丁
一級、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1500
—
4800
—
—
500
—
—
戊
一級、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2100
—
6000
—
—
1000
—
—
註:①高層庫房、高架倉庫和筒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二級耐火等級的筒倉可採用鋼板倉。儲存特殊貴重物品的庫房,其耐火等級宜為一級。
②獨立建築的硝酸銨庫房、電石庫房、聚乙烯庫房、尿素庫房、配煤庫房以及車站、碼頭、機場內的中轉倉庫,其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一倍,但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③裝有自動滅火設備的庫房,其建築面積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規定增加一倍。
④石油庫內桶裝油品庫房面積可按現行的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執行。
⑤煤均化庫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為12000m2,但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三 建築物的防火間距
確定建築物的耐火等級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築物具有與之相適應的耐火安全設施。建築物不但要考慮本身的耐火強度,還要考慮周邊建築的防火要求,所以就出現了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它可以有效防止火災蔓延擴大。
1、定義:為阻止建築物之間的火勢蔓延,建築物之間留出的安全距離稱為防火間距。
2、影響因素:影響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的因素很多,如熱輻射,熱對流,方向,風速,燃燒性能以及其開口面積大小,相鄰建築物高度,消防車到達時間及撲救情況等均影響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
1)、單、多層民用建築物的防火間距見表4-8
表4-8 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
耐火等級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一、二級
6
7
9
三級
7
8
10
四級
9
10
12
另外, 幾種特殊情況的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可參照下面確定
①兩座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不同高度的相鄰建築物,當較低建築物的一面為防火牆,且屋頂的耐火極限不小於1h,防火間距可以減少3.5米。相鄰兩座建築物,如較高建築物起火時,火焰不致向較低一面建築物竄出和落下,其防火間距亦可相對減少不小於3.5米。
②兩座建築物相鄰較高的一面外牆為防火牆或高出相鄰較低一座為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的屋面15m范圍內的牆為防火牆且不開設門窗洞口時,其防火間距可不限。
③當兩座建築物相鄰兩面外牆為不燃燒體,且無外露的燃燒體屋檐,若外牆全部不開設洞口有困難,則允許每一面外牆開設門窗洞口的面積之和不超過該外牆面積的5%,且兩門窗不是正對開設,這時防火間距可按上表4-8的規定減少25% 。
例: 甲、乙建築物均為二級耐火等級,甲建築物山牆的高度為10米,寬為12米,乙建築物的長×寬=12m×12 m,各牆面允許開設門窗孔洞為多少m2,其防火間距為多少m?
解: 甲建築物山牆允許開設門窗孔洞面積≤10×12×5%=6m2
乙建築物山牆允許開設門窗孔洞面積≤於12×12×5%=7.2m2
其防火間距為6×(1-25%)=4.5 m
④民用建築及終端變電所,燃煤爐鍋房(單台蒸發量小於等於4噸,總蒸發量小於等於12噸) 的防火間距按表4-8,若超過蒸發量按工業廠房間距執行。
⑤對於層數小於6層,且耐火等級為一、二等級的數座住宅,若佔地面積的總和不超過2500m2,則可成組布置(小區),組內建築之間平行的距離不小於4米。組與組或與相鄰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仍不應小於表4—8的規定。
2)、高層建築的防火間距:
高層民用建築之間以及與其它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表4-9的規定
表4-9 高層建築之間或與其它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
建築種類
高層建築
裙房
其它民用建築耐火等級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高層建築
13
9
9
11
14
裙房
9
6
6
7
9
①防火間距應按相鄰建築外牆的最近距離計算。當外牆有突出可燃構件時,應從其突出的部分外檐算起。
②兩座高層建築相鄰較高一面外牆為防火牆或比相鄰較低一座建築物面高15米並在此以下范圍內的牆不開設門、窗洞口的防火時,其間距可不限。
③相鄰的兩座高層建築,當相鄰較高一面外牆為耐火極限不低於2h ,牆上開口部位設有甲級防火門、窗或防火卷簾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小於4米。
④相鄰的兩座高層建築,較高一座的屋頂不開設天窗,屋頂承重構件的耐火極限不低於1h 。且比相鄰較低一面外牆為防火牆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於4米。
3)、廠房、庫房的防火間距
低層廠房及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表4—10的規定。
①甲類廠房之間及其它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表增加2米。乙類物品庫房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防火間距不宜小於30米,與其它民用建築不宜小於25米。
②戊類廠房、庫房之間及其它廠房、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表減少2米。
③高層廠房、高層庫房之間及其與其它廠房、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表增加3米。
表4-10 廠房與庫房的防火間距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一、二級
10
12
14
三級
12
14
16
四級
14
16
18
④兩座廠房或庫房相鄰較高一面的外牆為防火牆時,其防火間距可不限,但甲類廠房之間≮4米。
⑤兩座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廠房,較低一座牆為防火牆時,且屋面耐火極限≮1h時,其防火間距均可相應減少,但甲、乙類廠房≮6米;丙、丁、戊類廠房≮4米。
⑥兩座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廠房,當相鄰較高一面的外牆的門窗等開口部位設有防火門窗或防火卷簾和水幕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甲乙類廠房≮6米,丙、丁、戊類廠房≮4米。
⑦兩座丙、丁、戊類廠房相鄰兩面外牆均為非燃燒體,如無外露的燃燒屋檐,當每面外牆上的門窗洞口面積之和各不超過該外牆面積的5%,且門窗洞口不正對開設時,其防火間距可按本表減少25%。
⑧甲類物品庫房與其它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下表4—11
表4—11 甲類物品庫房與其它建築物的防火間距
儲存物品類別
防火 儲量(t)
建築物名稱 間距(m)
甲類
3、4項
1、2、5、6項
5
5
10
10
民用建築、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
30
40
25
30
其它
建築
耐火
等級
一、 二級
三級
四級
15
20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25
25
註:①甲類物品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0米,但本表第3、4項物品儲量不超過2t,第1、2、5、6項物品儲量不超過5t時,可減少為12米。
②甲類物品庫房與重要的公共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0米。
還有各種各樣的防火間距,如從配電站與建築物、堆廠之間的防火間距,汽車加油站、地下油罐建築物的防火間距詳細見第五章第二節中祥述。
2. 冷庫的分類有哪些
目前冷庫劃分主要有八種類型,具體分類及其定義如下。
(1)高檔冷庫
高檔冷庫定義:保溫板的材料使用優質的聚氨酯(帶阻燃功能,材料等級A級以上)保溫板或者優質的的不銹鋼(磨砂或者拋光材質,材料等級A級以上)保溫建造的低溫貯藏冷凍品場所,價格偏高。
(2)低檔冷庫
低檔冷庫定義:保溫板的材料使用普通的聚氨酯(無阻燃功能)保溫板或者優質的的不銹鋼(無磨砂或者無拋光材質)保溫建造的低溫貯藏冷凍品場所價,格與高檔冷庫相比較低。
(3)玻璃鋼冷庫
玻璃鋼冷庫:冷庫庫體使用玻璃鋼保溫板的材料建造的低溫貯藏冷凍品場所。
(4)彩鋼冷庫
彩鋼冷庫定義:冷庫庫體使用玻璃鋼材料建造的低溫貯藏冷凍品場所。
(5)不銹鋼冷庫
不銹鋼冷庫定義:冷庫庫體(除地面外)使用不銹鋼保溫板的材料建造的低溫貯藏冷凍品場所。
冷庫被廣泛的應用在多種行業,根據不同的應用行業,冷庫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科研冷庫:應用在科研行業或者高校實驗室作為科研研究使用及儲藏的冷庫;
(2)農業冷庫:指應用在農業農產品初加工後的冷處理、低溫儲藏的冷庫;
(3)工業冷庫:指應用在工業化學原料及工業電子產品低溫儲藏的冷庫;
(4)物流冷庫:物流冷庫主要應用在物流行業,低溫儲藏食品的冷庫;
(5)醫葯冷庫:指主要應用在醫葯行業,低溫儲藏醫葯類產品的冷庫。
(6)餐飲冷庫:指應用在餐飲行業,低溫儲藏餐飲食材的冷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