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內設機構
州國土資源局下設11個內設機構,各司其職,共同推進土地資源與礦產資源的管理和利用。
辦公室作為全局的中樞,負責組織協調政務工作,包括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信息、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保衛、後勤管理、接待及政府采購等任務。此外,該科室還負責管理國土資源有償使用的資金,執行財政撥付的專項收入征管,並監督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和內部審計工作。同時,辦公室承擔局機關財務及資產管理職責。
規劃與調控監測科則專注於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的規劃與調控。該科室負責編制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各類規劃,並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此外,該科室還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規劃審查工作,進行國土資源形勢分析與調控監測,以及綜合統計全州國土資源管理數據。
耕地保護科主要負責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基本農田保護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以及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以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該科室還審查和監督各類建設用地涉及的占補平衡措施,並參與跨縣(市)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處。
地籍管理科負責土地登記、土地調查、統計和權屬爭議調處的組織管理,實施土地調查的實施方案,建設、更新和維護地籍信息系統,並處理土地權屬糾紛。同時,該科室負責老機場土地登記發證工作。
征地利用科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的管理工作,規范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該科室監督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政策的落實,組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基準地價更新,審查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並負責各類征地補償標准及安置方案的制定。
礦產管理科負責礦產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管理,包括礦權申報、審批、發證、變更、延續和注銷登記工作。該科室還編制重要礦區礦業權設置方案,管理礦業權市場,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並處理重大礦權權屬糾紛或跨區域采礦爭議。同時,礦產管理科負責全州礦產資源年報編制、儲量動態管理、評審機構管理和儲量登記工作。
地質環境科負責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跡和礦業遺跡保護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調查、重大地質災害勘查治理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工作。該科室還指導、監督全州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並依法管理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
法規監察科負責審查國土資源管理規范性文件和政策建議的合法性,組織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普法工作。此外,該科室負責接待、調查、督辦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承辦行政復議、聽證和行政訴訟事宜,監督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土地、礦產違法行為。
地震科負責編制全州防震減災規劃,承擔防震減災行政執法職責,組織地震監測預報、災害防禦和應急工作。該科室還負責地震行業標準的實施,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的貫徹應用,重大工程及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以及州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工作。
信息管理科負責編制國土資源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組織落實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該科室匯總和管理各類國土資源基礎數據和信息,管理網路、電子政務平台及用戶密碼,負責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和社會化服務,指導縣市局開展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
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承擔管理全州縣市國土資源部門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組織國土資源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同時,該科室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以及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州國土資源局的內設機構各具職能,協同推進土地資源與礦產資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確保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