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開辦一個農貿市場需要什麼條件
開辦一個農貿市場需要什麼條件?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和商業服務網點規劃;
(二)有相應的場地、設施和資金;
(三)具備與市場規模和主營商品性質相適應的水電、消防、環境衛生設施以及必要的的倉儲、通訊、運輸、計量等配套服務設施;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並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土地、房屋的使用證明;
(四)標明市場方位和設施分布的平面圖;
(五)市場開辦者的資格證明或者身份證明,以及市場負責人的任用證明和身份證明;
(六)市場章程及交易規劃;
(七)聯合開辦市場的聯辦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證明材料。
聯合開辦市場的,由聯辦各方共同申請或者委託其中一方申請登記注冊。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答復。對符合開辦條件的,頒發《市場登記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市場登記證》實行年度檢驗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當按照規定到原登記部門辦理年度檢驗。
第十條市場需要合並、分立、遷移、撤銷以及改變其他主要登記事項的,由市場開辦者在作出改變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登記部門申請變更、注銷登記。
農貿市場未經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② 菜市場歸哪個部門管理
怎樣搞好農貿市場管理
以下供朋友參考,希望能幫到您。為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管理、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實現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目標,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准》等有關文件精神,在我區范圍內開展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通過農貿市場整治活動,促進農貿市場管理規范,衛生制度落實,初步解決農貿市場無證、溢攤、佔道經營、硬體設施不到位、商品劃行、攤位擺放、從業人員自身衛生、食品攤位衛生、除四害、垃圾袋裝化、衛生保潔等重點、難點問題為進一步規范農貿市場管理、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實現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目標,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准》等有關文件精神,在我區范圍內開展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通過農貿市場整治活動,促進農貿市場管理規范,衛生制度落實,初步解決農貿市場無證、溢攤、佔道經營、硬體設施不到位、商品劃行、攤位擺放、從業人員自身衛生、食品攤位衛生、除四害、垃圾袋裝化、衛生保潔等重點、難點問題。在整治活動中要把對農貿市場的整治與鞏固佔道攤點整治成果相結合,把市場環境衛生改善與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把做好市場日常管理與創衛達標相結合,把近期硬體設施改善與遠期發展目標相結合,更好地凈化、美化市場環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把我市早日建設成為優美、整潔、文明的現代化中心城市打下良好基礎。
二、整治范圍及目標目前_亭區內共有成形的農貿市場六個,分別是古老背市場、中心市場、愛民市場、雲池市場、虎牙市場、長江市場,共計門面、攤位300餘戶,攤位使用率88%。除此之外,在桐嶺路與正大路交匯處還有一個自發形成的「露水」市場,主要進行蔬菜批發交易。此次整治活動范圍是_亭區內的所有農貿市場,包括露水菜場、非法馬路市場,以及市場外的「溢攤」行為。其中以六個農貿市場為重點,全面做好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通過規劃疏導、拉網過篩、集中查處、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實現下列目標:
1、取締一批非法農貿市場;
2、限期取締一批「露水」市場;
3、基本消滅農貿市場的溢攤現象;
4、使所有農貿市場基本達到硬體設施完善、軟體管理規范、衛生制度落實、場容衛生整潔、四害密度達標、無溢攤和違章佔道經營、日常管理達到規范化農貿市場的檢查標准。
三、整治重點
1、對市場業主要按「三優一規范」的要求促進其規范到位,攤、店劃行歸類,衛生保潔落實,喇叭口秩序良好,場內無亂牽亂掛亂堆現象,保持主幹道通暢(3米以上)。
2、市場內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強商品市場安全管理,組織市場業主及經營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全面檢查各市場消防安全情況,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要督促業主採取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市場安全。
3、市場內要有完善的配套設施、政策法規的宣傳欄、復稱(尺)設施要建立完善,協調工作要及時,辦事效率要高。
4、市場內管理人員要實行定崗、定責、定任務、定獎懲、佩牌上崗,制度建全,設立「一表八簿」。
5、市場內投訴處理及時,開展「放心門店」「文明(示範)經營戶活動,無欺行霸市現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嚴肅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市場內經營戶要按規定亮照亮證,商品擺放要衛生、整齊、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各類上市商品要劃行歸類、明碼標價,重點加強對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肉食品、糧油、水產品、豆製品、酒、飲料、糕點等商品的監管。嚴防「白條肉」及假冒、劣質商品上市,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和安全。重點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購貨台帳,實施信譽制度,市場內無銷售野生保護動物商品現象。
菜市場屬於什麼部門管理
菜市場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理,
也就是常說的工商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各地各市都設有當地的工商局,可以去當地工商局咨詢。
工商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依法組織管理全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核定注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查處違反企業注冊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工作。
(五)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
(六)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組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的有關工作,加強品牌商標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管理和保護。
(七)負責組織、協調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負責全市登記注冊企業的信息公示監督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用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八)負責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依法保護市場主體合法經營行為。
(九)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依法查處市場違法行為,對傳統市場交易行為和新型網路市場交易行為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擔依法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食品葯品除外)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並依法處理,承擔12315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履行本行業及所屬單位環境保護管理職責;對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被吊銷環境行政許可的企業,依法辦理變更、注銷和吊銷營業執照;加強包括環境保護在內的企業信用信息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十二)承擔依法查處傳銷案件的牽頭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直銷活動。
(十三)指導局直屬單位和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相關協會、學會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商局
經營菜市場需要什麼資格才能經營?
需要資格如下:
1、根據《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居)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經政府批準的單位,可以開辦市場。開辦市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開辦單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二)符合城鄉建設發展和市場布局總體規劃,具備相應的場地、設施;
(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開辦單位申請辦理市場登記注冊,必須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報告;
(二)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證明;
(四)當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准開辦市場的文件;
(五)市場負責人的任用及身份證明;
(六)國家有特別規定的其他文件或證明。
市場只准使用一個名稱。市場名稱未經國務院批准,一律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市場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以上區域名稱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批准;
市場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以下行政區劃名稱的核准許可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確定。市場名稱經核准登記後,在核准登記機關管轄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市場合並、遷移、分立、撤銷以及改變其他登記事項的,開辦單位應當持相關的批准文件在三十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注銷手續。經市場登記管理機關核准開辦、變更、注銷登記的市場,由登記機關統一組織發布公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辦法
如何做好農貿市場管理培訓
隨著農貿行業的日益發展,農貿市場也是遍地開花。要使農貿市場能更好的運營下去,必須對農貿市場的管理者做出有效的農貿市場管理培訓。如何有效的對農貿市場管理者做好培訓,就來看看一下幾點吧:
一、通過規定確保市場參與者責任和權利的實現市場管理方應通過市場規定、管理和經濟的手段,確定在市場內的的各方——管理者、經營者、消費者及其他用戶等承擔各自的責任,享受各自的權利,保證交易過程和消費過程的安全、可靠。
二、實現公平、公開交易在農貿市場管理培訓中倡導商戶公平、公開的交易是非常重要的。應禁止不公平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岐視和以價格手段打擊竟爭對手;禁止以不正當的手段誘導顧客,比如壓價競銷,不恰當地提供贈品等等;禁止濫用優勢,強迫對方接受不公平的交易條件;禁止假冒商標、服務標志;禁止利用各種商業宣傳低毀競爭對手等。
三、市場管理機構的健全化和協同性在農貿市場管理培訓中,應根據自身農貿市場發展的需要,對農貿市場進行分門別類的管理。主要是防止商戶缺斤少兩,制止不正當競爭手段;對市場內的商品進行安全檢測,制定安全標准,保證商品質量。所有參與市場管理的管理者分工精細,各司其職,按照有相關市場管理的條例和工作準則指導它們相互配合,協同一致地管理市場。
辦理農貿市場市場登記證需要哪些手續?
開辦市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村鎮建設規劃和商業服務網點規劃;
(二)有相應的場地、設施和資金;
(三)具備與市場規模和主營商品性質相適應的水電、消防、環境衛生設施以及必要的的倉儲、通訊、運輸、計量等配套服務設施;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在農業生產者個人或集體間互通有無、調劑餘缺,為農村居民提供副食品供應;
(2)彌補國營商業不足,滿足城鎮居民的「菜籃子」需求;
(3)縮短上市時間,保持商品鮮度;
(4)農副產品生產者直接獲取產品信息。農貿市場所售商品價格,是在國家政策法令允許范圍內,由買賣雙方議定。對於群眾生活必需的某些商品,國家實行最高限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貿市場
如何管理好菜市場?
管理好菜市場方法如下:
(一)培養一支專業素質過硬,有較強能力水平的場長隊伍。市場管理的關鍵因素是人,而一支隊伍領頭人是核心,一個好的領頭人能把一支隊伍越帶越好,要想使市場長效管理落到實處,必須注重場長後備人選的培養,可以通過內部選拔、對外招聘的方式選拔專業人才,安排專業的培訓學習提高專業素質,並結合實際工作傳、幫、帶,使這批後備人才能盡快進入工作崗位,充實到工作一線。
(二)建設一支愛崗敬業有團隊精神的管理隊伍;有了好的領頭人,就必須建設一支愛崗敬業精神有團隊精神的隊伍,因為市場管理工作是動態性的,每天消費者在變化,經營戶情緒在變化,繁重而復雜的工作,靠場長一個人的力量是遠遠不夠,落實市場長效管理必須在場長帶領下依靠整個團隊的作用。愛崗敬業作為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規范,是對人們工作態度的一種普遍要求。愛崗敬業是人類社會最為普遍的奉獻精神,它看似平凡,實則偉大。
(三)建立團隊共同的目標。共同的目標是團隊精神建設的基石,有了共同的目標才能讓團隊成員知道他們應干什麼,才能讓團隊成員同心同德,為達到共同的目標而齊心努力,當然這個目標必須是正確的積極向上的。
菜市場管理員是做什麼的
菜市場管理員可以說是菜市場的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市場管理,維護正常交易秩序。菜市場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安全防範工作,保障市場管理工作正常運行;
2、按時完成經營、管理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工作指標;
3、受理商戶投訴,處理商戶之間、商戶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4、催繳商戶繳納租金、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
5、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巡場制度,增加巡場力度,對重大突發事件採取先制止後上報,邊制止邊上報的處理策略;
6、負責商戶入場資格、鑰匙發放等手續的審查、審核,建立完善的商戶檔案;
7、負責管轄區域內商戶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商戶違紀、違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做好紀錄,及時向上反饋。按照規定須處罰的事件,必須上報給主管決定處理方案;
8、負責保護市場內部人員、商戶、顧客和市場公共財物的安全,和市場的合法權益;做好日常的各項防範工作。糾正違章、違紀行為;
9、維護市場的經營管理秩序,負責區域的衛生、消防的日常檢查工作;
10、提高度警惕,認真負責市場和辦公區域的巡查工作,重點部位重點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效的穩定控制局面,消除各類治安、消防隱患;1
1、負責市場內部的公共秩序維護和疏導工作,保證市場內部安全通道的暢通;1
2、熟悉市場內的工作環境和治安、消防特點,熟悉各類設備和物品放置的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1
3、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及任務。
③ 經營菜市場需要什麼資格才能經營
需要資格如下:
1、根據《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居)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經政府批準的單位,可以開辦市場。開辦市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開辦單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二)符合城鄉建設發展和市場布局總體規劃,具備相應的場地、設施;
(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開辦單位申請辦理市場登記注冊,必須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報告;
(二)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證明;
(四)當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准開辦市場的文件;
(五)市場負責人的任用及身份證明;
(六)國家有特別規定的其他文件或證明。
(3)農貿市場和哪個單位合並擴展閱讀:
市場只准使用一個名稱。市場名稱未經國務院批准,一律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市場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以上區域名稱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批准;
市場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以下行政區劃名稱的核准許可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確定。市場名稱經核准登記後,在核准登記機關管轄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市場合並、遷移、分立、撤銷以及改變其他登記事項的,開辦單位應當持相關的批准文件在三十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注銷手續。經市場登記管理機關核准開辦、變更、注銷登記的市場,由登記機關統一組織發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