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遼寧省拆遷補償標准
為加強我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范圍內徵用集體土地的拆遷補償及規劃管理工作,維護征地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城鄉建設發展的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征地拆遷補償原則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范圍內徵用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及規劃管理工作,必須堅持指導價格與評估價格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促進我市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的原則;堅持群眾與項目法人雙方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原則;堅持公益事業用地與經營用地區別對待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二、拆遷補償范圍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范圍是:白塔區的大林子村、原新民村、光輝村、北園村及徐往子村的一部分,文聖區的興隆村、國慶村、裕民村、太子河村,宏偉區的徐家屯村、杜家村、崔家村、楊家村、大打白村、小打白村,太子河區的瓦窯子村、河東村、新城村、曙光村、西三里村、蔡庄村及西八里村一部分;遼陽市經濟開發區4.7平方公里、桃花島7.1平方公里。因徵用上述區域內的集體土地需拆遷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均應對其所有者予以補償。三、拆遷補償指導價及程序因征地需拆遷農民住宅的應實行貨幣安置,確需異地遷建住宅的,依法批准新建宅基地或集中統一建設農民住宅。拆遷農民住宅的貨幣補償金額為:被拆遷房屋有照建築面積×被拆遷區域房屋補償指導價格。房屋補償指導價按房屋造價評估值計算。超出有照面積部分,按照看護房補償標准計算補償價格。拆遷溫室、大棚及看護房,除按其拆遷補償指導價補償外,還要對其實際損失進行補償。實際損失補償標准以原價格為基數,另加土地級別和建設項目用途補償系數。計算公式為:補償總金額=建築面積×拆遷補償指導價×(1+土地級別補償系數+建設項目用途補償系數)。土地級別補償系數為:七級地0-0.1,六級地0.1-0.2,五級地0.2-0.3,四級地0.3-0.4, 三級地0.4。建設項目用途補償系數為:市政設施、公益性用地0,倉儲工業用地0.1,房地產開發用地0.2,商業用地0.3。公路建設用地,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拆遷補償標准:在城市建成區(指有市政基礎設施、上下水、市政道路、煤氣、供暖等設施,管道配套完善的區域,具體由市規劃局劃定)范圍內的,按本文件確定的市政設施、公益性項目拆遷指導價執行;在建成區以外的,按《遼寧省人民政府批轉省交通廳等部門關於全省高速公路建設征地動遷補償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05]6號)規定標准上浮,距建成區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上浮50%,1公里以外、2公里以內上浮40%,2公里以外、3公里以內上浮30%。林木、果樹按照畝適宜株數進行補償,低於畝適宜株數的,按實際株數進行補償。農田水利設施等需要局部拆遷的,按照局部拆遷的規模與實際價值予以補償。拆遷城市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事業項目按重置價格予以補償。對政府征地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各種植物以及搶建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等所有附著物不予補償。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范圍內集體土地徵用拆遷補償指導價格,由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市場物價的變化情況,定期評估、調整並公布。征地拆遷工作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監督指導下,由項目法人申請,委託有拆遷資質的單位依法實施。征地拆遷的有關程序參照《遼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遼陽市人民政府令第81號)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和辦理。拆遷之前,項目法人要將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標准公開。拆遷補償當事人根據公布的補償指導價格協商確定補償事宜,並簽訂書面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協商不成的,拆遷補償當事人委託具有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價格。對補償標准有爭議的,由所轄區域內的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拆遷補償當事人書面向征地拆遷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裁決。拆遷補償爭議不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四、加強集體土地上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一)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范圍內的廠房、辦公樓、民房、畜牧場、飼養場等建設項目按《遼陽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遼陽市人民政府令第49號)辦理規劃審批手續。(二)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范圍內集體土地上的溫室、大棚(不含地扣)、看護房、魚塘等按下列程序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申請建設的個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報鄉鎮(街道)政府審核後,在3個工作日內報區人民政府初審。初審同意後,由區人民政府在3個工作日內報市規劃局審批。市規劃局對符合規劃要求的,在規定時限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抄送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國土資源部門、農業部門及有關區政府備案,並在3個工作日內會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到現場放線定位。放線定位後,方可施工建設。工程竣工後,由建設的個人到市規劃局申請規劃驗收。對符合條件的,市規劃局在3個工作日內會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給予規劃驗收。對未經審批或者經過審批未經竣工規劃驗收而擅自使用的,征地拆遷過程中不予補償。(三)在城市主次幹道、城市環路以及出入口兩側各50米內,高速公路、鐵路、河道等規定控制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上,嚴格控制建設溫室、大棚、看護房、魚塘等建設項目。(四)溫室應座北朝南,東西延長,前屋面接受陽光,南側溫室北牆距北側溫室前底角水平距離不得少於5米。大棚的布置方向及間距應根據實際需要和生產作業的要求確定,跨度不得少於6米,最低點高度不得低於1.5米,間距不得少於2米。看護房面積不得超過25平方米。溫室、大棚建築面積小於300平方米的,不得建看護房。城市規劃區內的區、鄉(鎮)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對所在地單位及村民自建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等附屬物進行認真調查,調查結果經認定後登記造冊,並將認定資料和登記冊報市規劃、國土資源和城市綜合執法管理部門備案。有關部門對備案資料進行核驗。今後在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上實施征地拆遷時,按備案登記結合實際拆遷登記認定的情況給予補償。沒有登記和備案資料的一律不予補償。五、明確責任,加強管理,做好征地拆遷及規劃管理工作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我市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徵用拆遷的監督管理工作。白塔區、文聖區、宏偉區、太子河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集體土地徵用拆遷管理的協調工作。市規劃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我市近期建設規劃范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征地拆遷當事人的損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保障城市規劃的實施,對近期建設規劃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未經批準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進行清理並無償拆除。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保證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在征地拆遷公告發布後,突擊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溫室、大棚等附著物以及突擊種植和養殖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和制止。對妨礙征地拆遷工作正常進行或嚴重干擾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各有關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委會要確定專人負責,積極配合做好征地拆遷工作。要站在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的高度,搞好政策宣傳解釋、信訪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對違反本實施意見核發有關證件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單位及個人,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解釋。附件:1.2005年-2006年地上附著物補償指導價2.2005年-2006年農田水利設施補償指導價3.2005年-2006年果木補償指導價4.2005年-2006年養魚池塘(不含魚)成本補償指導價5.遼政發[2005]6號文件公布的相關補償標准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附件1:2005年-2006年地上附著物補償指導價名稱 等級 單位 補償標准(元) 附著物結構溫室 1A型B型 m2 80 採用磚、水泥、鋼管、角鋼、塑膜、玻璃等材料建成,磚牆高度2.2米以上,毛石基礎、水泥樑柱、牆外水泥沙漿抹面(A型溫室中沼氣池、電動卷簾等設備另外核算)2C型 m2 60 採用磚、水泥、鋼管、型鋼、塑膜等材料建成,毛石基礎現澆混凝土樑柱,磚牆高度1.6米以上,牆面為清水牆。3D型 m2 40 採用磚石基礎,磚牆或土坯牆、塑膜,竹片等材料建成,牆高1.6米以下大棚 1 m2 40 跨度6米以上,鋼筋、鐵絲、塑膜建成2 m2 20 跨度6米以下,2米以上,竹片、鐵絲、塑膜建成3 m2 10 跨度2米以下,竹片、塑膜製成。看護房 1 m2 300 磚石結構2 m2 200 土坯結構路面 1 m2 30 瀝青或水泥灌漿結面2 m2 10 水泥方磚3 m2 6 磚地面4 m2 2 沙石路面大門 1 m2 100 有雨搭鐵大門2 m2 80 無雨搭鐵大門3 m2 50 木門倉房畜禽舍 1 m2 100 磚木結構、灰瓦屋面、水泥地面、高2米以上2 m2 70 磚混結構、灰瓦屋面、1.5米以上3 m2 40 碎石結構、油氈紙屋面、高1米以上院牆 1 m 100 鐵制透視圍牆或磚混結構、厚度24厘米以上、水泥罩面、高1.6米以上2 m 80 鐵制透視圍牆或磚石結構、無罩面、高1.6米以下3 m 50 碎磚石結構、高1.6米以下永久菜窖 1 m2 300 磚混結構、搗制窖面、壁高1.8米以上2 m2 200 磚混結構、預制窖面、壁高1.5米以上附件2:2005年-2006年佔用農田水利設施補償指導價名稱 分類 等級 單位 補償標准(元) 附著物結構田間灌溉工程 微灌 畝 2000 微噴、滴灌噴灌 1 畝 1500 固定式噴灌2 畝 700 半固定式噴灌3 畝 600 卷盤移動式噴灌管灌 畝 500 管道灌溉井 電井 井體 1 米 500 井深40-80米,管徑∮325-425輸配電 千米 80000 井高壓輸電線路個 10000 電井變壓器台個 3000 電井配電櫃台 7000—10000 電井變壓器50KVA及以上土 井 1 米 400 土井直徑3米以上2 米 300 土井直徑3米以下方塘 灌溉 1 畝 8500 有襯砌2 畝 4000 沒襯砌附件3:2005年-2006年果樹補償指導價樹種 生長期、產量(斤/畝) 標准行距(米) 適宜保留株數/畝1年生 2年生 3年生 4年生 5年生 6年生以上油桃 20元/株 1000-1500 3000-4000 5000-6000 6000 6000 1×1.5 400杏 30元/株 80元/株 1000-1500 2000-3000 3000-4000 5000 2×1.5 200李子 30元/株 80元/株 1000-1500 2000-3000 3000-4000 5000 2×1.5 200葡萄 10元/株 1500-2000 2500 3000 4000 4000 0.5×1.5 720說明:1.未結果樹補償培育費;2.結果樹按產量計算補償3年,不另付培育費;3.水果單價按產地近3年市場平均價格計算;4.面積包括保護地內作業路等配套用地;5.其它樹種按生物學特性參照本表。附件4:2005年-2006年養魚池塘(不含魚)成本補償指導價名稱 單 位 補償金額 備 注人工養魚池塘 平方米 9元 深度0.8-1米人工養魚池塘 平方米 12元 深度1米以上自然坑塘 平方米 3元 清淤(下挖0.2-0.3米)漫漫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