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產是什麼時候引入的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引入是從八十年代,也是伴隨著我們的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建設的發展模式開始出現。
在早期的起步階段是八十年代,第一次的調控是在93年,主要是中國的南方、海南、深圳、珠海、惠州、北海城市出現了房地產市場的過熱問題。隨後市場進一步恢復和發展,97、98年的時候又遇到了亞洲金融危機,從99年開始房地產市場進入了邁向市場化的新階段。
這裡面最有標志性的事件就是98年徹底停止了住房分配的制度。03年的時候碰到了上市的影響,之後的市場又進一步發展,而且引發了政府的一系列干預,這主要是控制投資規模,改善市場結構,打擊市場投機,未來趨勢相信是房地產大趨勢還是上升的。
1998 年以來,在發展型產業政策的作用下,尤其是市場化的經濟意識形態及一系列旨在促進房地產業市場化發展的制度機制的影響下,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進入了快速市場化的通道,因而,作為這一過程的結果,中國房地產業自身的市場化水平也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1998 年國家開始對住房制度實施徹底的貨幣化和市場化政策改革時,就已經明確了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市場化與社會化方向。在這一政策導向的作用下,中國房地產業在隨後的發展中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逐步實現了在住房產品的建設與資源分配、住房信貸與金融、房地產治理或政策調控等多個方面的市場化發展。
正如有觀點所認為的那樣,2000 年以來,中國房地產市場迅速成長,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和運行規則日趨完善,房地產市場出現了高度繁榮的格局。土地市場交易日趨活躍,存量房地產市場全面開放,房地產租賃市場初具規模,房地產金融市場高速發展,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加速發展,房地產市場體系不斷完善(高波,2009:12)。
中國房地產業的高度市場化首先表現為住房產品的開發與資源配置的市場化程度提升。1998 年住房制度市場化與社會化改革之後,人們已經從傳統的計劃福利的住房體制中走出來,開始走向市場化的住房體制。在這一制度變革下,積聚了多年的居民住房消費得到了極大釋放。人們更容易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從市場獲得商品化的住房產品。
以人均住房面積為例,1997 年完全市場化的住房制度改革之前,全國人均住房面積為 17.8 平方米;而到了 2000 年徹底停止福利分房後,人均住房面積上升到了 20.3 平方米,比 1997 年增加了 2.5 平方米;到2010 年,這一數據更是超過了人均 30 平米,達到了人均 31.6 平方米。這一數據從側面間接反映了 1998 年以來中國房地產業市場化水平提升所帶來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