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目前禁摩城市
濟南已經取消了禁摩令
關於取消對摩托車限制性措施的建議
目前,我國有不少大中城市對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等私人小型交通工具採取限制性措施,在主幹道上禁止摩托車、小排量汽車行駛。其中,部分城市還以停止給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發放牌照的方式對其進行限制。
據初步統計,全國目前有130多個城市「禁摩」(禁止摩托車駛入中心城區),30餘個城市「禁微」(禁止1升以下的車輛上核心地區)。停止對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發放牌照的城市也不在少數。
一. 建議取消我國部分城市對摩托車和小排量汽車的限制性措施的理由
1.部分城市所實行的「禁摩」、「禁微」措施並沒有達到改善交通、有效控制機動車廢氣污染、提高城市品位的初衷。
(1) 從改善交通的效果來看,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由於體積小,在行駛和停泊時佔地面積遠比1點6升以上的小汽車要小,如摩托車平均載客1.1人,而1一台小汽車平均載客1.73個人,兩者有效載客數相差不大,但摩托車在行駛、停車時佔用的面積只有小轎車的1/3~1/4,《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時速低於70公里的交通工具不得駛入高速公路,而目前國內絕大多數摩托車、微型汽車的最高時速都高於70公里,城區道路不同於高速公路,一般在市區內,機動車的安全時速不能超過50公里,因此,摩托車和微型汽車完全能夠達到在城區道路行駛的速度要求,說它們是「低速低效的交通工具」,是城市交通堵塞的罪魁禍首缺乏根據。而一些城市在主幹道設置摩托車微型車禁區的做法也沒有達到改善交通的目的,相反,由於這種強制性的分流,使得摩托車微型車駕駛員不得不繞道而行,一方面加大了周邊道路的交通壓力,一方面也延長了他們車輛佔用路面的行駛時間,降低了道路的使用效率,使城區交通更趨緊張。
(2) 從降低交通事故率來看,目前我國城市禁摩的主要理由是摩托車不利於交通安全,而將摩托車與汽車的交通事故率對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資料匯編》顯示:從2000—2002年,三年中駕駛汽車所造成的事故分別為道路交通事故總數的73%、71.5%、71%。三年中駕駛摩托車所造成的事故佔道路交通事故總數的13%、15.4%、15.8%。而同期汽車保有量分別占機動車保有量的24.4%、24.5%、26.9%,摩托車保有量分別占機動車保有量的57%、58.9%、63.1%。在我國,汽車保有量僅為摩托車保有量的42.5%,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卻為摩托車的2.2倍,誠然,由於摩托車是兩輪,小排量汽車的輪距窄,且多為平頭麵包車,它們的穩定性、對駕駛員的保護性比大排量的小汽車自然要差一些,而小汽車質量大、速度快,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傷,對被撞的一方的傷害又要遠遠大於摩托車,微型汽車,據悉,中國摩托車事故的死亡率是日本的3.8倍,而每千輛汽車的事故死亡人數同樣為日本的3至5倍,因此說,每種交通工具都有局限性,都存在安全隱患,主要還是要通過加強交通安全科學管理,提高駕駛員交通安全素質來降低事故率,事實上,一些城市「禁摩」、「禁微」後,交通事故總數並沒由此降低。
(3) 從環保方面看,摩托車單位排氣量所產生的一氧化碳比汽車要高,(主要是指二沖程摩托車,)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則與汽車相差無幾。但是由於小汽車的總排氣量是摩托車的10~15倍,平均有效載客數卻只有摩托車的1.5倍,因此,每個人採取小汽車為出行方式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是摩托車出行方式的3到5倍。
(4)說摩托車不利於提高城市品位缺乏說明力。世界上其他國家都沒有「禁摩令」。法國巴黎,亞洲花園城市新加坡都不禁摩;在美國有注冊的摩托車400萬輛,沒有禁摩;舉辦過1992年奧運會的西班牙巴塞羅那市更有摩托車30萬輛,他們更沒有禁摩。實際上,市民採用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為出行工具也好,採用高檔小汽車為出行工具也好,只是交通工具的不同,而城市品位更多是一個文化范疇、精神文明範疇的概念,兩者並沒有必然聯系。
2.「禁摩」、「禁微」措施實行後,凸現出種種弊端
(1)「禁摩」、「禁微」措施使得當地擁有摩托車、微型汽車的市民經常不得不繞道而行;還有些地方不能直接到達,這給他們的生活、工作增添了不便,提高了他們的出行成本,也人為地提高了整個城市的能源消耗量。那些居住在禁摩、禁微路段的車主,一紙禁摩、禁微令讓他們的私人交通工具出門寸步難行,實質上成為了一堆廢鐵。對於他們個人來說,私有財產因此蒙受一定損失;對於社會經濟來說,也有一部分生產資料、商品由於人為因素使它們閑置,浪費,發揮不了應有作用。同時,政府由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實行禁行措施,但沒有對由此做出「犧牲」的車主給予適當補償,這是不公平的。
(2)「禁摩」、「禁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摩托車、微型汽車生產企業的發展權。據中國摩托車網報導:「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摩托車分會副秘書長張大虎估計,中國的摩托車銷量每年因此而被抑制了大約400萬-500萬輛左右,抑制的銷售額大約在300億元左右。」而「禁微」措施則使得各汽車生產企業只能將自己的大排量產品進入市場,這限制了企業的自由發展,也讓消費者不能有更多的選擇。顯然,這也有違市場經濟原則。
「禁摩」的另一個負面影響是,很多大中城市紛紛禁摩使得不少摩托車生產企業針對城市市場的踏板車型、高檔車型難以銷售。他們不得不局限於開發面向農村市場的中低檔車型,這使得中國的摩托車企業陷入低技術層次的惡性循環,減弱了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3) 禁摩禁微造成國家稅費流失。由於禁摩禁微令的實行,使很多車主因此產生抵觸情緒,不主動交納養路費、過橋費、不參加年檢。
(4) 各地的「禁摩」、「禁微」措施多數沒有經過科學論證,其方式方法不符合國際慣例。國際上也有對機動車的限行措施。例如,近日包括米蘭在內的義大利北部130餘座城市就開展了私家車限時上路的活動,以減少汽車尾氣對空氣造成的污染。活動的口號是「在汽車與空氣之間,我們選擇空氣。」而據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2005年2月13日報道,倫敦市長肯.利文斯敦計劃把倫敦市變成世界上「最環保」的首都,他計劃,到「2007年使大倫敦區成為『低排放地帶』。這意味著卡車、長途客車、公共汽車以及計程車會被禁止駛上街頭,除非它們達到苛刻的排污標准。」經過對國內外多個「限行」個案的對比,我們不難發現,國外現行的機動車禁行措施有一個特點,即它要麼是一種通過宣傳倡導讓民眾自願參加的活動,要麼是一種臨時性的行政措施。倫敦市引起極大爭議的交通提議雖未正式實行,但它也有一個不同於我國「禁摩」、「禁微」措施的地方,即其目的很明確——降低汽車尾氣排放量,並由此制定了嚴格的排污標准作為門檻。在這個門檻下,所有機動車得到平等待遇,符合標准可以上路,不符合標准才禁行。與我國針對某一兩種機動車先入為主禁行的方法不同,它體現了制訂公共政策的科學、公平原則。
(5) 停止對小排量汽車、摩托車發放牌照的做法限制了本欲購買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的市民的消費選擇權,同時,也使得已經購買了車輛的市民無處上牌,其車輛人為地成為「無牌車」、「黑車」,這更不利於進行交通管理。
(6)「禁摩」、「禁微」措施不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在市場經濟社會,一種國家容許生產銷售的商品,它在市場中的地位跟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人民的實際需求有關,其數量的多寡理應由市場決定。我國已加入世貿組織多年,「禁摩」、「禁微」這種以強制行政命令取代市場的調節作用,限制商品正常使用的做法對國際上承認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可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3.限制上路、停止上牌等方式實行的「禁摩」、「禁微」措施在法律上或多或少存在缺陷,達不到依法行政的要求。
(1) 各地的禁摩禁微令多以政府通告的形式發布,而且大多數城市也沒有因此召開聽證會,對機動車禁行的措施涉及廣大市民切身利益,聽證程序的缺失是不應該的。
(2)「禁摩禁微」措施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根據2004年7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車主的摩托車或微型汽車是他用合法收入在合法的經濟組織中購買的,並在政府指定的交通管理機關辦理了合法的手續。交納了各種費用,獲得了合法的行駛資格和權力(即行政許可)。但一紙「禁摩禁微令」卻將有關部門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失職行為片面「歸罪」於「合法身份」車主,將其已經獲得的行車「許可」打了折扣,已經獲得的行政許可部分勾銷。
(3)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車流量的實際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禁止通行的措施」,這里有個前提,即「道路車流量的實際情況」,車流量指的是所有機動車的流量,包括摩托車、公共汽車、卡車、的士車、麵包車、小汽車等等,也不管貴*包括賓士、寶馬、夏利奧托,車與路是一對發展中的矛盾,車多必然顯得路窄,「道路車流量的實際情況」是交通擁擠是所有機動車造成的,如果把這個後果要求其中某一種機動車承擔,不管是小排量汽車也好,還是摩托車也好,都是不公平的,也違背憲法作為根本法在第33條第2款所確立的平等權原則
(4) 停止對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發放牌照,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條規定:「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機動車來歷證明、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行政許可法》第十六條規定:「法規、規章對實施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做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行政許可;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一些地方以政府通告等形式所作的停牌行為實質上給行政許可增設了條件,即給予上牌的不得為摩托車、小排量汽車。
4. 取消對摩托車、微型汽車等小排放低油耗的私人交通工具的使用和上牌限制將進一步節約能源消耗,與我國即將推行的燃油稅改革方案相適應。
2004年11月2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首次發布《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車使用和運營的規定,擇機實施燃油稅改革方案。據了解,在我國,一輛1.0升汽車的百公里油耗為5升左右,比1.6升排量的經濟型汽車同距離要省3升左右油,一輛家用小車一年大概跑15000公里,那麼,一輛小排量的汽車一年就要省下700多升油,至於一輛四沖程125cc摩托車每百公里僅耗汽油2到3升。
5. 取消國內部分城市對摩托車、小排量汽車上路行駛、上牌照的種種限制規定有利於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有利於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據濟南《生活日報》2004年9月16日報道,濟南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從民主實情出發,取消了該市的「禁摩」措施,此舉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該市的交通狀況不但沒有因此惡化,反而更加合理有序。
二. 取消我國部分城市對摩托車和小排量汽車的限制性措施的做法建議
1. 取消各城市在中心城區、城市主幹道對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的禁行措施,對上路行駛用於城市交通的機動車採取一視同仁的態度。制定更嚴格的排污標准,在生產、上牌的環節就加以控制,符合標準的給予上路,同時在路面上也進行針對機動車尾氣排污超標的動態執法。
2. 只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所列的條件,各城市車管部門應當依法對摩托車、微型汽車給予上牌。
3. 在開「禁」的同時依法加強交通管理力度,集中力量治理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對摩托車和小排量汽車車主/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和安全教育,嚴厲打擊違章駕駛行為。
㈡ 9點40分前急需以下關於垃圾的資料
關於逐步實現垃圾分類及回收利用的建議
我們每個人每天都會扔出許多垃圾,它們先被送到堆放場,然後再送去填埋。垃圾填埋的費用是高昂的,垃圾以每年在3-5%的速度增加。人們大量地消耗資源,大規模生產,大量地消費,又大量地產生著廢棄物。 垃圾增多的原因是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項消費增加了。
目前,被西方國家廣泛應用的另一種垃圾處理方法就是焚燒。經過高溫焚化後的垃圾雖然不會佔用大量的土地,但它不僅投資驚人,並且會增加二次污染的風險。二惡英這令人談「惡」色變的劇毒致癌物質,就是垃圾焚燒後產生的主要氣體成分之一。此外,無論填埋還是焚燒,都是對資源無謂的浪費。
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是垃圾分類,然後分類處理達到回收利用的目的。垃圾分類就是在源頭將垃圾分類投放,並通過分類的清運和回收使之重新變成資源。垃圾分類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垃圾分類後被送到工廠而不是填埋場,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燒所產生的污染,還可以變廢為寶。
垃圾分類對於一向勤儉持家的中國人並不陌生。也許你還記得五六十年代回收廢品的情景:牙膏皮攢起來回收,橘子皮用來制葯,生物垃圾用來做堆肥,廢布頭,墨水瓶等等都能得到再利用。中國有著回收廢品的歷史傳統,我們過去回收廢物,或許只是受貧困經濟制約的不得已的手段,在逐漸富裕的今天,我們回收廢紙,則是保護環境的自覺意識和行動。因為我們清楚的知道,我們所撿回來的不止是一張張的廢紙,那是我們的子孫安身立命的森林和河流。分類後的垃圾,既避免了垃圾公害,又為工農業提供了原料。被稱為垃圾生產大國的美國,垃圾分類也逐漸深入公民的生活,走在大街上,各式各樣色彩繽紛的分類垃圾桶隨處可見。政府為垃圾分類提供了各種便利的條件,除了在街道兩旁設立分類垃圾桶以外,每個社區都定期派專人負責清運各戶分類出的垃圾。居民對政府的垃圾分類工作也表示了極大的支持。這不僅表現在他們每個人對垃圾分類的知識耳熟能詳,而且,在這里為垃圾分類處理出錢,就像為能飲用到潔凈的自來水付費一樣天經地義。垃圾回收作為一種產業得到了迅速發展,在許多發達國家,回收產業正在全國產業結構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位置。垃圾分類不僅是美國那樣的發達國家的時尚,也是不少發展中國家的趨勢。在巴西,許多社區都實行的垃圾分類。在菲律賓的一些地方,村民自發組織起來為清潔自己的生活環境而努力,垃圾分類是這個運動中的主要內容。不管窮國還是富國,垃圾分類都在成為世界性的潮流,而在這方面曾經世界領先的中國,這好的傳統卻幾乎丟失了。我們更應是垃圾公害的治理者,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垃圾分類來戰勝垃圾公害。
垃圾,只有在混在一起的時候才是垃圾,一旦分類回收就都是寶貝,就連那種被成為微型殺手的廢電池也是可以被化害為利的。我們生活中用的電池,一般都含有汞或鎘等有毒的重金屬,這些重金屬如果留在地下就很容易通過雨水的淋溶,進入到地下水當中。這種污染是很難排除,生物學半衰期大概是30年,也就是你30年才能排出一半。因此這個對人的危害特別大。廢電池裡含有多種有用的金屬礦材,回收利用的價值很高。正因為廢電池有嚴重的危害和特別的回收價值,許多國家嚴禁它們在與垃圾混置,日本的社區專門有這種黃色的桶,將紐扣電池等分別投放。而剩飯生菜,蛋殼果皮,采幫菜葉一類的廚房垃圾,是用來製造很好的有機肥料。有些垃圾還可以用來發電。
建議、辦法和要求:垃圾分類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公民參與、企業加盟及政府決策三方面的合力才能完成,公眾參與作為這個工程能否完成的一個關鍵,需要一系列的社會條件,需要在各個環節相關的政策法規以及宣傳教育。
通過垃圾分類,公民容易理解自己與環保的關系,每個人都是垃圾公害的製造者,也同時是垃圾公害的受害者,更是垃圾公害的治理者。環境保護,不僅僅是政府行為,也是一種公民行為個人行為,要保護民族的生存根基,必須從每個人做起。
要做到這一點:一是運用傳媒手段呼籲垃圾分類;二、是把宣傳與建立試點的工作結合起來。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活動,如講演、漫畫、送宣傳材料、提供咨詢等形式.如組織大學生進入社區進行垃圾分類的宣傳、出版垃圾分類系列廣告宣傳畫、舉辦垃圾分類展覽等:三是聯絡企業。由於長期以來垃圾分類的清運還難以由政府完成,聯絡了一些回收企業來支持公民的垃圾分類的行動。不斷探索切實可行易於操作的分類垃圾回收處理的新途徑:四是提出政策建議。民間環保組織有責任、有義務協助政府推動實施垃圾分類的政策和法規。
垃圾分類也是一種素質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當人們意識到垃圾分類是一個人文化素質和文明教養的標志時,這種行為就容易被人接受了。事實上,環境意識,在現代社會正成為一個人素質高低的重要標志。不論你受過多高的教育,有著怎樣的學位,如沒有環保行為,就如同文盲一樣;不論你多麼富有,都有責任回收,這種不起眼的瑣事事實上是一種時尚,一種很榮耀、很時髦的事。
要加強宣傳效果,應該加強民間教育的力量。進行垃圾分類教育不應理解為僅僅是政府環衛環保部門和新聞界的事,各類非政府組織、志願者及一些願意為之投資捐助的企業和個人都能發揮作用。由於是民間人士自己主動來做,也有特殊的感染、影響和示範作用。要加強宣傳效果,必須有新聞工作者的廣泛參與。新聞界的優勢是媒體的傳播威力。要想廣泛實施垃圾分類,政府和各種社會力量還必須加強宣傳教育的力度,如深入社區進行宣傳教育,將垃圾分類落實到家庭,建立與垃圾分類有關的家庭檔案;組織社區的垃圾分類培;組織市民參觀有關「垃圾與環境展」、垃圾分揀站及垃圾填埋場,親身感受垃圾給環境造成的危害;組織更多的「大學生綠色講演團」到社區,向居民宣傳垃圾分類;通過中小學教育,讓孩子帶動家庭;組織媒體對垃圾分類做得好的單位、社區進行跟蹤報道,並對垃圾分類做得好的家庭和個人給予宣傳和鼓勵;立垃圾分類熱線電話,解簽有關垃圾分類問題的咨詢,收集市民對垃圾分類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有和有關部門溝通,使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進行;印製「垃圾分類手冊」、宣傳資料、招貼畫、發到單位、學校、社區,方便群眾切實實施垃圾分類。在社區、校園、機關等張貼垃圾分類宣傳畫,製造宣傳氛圍。
垃圾分類回收,既是一種行為和習慣,又是一種經濟體系,它的建立,是與相關的法的建立分不開的。然而,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回收體系,還需一系列部門性和地方性的具體法規。這些法規大致可以有以下四類:
1、垃圾分裝:今目前政府環衛部門要求居民將垃圾由散置改為袋裝,頗有成效,然而混袋裝只能解決衛生問題,分袋裝才能解決環境問題。應明文規定垃圾分袋裝及定時定點投放,使垃圾分類成為一種普遍的行為,一種公民責任和義務。
2、垃圾收費:根據「污染者付款」的法則,垃圾的回收費由垃圾的製造者來負擔,以解決源頭分類和回收費用的問題。垃圾產量越大,所付的費用越高。法的作用不僅在於約束製造垃圾者,而且在於幫助回收處理垃圾的產業。所收費用便可用於清運回收。
3、回收責任:如本市生產、經銷一次性塑制餐盒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負責回收利用廢棄餐盒,也可以委託其他單位回收利用等。
4、監督懲罰:在中國環衛部門應當有罰款權:如果垃圾沒有分類,使回收部門無法接納,環衛部門應有對其罰款的權利。
以教育宣傳和法律來建立垃圾分類的公民意識和行為,這是實施垃圾分類回收的基本前提,同時還必須解決兩大具體問題。一是容器設置,二是清運回收。
公共投放容器可以有以下幾種途徑解決:第一種:由政府來提供,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的代表,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把設置分類垃圾簡作為自己的份內工作和市政建設的一部分,作為一項既有利於衛生又有利於環境的城市文明工程來對待。在社區,商場,街道,車站等公共場所統一設計,統一管理,統一規劃分類垃圾箱,有利於市容。第二種:由負責社區管理的物業回收單位來提供。希望通過回收所獲的價值能夠盡快收回買垃圾箱的成本。第三種:由市政府統一要求,制訂統一標准,要求各單位自行購置分類垃圾箱。特別要求盈利性單位負責人如:大小公司,商場商店,飯店餐館等先行一步,並負責向顧客做好相應的垃圾分類宣傳。第四種:在垃圾分類的起步階段,各種設施尚不完備的情況下,由公民自己解決。
清運回收,由專職技術和行政人員這些專職人員可能是政府環衛部門,也可能是政府和企業。要使市民的分類投放成為習慣和時尚,必須保證清運回收渠道的暢通。如果不能建立有效的清運回收體系,公民的分類熱情就會受到挫傷,而整個垃圾分類系統就無法建立。
垃圾分類不同於其他環保問題,如水污染控制、大氣污染治理那樣受技術、資金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過去中國的經濟技術遠比現在落後,卻建立了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回收系統。垃圾分類更的多的是取決於社會組織工作和社會文化的基礎,而這正是中國的優勢和潛力所在。中國人,畢竟有著廢品回收的傳統和習慣,這是一個民族在特定的文化生態的一種生存毅力和生存智慧,無論新聞工作者,還是政府官員,首先者是中國文化氛圍和土壤中的一員。而文化是一種歷史,一種積淀,一種潛力,只要我們教育、法及政策到位,這種潛力就能被燃發出來。完全有理由發揮文化傳統的優勢,盡快建立垃圾分類體系,在環保的這一個具體的領域,走到全國的最前面,它是為了生存和可持續的發展。
芬蘭首都赫爾辛基每年人均生活垃圾達315公斤。有效地對城市垃圾進行分類處理和回收,不僅有利於維護城市環境,還可以變廢為寶。根據芬蘭1994年頒布的垃圾法,垃圾製造者必須將垃圾進行分類,然後由垃圾車送到垃圾處理廠進行分類處理和回收利用。首都垃圾管理局根據垃圾法又制定了具體規定:例如,凡每周產生50公斤以上廢紙和紙板的公寓樓、辦公樓、商店及飯店必須對廢紙和紙板進行分類並放入專門的垃圾箱;凡有超過10家住戶、每周產生50公斤以上生物垃圾的住宅樓,必須設立專門的生物垃圾箱。生物垃圾指可降解的有機化合物,如剩餘食品、雜草植物等。垃圾管理局印製的《家庭垃圾指南》小冊子,專門指導居民如何對垃圾進行分類和回收。
芬蘭各個城鎮的居民區和購物中心,都設有不同顏色的廢品分類回收箱。芬蘭人外出時習慣將家裡積攢起來的舊報紙、空玻璃瓶和舊衣服順手放到分類回收箱,或直接將垃圾送到赫爾辛基地區3個垃圾處理中心的廢品分類回收點。回收點再將金屬廢品送到金屬處理廠回爐,將玻璃瓶送到玻璃廠當原料,將廢木料送到熱電廠作燃料,而廢紙和紙板則被造紙廠再次利用。對於象廢油、硫酸、電池和葯品等有害垃圾,垃圾管理局每年春、秋兩季派專車進行回收,然後送到專門處理有害垃圾的工廠進行特殊焚燒處理,並利用焚燒產生的熱能發電。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處理城市垃圾所需的所有費用,均來自居民繳納的垃圾處理費,而費用的多少又根據垃圾箱的容量和傾倒次數來確定。為鼓勵居民對垃圾進行分類,分類垃圾收費一般要比混合垃圾收費低許多。
芬蘭有關部門在處理垃圾的過程中,十分重視環境保護。踞首都赫爾辛基市25公里的埃麥斯索奧垃圾處理中心,是北歐最大的垃圾處理中心,建於1987年,共有30名工作人員,佔地190公頃。2001年,這個中心的垃圾處理量達68萬噸,其中有31萬噸垃圾被回收利用。
今年8月,一個設計新穎的廢品分類回收站在這個中心投入使用。附近地區的居民和企業可以將汽車直接開上回收站的垃圾分類平台,並根據分類提示牌上的標志,將垃圾放入相應的回收拖車箱內。
中心還設有生物垃圾分解廠,專門對生物垃圾進行降解處理,最後製成肥料土。2001年,這個廠生產的這種高質量的花園用肥料土達1.5萬立方米。
在各種垃圾進行分類回收後,仍有數量可觀的混合垃圾傾倒在垃圾掩埋場。為了進一步減少傾倒進掩埋場的垃圾量,中心計劃在2005年新建一個混合垃圾處理廠,對所剩的混合垃圾進行再分類,最後只有無法再回收利用的垃圾(如塑料等)被運送到垃圾掩埋場。這樣不僅大大減少掩埋場的用地面積,而且由於生物垃圾被完全分離將不再產生異味污染空氣。此外,混合垃圾處理廠每年還將分離出近20萬噸可燃垃圾,可產生60萬千瓦小時的能源。
近年來,中心特別注重完善環保方面的措施,盡可能減少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中心對周圍地區的空氣質量和地下滲透水進行監測,將處理垃圾產生的滲透水收集在臨時蓄水池中,引入附近的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同時,在垃圾掩埋場安裝先進設備回收沼氣,並准備建立沼氣發電站,供周圍地區居民使用。
根據有關部門規劃,到2007年,傳統的傾倒和掩埋垃圾的方式將被徹底放棄,各種垃圾都將被最大限度地利用,剩餘垃圾也都會作為燃料生產熱能。
近年來,垃圾減量化已成為芬蘭城市垃圾處理工作的出發點。今年8月14日,芬蘭政府通過一項計劃,准備在3年內將垃圾稅提高近一倍,以減少全國的垃圾量。
為了盡快減少垃圾數量和提高垃圾利用率,芬蘭政府還將採取其它有力措施。例如,對傾倒進垃圾場的生物垃圾進行某些限制;加大產品生產廠家和進口商在處理與其有關的垃圾方面的責任等等。此外,政府有關部門還將進一步參與和推動垃圾處理行業的發展,並加大垃圾處理方面的科研和培訓的力度。
能夠當作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物品:
(紙)紙運往造紙廠之後,去掉油墨,溶懲治講,再由紙漿製成新紙。6個大牛奶盒可生產1包衛生紙。
(瓶子)區分好顏色後,弄碎或溶解,再製造出新的瓶子。玻璃瓶等可清洗後再利用。
(布)可用以覆蓋工廠的機器,若拆開成線,可製成毛毯、厚布、棉手套等。
(鋁罐)溶解之後,可回復成原來的原料—鋁。製作一個新鋁罐所使用的能源,可做成33個再生鋁罐。
垃圾分類就是在源頭將垃圾分類投放,並通過分類的清運和回收使之重新變成資源。
垃圾分類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垃圾分類後被送到工廠而不是填埋場,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燒所產生的污染,還可以變廢為寶。
垃圾分類不僅是美國那樣的發達國家的時尚,也是不少發展中國家的趨勢。在巴西,許多社區都實行的垃圾分類,這位市長把市政大廳正門口的分類垃圾箱作為該市的榮耀。而附近的二十多個海灘,分類垃圾箱更像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不管窮國還是富國,垃圾分類都在成為世界性的潮流,而在著方面曾經世界領先的中國,這好的傳統卻幾乎丟失了。
垃圾填埋的費用是高昂的,處理一噸垃圾的費用約為200元至300元人民幣。而僅北京市日產垃圾就有12000噸,目前面積在36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堆在北京五環路以內有700多處,佔地500多萬平方米,每年在3-5%的速度增加。人們大量地消耗資源,大規模生產,大量地消費,又大量地產生著廢棄物。
垃圾增多的原因是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項消費增加了。據統計,1979年全國城市垃圾的清運量是2500多萬噸,1996年城市垃圾的清運量是1.16一噸,是1979年的4倍。
這么大量的垃圾需要把多少土地變成填埋場?佔地60公頃,日處理量為2000噸的阿蘇衛填埋場僅能處理北京六分之一 的垃圾,且在第11個年頭就會被填滿。被廢棄的垃圾填埋場不復為耕地,也無法建成生活小區。
我們每個人都是垃圾的製造者,這一座座的垃圾山不都是我們一家一戶親手堆起來的嗎?
我們又是垃圾的受害者,這些垃圾山吞噬資源和污染環境的後果是要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子孫來承受嗎?
我們更應是垃圾公害的治理者,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垃圾分類來戰勝垃圾公害。 每天被我們丟棄的可樂瓶和被稱為白色垃圾的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盒,屬於高分子聚合有機物,如果埋在地下的話,就是100年200年也爛不掉,它還會使土壤板結,降低土壤的肥力,甚至使土壤失去耕種的能力。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會扔掉各種各樣的廢塑料。廢塑料處理後還可製成紐扣、筆筒等用品。廢塑料也是煉油的好原料。
在回收站,我們看到各種各樣的廢紙被送到這里,包括這些不起眼的小紙片……我們知道,好的紙張是用木材造成的,一噸廢紙可再造700公斤好紙,可少砍17棵大樹,還能減少生產紙漿過程中的水污染。
可是由於我國廢紙的回收率還很低,只有20%左右,每年不得不大量進口廢紙 僅96年就進口廢紙137萬噸。大家也許還記得20世紀80年代,轟動一時的"洋垃圾"事件,那一船洋垃圾就是打著進口廢紙的旗號混進來的。
洋垃圾被趕走了,卻留下了反思,我們為什麼要從別的國家進口廢紙來做造紙的原料?為什麼我們不能最大限度的回收廢紙,而是聽任他們混在垃圾里埋掉或者是燒掉?中國的林木資源只有世界平均值的1/4,中國的江河湖泊已由於早制的污水排放而嚴重污染。如果按照每人每周扔掉各種廢紙平均半公斤的話,那麼僅北京一個城市一周就要扔掉廢紙6000多噸。
中國有著回收廢品的歷史傳統,我們過去回收廢物,或許只是受貧困經濟制約的不得已的手段;在逐漸富裕的今天,我們回收廢紙,則是保護環境的自覺意識和行動。因為我們清楚的知道,我們所撿回來的不止是一張張的廢紙,那是我們的子孫安身立命的森林和河流。
垃圾,只有在混在一起的時候才是垃圾,一旦分類回收就都是寶貝,就連那種被成為微型殺手的廢電池也是可以被化害為利的。在這個不起眼的照相館,我們看到這樣的廢電池回收箱。而我們生活中用的電池,一般都含有汞或鎘等有毒的重金屬,這些重金屬如果留在地下就很容易通過雨水的淋溶,進入到地下水當中。
這種污染是很難排除,生物學半衰期大概是30年,也就是你30年才能排出一半。因此這個對人的危害特別大。廢電池裡含有多種有用的金屬礦才,回收利用的價值很高。
正因為廢電池有嚴重的危害和特別的回收價值,許多國家嚴禁它們在與垃圾混置,日本的社區專門有這種黃色的桶,將紐扣電池等分別投放。在菲律賓的一些地方,村民自發組織起來為清潔自己的生活環境而努力,垃圾分類是這個運動中的主要內容。
你知道什麼是生物類垃圾嗎?生物垃圾就是剩飯生菜,蛋殼果皮,采幫菜葉一類的廚房垃圾 。這些看似無奇的廢物可以作什麼呢,原來它們卻可以用來製造很好的有機肥料。像槐柏樹小區里這台大納夢生物垃圾處理機,就可以將生物垃圾烘乾,粉碎,製成高效的有機肥料。居民可以用它種花養草。
用他們施種出的蔬菜,比起化肥食品來,既安全又健康,在超市還挺受歡迎。生物垃圾通常佔了垃圾總量的40%,如果他們都能變成有機肥,既省下用做填埋場的土地,又節約運送他們的車輛和能源,還防止他們滋生蚊蠅和細菌。有關專家商量建議政府在所有的小區安裝上生物垃圾處理機並在新建小區建立處理生物垃圾的工作房。
垃圾分類是人們文明程度的提高,是進步的表現,這樣有利於處理,回收利用,在國外實行已久,在我國也開始提倡。當然北京的民眾文化素養是很高的,他們早在去年就開始實行垃圾分類。
剛開始我們並不太習慣,垃圾丟在最近的垃圾簍中,所有的垃圾不管是廚房的、衛生間的、客廳的、飯廳的,通通放在一個大袋子里或者幾個一起提著,揭開垃圾桶的蓋子,全部丟進去。不少人想起來返回垃圾桶,將丟下去的垃圾提出來,就地進行分類,弄滿手的垃圾也不在意。後來大家慢慢習慣一些,這個習慣形成了兩種習慣,一種是仍然不分類,直接丟進垃圾桶,一種是在家裡就分好類。
不管有多少人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但是畢竟是有人進步了。但是這些進步人士如果看到這一幕氣得要吐血。垃圾車開進小區,將三個垃圾桶的垃圾通通倒進一輛車里……
任何制度的制訂與執行都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了很多的環節,每一個環節都是缺一不可,而越到後面的環節越為重要。最後的環節不實行前面所有的環節都將是白費,造成社會成本的巨大浪費。而如果一項制度是政府制訂,將使政府的形象大打折扣,政府的權威性也將失去,我們國家的很多制度都是停留在開始的轟轟烈烈上,所有的官員一個勁的亮相,全國民眾一陣的忙碌,媒體一陣熱鬧,其後便歸於沉寂,勞民傷財。
可回收的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塑料、玻璃、金屬和布料五大類。廢紙:主要包括報紙、期刊、圖書、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紙盒等等,但是要注意紙巾和廁所紙由於水溶性太強不可回收。塑料:主要包括各種塑料袋、塑料包裝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等。玻璃:主要包括各種玻璃瓶、碎玻璃片、鏡子、燈泡、暖瓶等。金屬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頭盒、牙膏皮等。布料:主要包括廢棄衣服、桌布、洗臉巾、書包、鞋等。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水銀溫度計、過期葯品等,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處理。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的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採取衛生填埋可有效減少對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氣的污染。
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財富。回收垃圾不但美化環境,而且垃圾再利用可以節省新資源的開采,從而從根本上減少垃圾。參與環保舉手之勞,讓我們從身邊小事做起,從正確投放垃圾做起吧
食品、草木和織物可以堆肥,生產有機肥料;垃圾焚燒可以發電、供熱或製冷;磚瓦、灰土可以加工成建材等等。所以說垃圾山可以變成金山。各種固體廢棄物混合在一起是垃圾,分選開就是資源。如果能充分挖掘回收生活垃圾中蘊含的資源潛力,僅北京每年就可獲得11億元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