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上的主要投資者是
證券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上的主要投資者是」各類金融機構「。
證券發行市場因為將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過程並不是公開進行的。投資銀行是證券發行市場上協助證券首次售出的重要金融機構。投資銀行的做法是承銷證券,即它們確保公司證券能夠按照某一價格銷售出去,之後再向公眾推銷這些證券。
證券發行市場私募發行的對象有兩類,一類是公司的老股東或發行人的員工,另一類是投資基金、社會保險基金、保險公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與發行人有密切往來關系的企業等機構投資者。
(1)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是什麼擴展閱讀
交易市場債券發行方式包括:
1、定向發行,又被稱為「私募發行」、「私下發行」,即面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一般由債券發行人與某些機構投資者,如人壽保險公司、養老基金、退休基金等直接洽談發行條件和其他具體事務,屬直接發行。
2、承購包銷,指發行人與由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組成的承銷團通過協商條件簽訂承購包銷合同,由承銷團分銷擬發行債券的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指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債券承銷商和發行條件的發行方式。按照國際慣例,根據標的物不同,招標發行可分為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根據中標規則不同,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單一價格中標)和美式招標(多種價格中標)。
⑵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有哪些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
2、證券投資者
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是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投資者可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滬深兩市賬戶總數已達9436萬。
(1)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目前是我國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動性的特點。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他們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QFII等。
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機構投資者為實現資本增值或通過市場化模式並購擴張也會參與證券市場投資,成為主要的機構投資者。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上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
(1)證券交易所。其主要職責在於: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
(2)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商;主要指證券公司(專業券商)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部(兼營券商);
(3)具有證券律師資格的律師事務所;
(4)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
(5)資產證券評級機構;
(6)證券投資的咨詢與服務機構。
4、自律性組織
在我國證券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協會。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它發揮政府與證券經營機構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證券業的發展,維護投資者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完善證券市場體系。我國證券業自律性機構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中國國債協會。
5、證券監管機構
依據《證券法》,證券監管機構是依法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並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交易、登記、託管、結算,證券市場的參與者進行監督管理的部門,主要包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地方證券監管部門。
中國證監會是我國證券管理體制中的核心構成部分,其核心地位由我國《證券法》第1條和第166條加以明確。第1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統一監督管理。第166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履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這兩條總括了中國證券會的法律地位:是我國最高的證券監管機構,是專門的證券監管機構。
⑶ 什麼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
個人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除開個人之外還有就是政府的機構、保險公司、各類基金也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
拓展資料:
1、證券市場的形成與發展
形成的基礎:證券的產生已有很久的歷史,但證券的出現並不標志著證券市場同時產生,只有當證券的發行與轉讓公開通過市場的時候,證券市場才隨之出現。因此,證券市場的形成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條件和經濟基礎。證券市場形成於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股份公司的產生和信用制度的深化,是證券市場形成的基礎。
首先,證券市場是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然產物。隨著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和商品經濟的日益社會化,資本主義從自由競爭階段過渡到壟斷階段,資本家依靠原有的銀行借貸資本已不能滿足巨額資金增長的需要。為滿足社會化大生產對資本擴張的需求,客觀上需要有一種新的籌集資金的手段,以適應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證券與證券市場就應運而生了。
其次,股份公司的建立為證券市場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條件。隨著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生產規模的日益擴大,傳統的獨資經營方式和封建家族企業已經不能滿足資本擴張的需要。於是產生了合夥經營的組織,隨後又有單純的合夥經營組織演變成股份制企業——股份公司。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實現資本的集中,滿足擴大再生產對資金急劇增長的需要。因此,股份公司的建立和公司股票、債券的發行,為證券市場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再次,信用制度的發展促進了證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由於近代信用制度的發展,使得信用機構由單一的中介信用發展為直接信用,即直接對企業進行投資。於是,金融資本逐步滲透到證券市場,成為證券市場的重要支柱。信用工具一般都具有流通變現的要求,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具有較強的變現性,證券市場恰好為有價證券的流通和轉讓創造了條件。由此可見,信用制度越發展,就越有可能動員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