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那三個部門合並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成的。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2、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貫徹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
3、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行政執法責任:
1、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2 、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3、研究擬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4 、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
5、組織查處利用合同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6、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管,負責經濟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和合同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
②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什麼單位,是傳說中的城管嗎
市場監管局是一個政府管理機關,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不過,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可以組建生產監督局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並不是城管,城管是指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拓展資料:
城管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③ 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哪個部門監管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④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什麼單位管什麼的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為正部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4)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哪個局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⑤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那三個部門合並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而成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貫徹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行政執法責任如下:研究擬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拓展資料:
1、市場監督管理局一般由工商總局、質監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合並。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成立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制。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隊伍。合理配置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慮到葯品監管的特殊性,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單獨設立,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省級。葯品交易、銷售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一承擔。
2、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工商總局、質監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合並組建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的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執行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和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直屬國務院,全面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主管葯品監管工作。市場監管監督管理科行政執法職責:引導市場特殊待遇;組織和規范各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非法經紀案件;組織查處合同詐騙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工作,負責拍賣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督工作,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行政調解和合同範本的管理工作。
3、工商總局、質量監督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一般合並為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的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執行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和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直屬國務院,全面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主管葯品監管工作。市場監管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職責研究制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規范各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工作引導市場特殊待遇,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非法經紀案件,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督工作,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行政調解和合同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合同詐騙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工作,負責拍賣監督管理工作。
⑥ 市場監督管理局受哪個部門管理
摘要 市場監督管理局它是當政府的一個職能科局,因各地合並的不,所以稱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原工商局,質監局,還有的把食品葯品監督局一同合並為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⑦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局的區別
區別: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政府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一些地方將工商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局三局合並成立的。 一是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機構由工商、質監、食葯監3個部門整合的,名稱統一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加掛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由工商、質監2個部門整合的,名稱統一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7)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哪個局擴展閱讀:市場監管局的職能范圍是: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組織貫徹落實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有關政策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有關規范性文件,制定有關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准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市本級各類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5、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國外(境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什麼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局權利及職責:(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國家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准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備案和監督管理。(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依法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對外通報和授權批准發布工作。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團體標准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准化國際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准工作。(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國際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十六)管理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十七)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⑨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區別是什麼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兩者屬於包含的關系,沒有具體的區別之分,兩者各自有各自的職能,都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商局主要是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等事務。市場監管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具體職能包含了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功能。
(9)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哪個局擴展閱讀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第六條 工商所的職責包括:
(一)辦理轄區內由區、縣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區、縣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合同糾紛;
(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注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對轄區內設置、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八)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⑩ 市場監督管理局 和 質量技術監督局,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區別為:側重點不同、主要職責不同、級別不同。
一、側重點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側重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側重於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主要職責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為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三、級別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國家級、省市級。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屬於國家級、區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