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哪個部門監管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葯監局三家合並的,目前縣一級已經改革到位,但市、省、中央還沒有,因此,市場監管局從業務上講歸上述三家管理。
它是由幾個單位的執法部門合並而成的,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拓展資料:
市場監督管理局簡介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一般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成的。
1.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2.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
3.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4.考慮到葯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5.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成市場監督管理局: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2.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貫徹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
3.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行政執法責任
1.研究擬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3.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4.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
5.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管,負責經濟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和合同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
6.組織查處利用合同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