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貿市場搬遷實施方案
農貿市場搬遷實施方案【1】
戴家弄臨時農貿市場是為配合戴家弄、鬥富弄改造於20xx年臨時搭建的棚戶農貿市場,共有固定攤位經營戶130戶,其中,肉類18戶,水產7戶,禽類9戶,蔬菜53戶,豆製品11戶,冷凍4戶,干鮮貨等28戶。
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給市民及經營戶創造一個安
全、舒適、便利的購物經營環境,市政府將原景興瓷廠地址定為農貿市場改造項目用地,並將該項目列為20xx年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
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招拍掛的方式獲取了該項目開發建設資格。
通過兩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農貿市場已落成並裝修完畢,具備投入使用的條件。
建成後的新農貿市場的設計和布局借鑒廣州市區新型農貿市場建築模式,並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管理模式,對市場內部格局進行合理安排,共設置攤位212個,基本滿足現有經營戶的拆遷安置需要。
為確保戴家弄農貿市場順利搬遷,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特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建市場拆遷工作領導小組
建議由市政府指定專人擔任拆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建設局、國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隊、市場經營服務中心、焦化廠、博能房地產公司、日新物業公司為成員單位,負責市場搬遷一切事務。
二、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1、准備階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頒布農貿市場拆遷公告(市場經營服務中心已於3月12日發布公告)
(2)、做好經營戶的宣傳工作和新市場開業前准備工作,並與經營戶簽好攤位租賃管理協議,使經營戶在限期內完成搬遷工作。
2、搬遷階段(3月27日—28日)
(1)、對臨時農貿市場進行整體搬遷
(2)、全面拆除臨時農貿市場。
3、整治規范階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強對新市場的管理和服務。
(2)、加大對市場周邊秩序的整頓,杜絕出現馬路市場。
三、各成員單位職責及分工
1、市工商局
依法變更原臨時農貿市場經營戶搬入新市場營業執照,加強新市場和經營戶的管理和服務。
2、市公安局
積極配合,全力做好市場搬遷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隊
(1)、加大對市場周邊秩序的整頓,堅決杜絕馬路市場。
(2)、做好臨時農貿市場拆除後的管理,依法取締流動攤擔和佔道經營。
(3)、組織人員對臨時農貿市場設施進行整體搬遷拆除。
4、焦化廠
負責農貿市場周邊的臨時道路開通工作,方便經營戶及當地居民進入市場,滿足市場運營的道路的需求。
5、市場經營服務中心
(1)、發布農貿市場搬遷公告。
(3月12日已發公告)
(2)、參與經營戶搬遷座談動員,協調解決經營戶反映的搬遷相關問題。
(3)、解除臨時農貿市場承包戶的承包經營關系。
6、博能房地產公司
(1)、參與經營戶搬遷動員座談,聽取相關設施改進意見。
(2)、完善市場配套設施,確保市場正常運營的需要。
7、日新物業管理公司
(1)、組織經營戶座談會,聽取經營戶有關市場運營和管理的意見。
(2)、做好市場內攤位的規劃,根據市場行情及新市場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攤位價格。
(3)、與市場經營戶簽定租賃經營管理協議。
(4)、依照行業法規及政府相關規定做好新市場的運營及管理工作。
農貿市場搬遷實施方案【2】
一、工作目標
縣城老菜市場在11月20日整體搬遷至城中、城南、城北三大新菜市場,同時拆除清理好縣城老菜市場,整治好縣城區域內所有沿街擺賣的馬路攤擔。
二、工作機構
成立縣城老菜市場搬遷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徐志毅
副組長:丁秋文 羅慧斌 劉 俊
成 員:蘇金平 鄧岳華 趙恆建 向亞輝(工商局副局長)
陳 磊(城關鎮鎮長) 袁豐力 劉水華
文燕玉 劉 鵬(房產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商務局),由蘇金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負責搬遷、整治工作的具體事項,從相關單位抽調專人組成工作組集中工作。
其中:縣商務局5人,縣公安局5人,縣城管大隊10人,縣工商局5人,縣市場服務中心10人,縣城關鎮5人。
由縣商務局負責工作的協調、聯系、銜接及各類文字資料的制訂、起草、印製。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准備階段(9月30日—11月20日)
宣傳准備階段是確保搬遷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
本階段主要完成以下幾項工作:
1.三大新菜市場進一步完善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制訂好招租、管理措施及優惠政策;
2.起草、張貼發布好縣城老菜市場搬遷通告,並在縣電視台播發縣政府通告進行宣傳;
3.各相關單位將協調人員名單、手機號碼及牽頭負責人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搬遷、整治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11月19日晚8時起,封閉縣城老菜市場,安排施工隊伍進場對老市場設施進行拆除,周邊做好安全防護,設立好警示標志;
2. 11月20日起,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縣城區所有沿街擺賣經營戶進行勸導,督促其進入新菜場進行交易,對重點路段如集金北路、交通西路、交通東路至城關中學路段、興衡東路富麗華路段、創大路洣江廣場路段等,安排專人值班巡查,及時引導經營戶進場交易,制止和取締佔道經營;
3.縣工商局對城區內無證經營行為進行整治,對原老菜市場搬遷的經營戶及進入三大新菜市場的新經營戶及時辦理好相關注冊登記、變更業務,頒發營業執照。
(三)攻堅鞏固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攻堅鞏固階段是確保搬遷成果並達到長期效果的關鍵。
本階段主要完成以下幾項工作:
1.對老菜市場地段路面進行維修維護,真正切實做到還路於民;
2.繼續對城區重點路段進行巡查整治,防止搬遷戶迴流,杜絕出現馬路市場。
四、職責分工
(一)縣商務局
1.起草縣城老菜市場搬遷通告,報縣政府審批後,由縣人民政府發布;
2.11月20日前一個星期,由縣商務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派工作人員組成工作小組,對
縣城老菜市場及城區內沿街擺賣的所有經營戶進行宣傳動員,確保11月20日新菜市場如期正常開業;
3.加強對三大新菜市場的行業業務指導,督促其制定好科學的管理方案、招租辦法及優惠政策;
4.按照領導小組安排,承擔具體工作事項的銜接、協調、組織實施及各類文字材料的起草、印製、上報匯總。
(二)縣城管大隊
1.加大對城區內沿街擺賣現象的整頓,堅決杜絕馬路市場;
2.加強對三大新菜市場周邊秩序的規范管理,防止攤擔出市場或上街上路經營;
3. 做好縣城老菜市場拆除後的管理,依法取締流動攤擔和佔道經營。
(三)城關鎮
1.做好新、老菜場周邊居民思想工作,堅決不允許出現阻礙搬遷、堵路、上訪等現象的發生;
2. 配合縣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市場秩序的整頓,杜絕出現馬路市場。
(四)縣公安局
積極配合、全力做好市場搬遷的'治安工作。
(五)縣工商局
1. 加大對城區無證經營行為的整治,配合商務、城管等相關部門對城區馬路市場的整治;
2. 及時為搬遷的老菜市場經營戶辦理好變更,為新從業經營戶辦理注冊登記等相關業務,依法查處取締搬遷後的沿街擺賣的經營行為。
五、經費保障
縣城老菜市場搬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牽涉面廣,影響面寬,難度較大,情況較復雜,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較多,因此,必須有充分的經費作為物質基礎和保障才能確保搬遷工作順利實施。
要及時到位和解決如下經費:
1.設施拆除補償。
按新世紀大市場招商之初所簽協議,支付給老菜市場的設施拆除補償款宜在老菜市場搬遷前全部、定額支付給縣市場服務中心。
2. 老市場拆除清理費用;
3.文字資料列印及宣傳費用;
4.工作組聯合整治行動費用。
因整治時間較長,同時搬遷1星期內所抽調人員需全力以赴全部參與整治行動,1星期後至1個月內,工作組仍需派出20人左右隊伍對全縣重點路段進行值班巡查,以防搬遷戶迴流,佔道經營,工作人員生活補貼等費用需50000元左右。
六、工作要求
縣城老菜市場搬遷是縣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是進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質量,提升縣城城市品位的重要舉措。
事關群眾生活,事關經營戶切身利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出發,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心協力,狠抓落實。
做到精心組織,靠前指揮,相互不推諉,切實做好工作,確保縣城老菜市場搬遷過程不出問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搬遷工作,對違法亂紀製造事端的不法分子要依法堅決予以打擊,切實維護市場穩定。
B. 農貿市場管理處都設在什麼地方
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技術規范前言為推進農貿市場的改造提升,規范農貿市場建設,引導農貿市場的規范化、標准化,特製定本標准。本標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並歸口。本標准起草單位:浙江省市場協會、浙江省標准化協會。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吳乾冰、杜澤貴、王曉文、吳曉蘭、鄭勤。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技術規范1范圍本標准規定了農貿市場的場地、設施設備、場內布局、櫃台設置、商品陳列和銷售、衛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本標准適用於城市建城區及縣城(含副縣級鄉鎮)新建、改建或擴建的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鄉鎮農貿市場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標准制定具體實施規范。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gb50222-1995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j16-19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附條文說明)3術語和定義本標准採用下列術語和定義。3.1農貿市場是由市場舉辦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攤位、店鋪、營業房等)和相應設施,提供物業服務,實施經營管理,有多個經營者進場獨立從事蔬菜、禽蛋、肉類、水產品、豆製品、調味品、熟食鹵品、腌臘製品、水果、糧油製品、副食品等食品經營的固定場所,屬於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備服務設施。3.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狀腺、腎上腺和有病變的淋巴結)、傷肉、霉變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3.3無害化處理是指將病死動物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畜禽體或起病變組織器官等經過處理達到對人畜無害要求。3.4水產品「二去」服務是指零售點為消費者對冰鮮和活鮮水產品進行去內臟、去鱗服務。3.5農產品廢棄物是指蔬菜的枯敗葉、水產品的頭、內臟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變質水產品。
3.6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是指在責任單位門前確定的責任區內,建立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范圍、責任人和目標要求的制度。4場地要求4.1選址4.1.1農貿市場選址應當符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按浙江省工程建設規范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有關規定執行。4.1.2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符合交通、環保、消防等有關規定,與城區改造、居住區和社區商業建設相配套。4.1.3以農貿市場外牆為界,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無生產或貯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4.2建築4.2.1鼓勵新建農貿市場選擇單體建築或非單體建築中相對獨立的場地。4.2.2新建農貿市場土建結構應採用符合國家建築、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質結構。4.2.3農貿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寬敞明亮,自然採光好。樓層式市場必須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4.2.4農貿市場出口不少於2個,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於4m。4.2.5新建農貿市場,單體建築的層高不小於6米;非單體建築的層高不小於10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於3米,購物通道不小於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4.2.6市場應設公廁,建設標准一般為二級標准,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4.3面積4.3.1農貿市場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其中,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於xx平方米,其他地方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4.3.2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新建農貿市場,配套設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和內部倉庫。停車場占商業用房面積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場的停車場面積根據需要適當增加。4.3.3農貿市場布局結構比例宜為:攤位面積55、通道面積35、輔助面積10。4.4裝修4.4.1農貿市場地面應鋪設防滑地磚,並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掃的要求,向通道兩邊傾斜。4.4.2農貿市場內牆(含立柱四周)應貼牆面磚,高度不低於1.8米。
4.4.3農貿市場房頂可採用防霉塗料,或吊頂應當採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裝修材料。4.4.4市場室內空中除必須懸掛的證照、燈具線路外,無明管道、攔板以及其它線路等。4.4.5農貿市場經營者字型大小標牌應統一規范。5場內布局5.1市場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交易區布局合理,分區標志清晰。同類商品區域設置要相對集中。市場內根據需要設置農民自產自銷交易區。5.2活禽經營區要相對獨立,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開,相隔間距不得小於5米。5.3經營早點或快餐配套服務應相對集中設置在專門區域,以1-2家為宜,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貯運鮮活家禽。5.4農貿市場經營腌臘製品、熟食鹵品、醬菜調味品、糧油製品、南北貨食品的宜設專櫃或專間。鼓勵引進品牌連鎖企業進場經營肉類、活禽、豆製品、蔬菜等農產品。5.5熟食鹵品、豆製品、醬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櫃台距離活禽專櫃、廁所、垃圾房的間隔應大於20米。5.6市場內禁設現炒現賣櫃台,不準銷售現炒現賣食品。5.7不屬本標准3.1條款規定的商品不得在農貿市場內經營。5.8有條件的市場可以設置獨立的凈菜處理室,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設施等,在蔬菜上市前進行無泥沙、無腐葉、無根須、無過量水份處理。5.9場內設置顧客服務休息區。6設施設備6.1給排水設施6.1.1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暢通,採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並設防鼠隔離網。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交叉處應設窨井,窨井間距不宜大於10米,櫃台內側設地漏。有地下車庫的市場按照建築要求另行設計。6.1.2購物通道下水道宜設計為暗道,防止異味上傳,不得設明溝。6.1.3水產區供水到商位,肉類區供水到經營區,熟食經營專間供水到專間。同時,市場內設置供水點供消費者使用。6.1.4櫃台外地面排水槽寬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銹鋼材料或耐腐蝕、易清洗消毒的材料製作並設
地漏。櫃台內排水槽保持排水通暢,地面乾燥,不積垃圾。6.1.5污水排放系統應當按環保要求設置過濾處理設施,符合gb8978。城市農貿市場污水隔渣過濾處理後接入城市污水管網。農村農貿市場污水排放應增設必要的污水處理設施。水產、冰鮮禽類經營區的污水排放應增設初級隔渣過濾設施。6.1.6農貿市場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便於沖洗地面牆面和設備設施。6.2供電設施6.2.1應配備符合用電負荷、安全的供電設施。電線鋪設以暗線為主,並配備漏電防護裝置。6.2.2櫃台上方應按有關建築規范要求配置統一美觀的照明燈具,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也應配備照明燈具,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應急燈。6.2.3各經營區域應配置帶接地線的符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水產區域使用防水插座。6.3通風設施6.3.1農貿市場要配備完備的通風設施。6.3.2新建農貿市場建築面積在xx平方米以下的安裝不低於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風機,xx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應增加300w排風機設備,排風機口的設置應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6.3.3活禽銷售點必須設置排風設施。6.3.4非單體建築的新建農貿市場,排風機、排風口的設置除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外,四周要設有若干氣窗,保持室內自然通風良好。6.4垃圾處理設施農貿市場應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箱),並設置集中、規范的垃圾房。垃圾房應密閉,有上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每個經營戶應設置加蓋的垃圾筒(箱)。6.5消防安全設施6.5.1建築消防設施應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6.5.2農貿市場應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符合消防規范的要求。6.5.3鹵味、熟食交易區面積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設置前店後廠。其他交易區內不得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6.6冷藏保鮮設備6.6.1經營冷凍冷藏食品必須配備冷櫃。提倡豆製品、半製成品銷售配備冷藏設施。6.6.2經營冰鮮水產品要配備冰台。
6.6.3xxm2以上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室,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保鮮設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間。7櫃台設置7.1總體設計7.1.1農貿市場根據需要採取島狀式或條狀式設計櫃台。面積寬敞、人流量大的市場宜採用島狀式設計。農貿市場內所有的櫃台設置應整齊排列。7.1.2新建或改建的農貿市場應擴大商位面積。單個櫃檯面積宜設置為長1.5米―2米,寬0.75米―1.0米設置,櫃台高度宜為0.7米―0.8米。7.1.3櫃台立面應貼牆面磚,櫃台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止口,高度不低於0.05米。7.1.4櫃台內應留有統一位置擺放電子秤,電子秤設置位置應便於消費者查看。7.1.5櫃台區域內鼓勵配備若干統一的容器,供經營戶堆放雜物。區域內應保持整齊清潔,無吊掛、無雜物、無廢棄物。7.2分類設計7.2.1蔬菜櫃台鼓勵採用階梯擺放式設計。櫃台高度宜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階梯上升,一般設計為三層;每組櫃台宜設商位數4個左右,每組櫃台設1個-2個寬度為0.7米出入口。7.2.2水果商位鼓勵採用開架擺放式設計。櫃台採用斜坡遞增分隔式,櫃台架子可採用固定式或活動式、組合裝配式相結合。7.2.3冰鮮水產品交易區櫃台宜設置在靠牆側,布局相對集中。內牆面鋪設瓷磚到頂,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檯面採用不銹鋼結構或磚砼結構,檯面上加裝多孔不銹鋼板,外貼瓷磚,內外側地面均設排水明槽。7.2.4活水魚交易區宜設計為0.3米-0.5米高度的櫃台,上面擺放市場統一設置的蓄養容器或直接砌成磚砼結構、玻璃缸式的分隔蓄養池,櫃台外沿設高為0.2米的擋水板,水池內設有直徑不小於0.04米的下水口。每個商位內設置統一的殺魚操作檯面、水龍頭與排水口,並安裝防水電器開關和插座。有條件的市場鼓勵將活水魚交易區設置為酒店式玻璃陳列櫃台。7.2.5肉類櫃台宜用厚質木板鋪面,便於切割。用於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設計在厚質木板的檯面上(即嵌在檯面內),或在櫃台內
統一留有擺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應統一固定設計。肉類區櫃台上方應設有專門的懸掛肉類產品的設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於整齊懸掛。7.2.6活禽交易區必須設計為集銷售、宰殺功能為一體的全封閉透明式的營業房。內設多個商位,並配有通風和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設施,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臭味外傳。有條件的市場可以設立集中屠宰加工間,面積不小於20平方米,並設立上述設施。7.2.7豆製品櫃台上採用玻璃半封閉式與外界隔離的設施,不得露空售賣。內配豆製品專用的放置或展示設施,留有冷櫃電源插座。7.2.8副食品經營宜採用專間設計,並配置統一的貨架和櫃台。7.2.9熟食品營業房,採用統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設計,並設櫃式售賣窗。室內必須設洗手、消毒、更衣等設備,懸掛造形美觀、照明度好的燈光設施。8商品陳列與銷售8.1蔬菜類8.1.1蔬菜上櫃銷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黃葉、去腐葉、去根,提倡凈菜或半凈菜上市。8.1.2需用扎把的蔬菜採用無毒繩鎖整齊捆紮,散裝蔬菜應排列整齊,分類陳列。8.1.3需保鮮的蔬菜採用保鮮膜包裝,預包裝蔬菜排放應保持新鮮,整齊美觀,方便銷售。8.2鮮凍肉類8.2.1豬肉類商品的銷售必須持有當日定點屠宰企業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鮮牛、羊肉等,必須經檢疫合格後方可上市銷售。嚴禁銷售病死畜禽肉、變質肉、注水肉、未經檢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肉類。8.2.2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其經營場地內必須設有溫控設施,其區域溫度不高於25℃。8.2.3肉類食品整理加工銷售應配備符合衛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應設備,並預留有冷藏場地。8.2.4肉類商品不得著地存放,不得接觸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8.2.5保持銷售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配置適於實際使用的水龍頭,當天銷售結束後應對場地進行清洗,並應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絞肉機、容器等應每天清洗。
8.2.6肉類銷售中產生的不可食用肉應置於有明顯標識的容器內,由市場管理部門按有關要求集中處理。8.2.7當天交易後剩餘的鮮豬肉
C. 菜市場需要幾個部門審批
要建設農貿市場首先要通過發改委審批,到國土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衛生防役,公安局備案。
具體流程:到工商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到你所在區域的市場管理分局辦理,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營業用房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及出租方營業用房產權證)及本人照片一張即可。按照工商要求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衛生部門辦公共場所的衛生證、消防隊的消防合格證、稅務登記證等。
農貿市場建設項目是由發改委根據本區域內進行布點管控,根據所有單位批復下來,就可以租地或者利用閑置空房裝修就可以招商招租。
1. 要有地方政府物價部門的收費審批文件;
2. 是要有合法使用的土地(場地),租的或買的;
3. 是要有政府的立項審批文件,農貿市場一般都在政府的建設規劃內,不是想在哪裡開都行;
4. 要去衛生部門辦公共場所的衛生證、消防隊的消防合格證、工商局的營業執照等;
5. 地方政府不會反對個人開辦農貿市場,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投資人可以從投資中得到收益;
6. 建好後,你還要有維護正常運作的水電開支、保潔員、物管員、日常維修費用等開支,還要有相關的管理人員等;
7. 要有建棚頂和其他基礎設施的資金,如消防設施、水池、案板、電路、水源等,而且有的地方農貿市場還和商住樓一起開發建設。
法律依據
《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辦法》
第六條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居)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經政府批準的單位,可以開辦市場。開辦市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開辦單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二)符合城鄉建設發展和市場布局總體規劃,具備相應的場地、設施;
(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開辦單位申請辦理市場登記注冊,必須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報告;
(二)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證明;
(四)當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准開辦市場的文件;
(五)市場負責人的任用及身份證明;
(六)國家有特別規定的其他文件或證明。
D. 農貿市場設計如何選址
無論是商場還是農貿市場,其選址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個好的地理位置,可以為其帶來更大的客流量和更高的收益效果,農貿市場也不例外。在前期農貿市場設計選址的時候,就應當結合多方因素,因地制宜,綜合選址。農貿市場的場地要求,一定是建立在農產品購買需求上的,而購買的主體,無外乎是人,通俗來說就是居民,居民密集的居住區,肯定需要配套的農貿市場。市中心的人口密度比市區邊緣的人口密度高若干倍;而且市中心區的商業中心不僅為本市居民服務,還為郊縣和外省市來的流動人口服務,故市中心區擁有較大、較多的商業中心,提供的服務項目齊全。越是常住人口集中的地段,也就是住宅小區住戶越多的地段,其農貿市場的受眾越廣,改造升級後受益群體也更廣。而周邊人口密度極大的農貿市場,有可能發生供不應求的現象,此狀況下的改造升級,就應該兼顧擴容,擴大市場容量來滿足實際需求,同時也可以解決攤販因生意太好導致的不規范經營問題。而在周邊人口密度較低,或因故發生了人口遷移的地段,其農貿市場需求量正在衰減,改造升級時農貿市場的體量應該適當縮減,把原市場的部分區域可以更改為其它配套用途,例如配套停車、便民餐飲、辦公公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