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一個農貿市場需要辦理那些證件
需要辦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你找好店面後,別急著簽合同,
先向房東索取房產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看一下廠房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為「商住」或者「商業」性質,
差李最好親自去工商部門咨詢一下這個廠房是否能辦理營業執照,
因為住宅性質的房屋辦營業執照很麻煩,要搞什麼「住改商」手續。
(如果房東不放心給復印件你,最好和房東一塊兒去工商部門咨詢)
然後就是辦執照了,建議你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因為手續簡單方便。
不要辦什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人獨資營業執照什麼的,手續真心麻煩,完全沒有必要
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廠房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證件相片一張。
如果不知做慶春道去哪兒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務中心辦營業執照,你可以問一下旁邊的店純耐鋪的老闆。
【注意了!】
【目前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不需要任何費用的!!!】
因為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公布取消和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要求,工商登記部門從2013年1月1日開始,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徵企業注冊登記費(含開業注冊登記費、變更登記費、年度檢驗費、補(換)證、照及領取執照副本費)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含開業登記費、變更登記費、補發營業執照費、營業執照副本費)。
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需要的材料是: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辦稅務登記證的費用很低,應該是十幾塊的事情
㈡ 把自己的地方開發成菜市場是需要通過跟政府申請還是什麼東西
農貿自由市場又稱農貿市場,或自由市場,是指在城鄉設立的可以進行自由買賣農副產品的市場。農貿市場是指用於銷售蔬菜、瓜果、水產品、禽蛋、肉類及其製品、糧油及其製品、豆製品、熟食、調味品、土特產等各類農產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經營為主的固定場所。
建設農貿市場需要進行《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審批》,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
如果不是那麼大型的,需要建一個超市那樣樣的小菜市,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設立就行了。
㈢ 農貿市場要辦理什麼證件
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農貿市場,是農春磨茄副產品生產者與游滾消費者雙方直接進行買賣活動的場所。農貿市場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證件,2020年12月31日,為深入貫扒察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商務部辦公廳印發《農貿(集貿)市場疫情防控技術指南》。
㈣ 開一家菜市場需要什麼手續
1、如果開個體的話需要的證件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具體流程:到工商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登記----衛生部門辦理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2、地段還是自己去查看的好,需要經過親身的實地考察對比。我不是鞍山人,具體哪個地段給不了建議,只能給一些找地方的建議:
(1)不要選擇商業區。那裡雖然人流量大,但都是臨時流動的,而且地價貴。
(2)選擇靠近居民生活區。附近最好沒有大的超市。如果有,那麼可以選擇在居民區去往超市的路上,因為超市一般都會選擇在交通很方便的地方,就不一定要這樣選擇。在路上可以攔截去往超市的顧客,同時人們大多數相信外面的水果價格要比超市的便宜。
(3)到菜市場看看,裡面是否只是賣菜,是的話可選擇在菜市場旁邊。
(4)車站附近。人流量多,好好找找房子,有的價格並不是很貴。
(5)醫院附近。人流量多,好好找找房子,有的價格並不是很貴。
㈤ 建農貿市場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理農貿市場登記證需要市場開辦者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並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1、申請報告;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土地、房屋的使用證明;
4、標明市場方位和設施分布的平面圖;
5、市場開辦者的資格證明或者身份證明,以及市場負責人的任用證明和身份證明;
6、市場章程及交易規則;
7、聯合開辦市場的聯辦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證明材料。
根據《集貿市場管理規范》規定
一、市場開辦及設施規范
1、市場開辦應符合政府領導、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多家興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監督管理的原則。
2、市場必須進行登記,持《市場登記證》開業。
3、市場內需要有必要的經營設施和可供租賃的經營器具。
4、市場內各項設施應統一、規范、整齊劃一。做到貨架統一、吊掛統一,不允許亂搭、亂蓋、亂堆雜物,有礙場容。
5、市場應設立政策法規宣傳欄,查處違法違章行為公告欄,價格行情欄。
6、市場應有復秤(尺)台、宣傳廣播器材,較大市場應設播音室。
7、、批發市場應有信息、通訊、倉儲、結算等服務設施和車輛停放場所。
8、市場內應保持道路通暢,以方便經營者、消費者進出,並需建有兩個以上進出通道,以備緊急情況下及時疏散,保證客戶及消費者的購物安全。
9、市場應有場牌,懸掛在進出大門處。較大型市場應有商品分布示意圖,也可以增設場標(服務標志)。
二、市場經營者規范
1、市場經營主體必須有多種經濟成份和各種經濟組織形式的經營者參與。
2、市場內的經營者必須持有營業執照,有特殊規定的必須持有國家規定的許可證明,做到持證、照齊全。
3、經營者必須在指定地點經營,服從管理,遵守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
4、經營者必須按照足額納稅繳費。
5、市場內的中介組織和經紀人應持照開展中介活動,遵守有關規定,服從監督和管理。
6、組織經營者建立行業小組,發揮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作用。有條件的市場應在經營者中建立黨、團組織,開展符合經營者特點的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以發揮黨、團組織團結群眾、教育群眾的作用。
三、市場商品陳列、出售規范
1、各類商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計量、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2、市場內各類商品劃行歸類、擺放整齊。
3、各類商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
4、不得銷售淫穢書報刊、音像製品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
四、市場交易行為規范
1、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2、禁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使用虛假產地,假冒其他企業名稱或代號、偽造或冒用優質商品、認證產品、許可證標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等假冒偽劣商品。
3、不得對銷售的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4、嚴禁銷售應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
5、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騙買騙賣。
6、不準使用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利用計量器具弄虛作假,缺尺短秤。
7、嚴禁國家有關法律禁止的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五、市場管理機構和管理、服務規范。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市場規模設立相應的市場管理機構,並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較大市場應單獨設立服務機構,負責做好市場服務工作。
3、市場管理人員實行定崗位、定責任、定任務、定獎懲的崗位目標責任制,並實行公開辦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4、市場管理人員接受政策和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上崗。
5、市場內發生買賣糾紛及損害經營者、消費者權益行為時,市場管理幹部應及時到場依法予以處理。
六、市場治安保衛及消防安全規范
1、市場應設立治安辦公室或治安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治安保衛工作。
2、治保人員要在市場內巡邏值班,及時制止擾亂市場和危害市場安全事件,維護治安秩序;發生治安事件,能迅速到場處置。
3、市場應建立消防組織,配備專、兼職消防人員並確定防火責任人,定時、定點對安全防火設施和措施進行檢查。
4、市場設施應符合安全防火要求,並配備符合消防標準的消防器材和設備。
5、市場內經營易燃物品的攤點要劃分地區,禁止使用明火。
6、市場管理部門要與市場內固定經營業戶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明確安全防火責任。
7、建立夜間值班制度。要選用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勝任夜間值班工作和處理各種突發情況的人員或僱傭保安人員進行巡查。
七、市場衛生管理規范
1、市場要配備保潔人員,定位、定責、定時清掃場地、廁所,及時清除污水、雜物,保持市場衛生、整潔。
2、市場攤(店)實行清掃垃圾雜物、消滅蚊蠅鼠害、貨台貨櫃潔凈等衛生包干制度。
3、市場內排水、排污等衛生保潔設施、用具齊全,銷售肉、禽、水產品及飲食攤(店)必須配備上、下水和防塵、防蠅設施。
4、市場內經營熟食品和食品攤點的營業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並持有健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