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零容忍!佛山重拳整治貨運行業亂象,持續到年底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貨運市場從業環境、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發了《佛山市貨運行業亂象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7月9日,佛山市交通運輸、公安、住建、市場監管局等多部門聯合召開媒體通氣會,解讀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舉措。
專項整治,重點圍繞四個方面開展,構建貨運長效治理機制。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發布《關於廣東省普寧市和惠來縣違法買賣「路牌」嚴重超限超載等貨運行業亂象問題的督查情況通報》。揭陽市貨運行業買賣「路牌」收取保護費、超限超載現象嚴重,非法改裝、非法販油肆虐猖獗,執法部門包庇縱容等亂象問題被暗訪曝光,在社會上造成了較大震動和影響。
為深刻汲取貨運行業亂象問題教訓,構建貨運市場治理長效機制,推動貨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推動城市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佛山市政府近期印發了《佛山市貨運行業亂象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將通過多部門聯合行動,決定從6月起至12月,在全市開展貨運行業亂象問題排查整治工作。
熱點答疑
Q:對於貨車違法超限超載,將會採取哪些具體措施?
A:在超限超載的整治工作中,一是嚴格落實政府治超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調機制,並將治超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和績效考核體系。二是加強源頭治超。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結合《佛山市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要求,壓實交通、住建、城管、自然資源、水利、市場監管、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等各貨運源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三是加強聯合執法,加大對重點區域周邊路段的執法巡查力度,始終保持路面查處高壓態勢。四是實施聯動管理。建立健全公安、交通信息交換共享常態化機制,落實「一超四罰」。五是完善治超設施。加強治超卸貨場建設,完善科技治超經費保障,加速佛山普通公路科技治超監測點規劃建設,加快構建全市科技治超網。
Q:如何突出源頭監管,加強對貨車非法改裝的整治?
A:對於貨車非法改裝問題,佛山在這次專項整治中將重點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強貨車源頭監管,加強貨車注冊登記、年檢年審把關。二是加強營運車輛准入管理,嚴把營運車輛技術准入關。三是加強汽車維修市場監管,強化日常執法檢查,嚴查非法改裝維修點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加強路面執法,公安交警部門對全市3軸及以上貨車非法改裝問題開展排查和處罰。
Q:對於黑油站非法販油問題,多部門如何聯合整治?
A:對於黑油站非法販油問題,佛山多部門將形成整治合力,具體將採取以下舉措:一是加強成品油源頭監管,嚴格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嚴查成品油批發及零售經營企業向無證加油站(點)供油行為。二是深入道路沿線及村鎮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儲油罐、儲油點開展排查整治。三是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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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現場海關監管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
以下是一般的貿易監管。
一般貿易是指中國境內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單邊進口或單邊出口的貿易。這種貿易方式主要有申報、查驗、征稅、放行四個環節,海關對其的監管也是由此四個環節展開。
(一)進出口申報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依照《海關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進口貨物為進境之日起十四天內,出口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二十四小時前),進出境貨物的口岸或關境,採用電子資料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形式,向海關報告實際進出口貨物的情況,海關以申報資料(商業發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對照報關進行審核。進口貨物收發貨人未按規定期限向海關申報產生滯報的,由海關按規定徵收滯報金。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申報後,電子資料和紙質 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不得修改或者撤銷;確有正當理由的,經海關審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銷。
(二)配合查驗
海關為確定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的內容是否與進出口貨物的真實相符,或者為確定商品的海關編碼、價格、原產地等,依法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實際核查。通過實際核查,檢查報關單位是否偽報、瞞報、申報不實,同時也為海關的征稅、統計、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資料。
查驗的實施一般在海關監管區內執行,也有特殊的原因需要在海關監管區外執行的。海關查驗的方法可以徹底查驗,也可以抽查;查驗的操作分為人工查驗和設備查驗。
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到場配合查驗,查驗結束後,海關查驗人員填寫《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單》現場人員簽名確認,查驗過程如因查驗人員的責任發生損壞,屬海關賠償范圍的,海關依法賠償。
(三)繳納稅費
貨物經過申報、查驗環節後,海關核對電腦計算的稅費,開具稅款繳款書和收費票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指定銀行辦理稅費交付手續或通過網路進行電子支付。
(四)放行(提取或裝運貨物)
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的申報,審核申報資料及相關單證,並且貨物通過上述申報、查驗、征稅環節後,對一般貿易進出口貨物結束海關進出境現場監管,允許進出口貨物離開海關監管現場的工作環節。
在實行「無紙通關」申報方式的海關,海關做出現場旅行的決定後,通過電腦將資訊發送給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和海關監管貨物保管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自行列印海關放行通知書,提取或裝運貨物。
針對具體的情況還有很多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