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鄉鎮農貿市場攤位怎麼收費
農貿市場所收取的攤位費沒有統一的價格標准,屬於市場調節價。攤位費主要包含場地建設或承包費用、設備折舊、人員工資及保險、物業管理費、公攤水電費等有關費用及上繳稅金和合理利潤拍帆等。農貿市場按投資主體不同投資的農貿市場攤位費應結合周邊同類市場和自身建設情況,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價格;社會資本投資的農貿市場攤位費價格通過市場競爭形成,遵從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一般情況下,政府不對其進行價格干預。農貿市場開辦者應與經營戶塵賀腔簽訂書面的攤位租賃合同,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中應明確攤位費標准、攤位面積、租賃派衫期限、相關費用繳納方式等內容。
『貳』 菜市場攤位費有規定嗎
法律分析:一般的菜市場會收取以下幾種費用:1.攤位費,比如有的攤位在人流量高的位子,攤位費自然就貴一些。2.衛生管理費用,這個是大部分菜場都會收取的,菜市場衛生是公共衛生,需要有專人清理的,自然要費用。3.水電費,物業費,部分攤位需要水電,特殊管理,就需要水電物業費。4.進廠費,這個是有的人流量特別大的菜場會收取的。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農貿市場攤位費及超市進場費的通知》
第一條 規范農貿市場攤位收費項目。農貿市場開辦者可向場內經營戶收取的費用包括:攤位費、根據需要代收的營業稅及特殊商戶的水電費。攤位費標准可由市場開辦者根據市場建設或承包費用、設備折舊、人員工資及保險、物業管理費、公攤水電費等有關費用及上繳稅金和合理利潤等確定。代收稅費及特殊商戶的水電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准,不得另行加收費用。除上述費用以外,農貿市場不得向經營戶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第二條 嚴格實行市場收費明碼標價。農貿市場及超市開辦者應按規定,將向場內經營戶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准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准、行業監督電話、價格舉報電話等。未經公示的項目、標准,農貿市場及超市的經營戶有權拒絕繳納。
『叄』 2020農貿市場管理費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市場管理費已於2008年9月1日取消,強收管理費是違法的行為。如果對方有暴力執法或強收管理費的行為,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工商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如工商監察不作為,可以向當地監察委員會進行舉報。具體要求需要查詢各地文件。
法律依據:《甘肅省物價局關於做好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後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各級物價部門要認真督促落實「兩費」停止徵收政策,做好工商部門《收費許可證》變更工作,及時注銷「兩費」。在2009年度《收費許可證》年審時,認真審核工商部門2008年的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凡發現2008年9月1日後仍收取或變相收取「兩費」的,責成工商部門退還繳費者,並按規定處罰。
《甘肅省物價局關於做好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後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對2008年9月1日前已經預繳第四季度「兩費」的,各級物價部門要責成工商部門作好清退工作。
《甘肅省物價局關於做好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後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 各級物價部門要根據通知精神,加強對停止徵收「兩費」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停止徵收或仍變相收取「兩費」的,一經查實,按規定予以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