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社局把檔案丟失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旦檔案丟失,需要由原工作單位或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出具有關個人檔案丟失情況說明,或補辦檔案記錄,並交人社局審核。也可以直接去人才市場補辦存檔手續。檔案留在人才服務機構超過5年沒有理會的,只需要補齊代管費、辦妥相關手續,就可將檔案關系理順。自己攜帶檔案要盡快向人才服務機構咨詢,如果檔案袋被打開,裡面的資料需要經過相關部門核實,如果檔案資料遺失,還要到原單位去補充和確認。在事業機構體制內的工作人員,檔案一般是由人事局來管理的,而副科級以上的幹部,是由組織部門進行管理的,企業檔案由相應的人力資源部門管理,或者是由當地的人才中心在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賣肢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拒絕交檔案機構、檔案工作人員歸檔的;
(二)拒不按照國家規定向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擴大或者縮小檔案接收范圍的;
(四)不按照國家規定開放檔案的雀純;
(五)明頃配咐知所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六)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