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開辦農貿市場是哪個部門審批
法律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農貿市場管理制度範本》
第六條 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要求;(二)具備與開辦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三)具有與開辦市場的規模相應的資金;(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七條 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商品交易市場登記證後市場方可開業。
❷ 里村建菜場需要審批嗎
需要審批
具體審批條件如下:
1.要有地方政府物價部門的收費審批文件;
2.是要有合法使用的土地(場地),租的或買的;
3.是要有政府的立項審批文件,農貿市場一般都在政府的建設規劃內,不是想在哪裡開都行;
4.要去衛生部門辦公共場所的衛生證、消防隊的消防合格證、工商局的營業執照等;
5.地方政府不會反對個人開辦農貿市場,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投資人可以從投資中得到收益;
6.建好後,你還要有維護正常運作的水電開支、保潔員、物管員、日常維修費用等開支,還要有相關的管理人員等;
7.要有建棚頂和其他基礎設施的資金,如消防設施、水池、案板、電路、水源等,而且有的地方農貿市場還和商住樓一起開發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