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才市場不收檔案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工作單位不具備檔案保管許可權,那麼檔案是可以轉到生源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進行管理,要是這種情況,人才中心不接受的檔案,是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 這樣的情況,可以問一下人才中心,看一下拒收的理由是什麼,因為75號文件規定,人才中心不得無故拒收檔案,並且現在人才中心接收檔案採取的是告知承諾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四條 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於社會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條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享有依法利用檔案的權利。
第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檔案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在檔案收集、整理、保護、利用等方面的轉化和應用,推動檔案科技進步。
國家採取措施,加強檔案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檔案意識。
國家鼓勵和支持在檔案領域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十條 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各類檔案館,是集中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機構,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檔案。
第十一條 國家加強檔案工作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提高檔案工作人員業務素質。
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其中檔案專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