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場主體的種類和特徵
市場主體的概念:它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能夠獨立從事商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經濟實體.是具有自我組織、自我約束、自我調節等功能的市場運作有機體,包括市場上一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和服務的企業組織和個人.
其實在這的市場主體就是指所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登記後從事工業、手工業、商業或其他行業經營活動的個體業者.)市場主體是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
《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以及《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都是這一制度的具體化.任何欲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和組織都必須經主管部門的登記許可,才能取得合法經營的資格,具有合法的民事權利能力並依法受到保護,否則就是非法經營,要受到處罰.
B. 市場經營主體 包括哪些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1、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2、集體企業
集體企業也稱集體所有制企業。指生產資料和產品由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佔有的企業。它是通過對個體經濟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而產生,或者是由勞動群眾根據自願、互利原則聯合組成的。
3、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指的是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號)第九條規定,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4、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
5、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C. 市場主體包括哪些
市場主體,實際就是無數大大小小的企業與個體商戶組成的。包括所有的國企、民企、外企、合資企業、個體戶等。
D. 現行市場主體企業是指哪些
現行的市場是社會主義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同社會主義基本社會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市場經濟,體現社會主義的根本性質。
是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經濟體制。它使經濟活動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適應供求關系的變化;通過價格杠桿和競爭機制,把資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環節中去,並使企業實行優勝劣汰;運用市場對各種經濟信號反應靈敏的特點,促進生產和需求的及時協調。[1]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指通過市場的供求、價格、競爭等機制對社會資源配置起決定作用的體制。市場經濟是經濟分工與協作的產物,作為一種經濟活動,是生產社會化與現代化不可逾越的階段。計劃經濟仍然是國家調節市場和供應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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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建築市場主體包括哪些方面
說法一:建設市場的三大主體是監理單位,項目法人和設計、施工單位。
說法二:業主、承包商和中介機構
1、業主
業主是指既有進行某種工程的需求,又具有工程建設資金和各種准建手續,是在建築市場中發包建設任務,並最終得到建築產品達到其投資目的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他們可以是學校、醫院、工廠、房地產開發公司,或是政府及政府委託的資產管理部門,也可以是個人。在我國工程建設中常將業主稱為建設單位或甲方、發包人。
市場主體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包括各類自然人和法人。在市場生活中,不論哪類自然人和法人,總是要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同時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其中,企業是最重要的一類市場主體。因為企業既是各種生產資料和消費品的銷售者,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提供者,又是各種生產要素的購買者。
2、承包商
承包商是指有一定生產能力、技術裝備、流動資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設任務的營業資格,在建築市場中能夠按照業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態的建築產品,並獲得工程價款的建築業企業。按照他們進行生產的主要形式的不同,分為勘察、設計單位,建築安裝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非標准件製作等生產廠家,商品混凝土供應站,建築機械租賃單位,以及專門提供勞務的企業等;按照他們的承包方式不同分為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在我國工程建設中承包商又稱為乙方。
3、中介機構
中介機構是指具有一定注冊資金和相應的專業服務能力,持有從事相關業務執照,能對工程建設提供估算測量、管理咨詢、建設監理等智力型服務或代理,並取得服務費用的咨詢服務機構和其他為工程建設服務的專業中介組織。中介機構作為政府、市場、企業之間聯系的紐帶,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此種情況下誕生的造價通等建材詢價網站,此類網站的誕生也大大地方便了造價信息的查詢。發達市場的中介機構是市場體系成熟哥市場經濟發達的重要表現。
F. 市場主體包括什麼
摘要 市場主體是市場上從事交易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即商品進入市場的監護人、所有者。它具有自主性、追利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性。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以一定組織形式出現的法人;既包括營利性機構,也包括非營利性機構。因此企業、居民和其他非營利性機構構成了市場主體的諸要素。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社會成員或者居民始終是小商品經濟中基本的市場主體。
G. 電子商務的市場主體包括那些
電子商務按主體分類:
1、企業與企業之間(簡稱:B2B或B to B)的電子商務模式
B2B電子商務模式,以生產、籌措、商務支援綜合管理系統和信息資料互換為基礎,組件並運用資料庫和交換系統、以推動供應商、代理商、經銷商和廠商的「商業步驟重整工程」,實現企業業務的合理化和有效消減交易費用降低陳本。
我國企業上下遊客戶基本是長期固定的,企業原材料采購和市場經銷業務絕大部分都在固定的企業之間發生,開展B2B電子商務應該是傳統的大中型企業切入電子商務,利用信息網絡資源,全面進行市場和庫存管理的首選方式,它有利於降低企業采購及銷售的交易陳本。
B2B電子商務形式,應用領域主要集中於整合企業上下遊客戶關繫上,發展前提是企業內部和外部業務信息管理和網路傳輸的系統化和實用化,最大特徵是實現企業的業務合理化和消減綜合成本。
H. 市場主體類型分哪幾種分別涉及哪幾個稅種
市場主體是市場上從事交易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即商品進入市場的監護人、所有者。它具有自主性、追利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性。
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以一定組織形式出現的法人;既包括營利性機構,也包括非營利性機構。因此企業、居民和其他非營利性機構構成了市場主體的諸要素。
增值稅
定義: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消費稅
定義: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
營業稅
定義: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
I. 市場主體包括哪幾類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集體企業
集體企業也稱集體所有制企業。指生產資料和產品由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佔有的企業。它是通過對個體經濟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而產生,或者是由勞動群眾根據自願、互利原則聯合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