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哪個部門管理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的,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的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等行為。
2. 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哪個部門監管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葯監局三家合並的,目前縣一級已經改革到位,但市、省、中央還沒有,因此,市場監管局從業務上講歸上述三家管理。
它是由幾個單位的執法部門合並而成的,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拓展資料:
市場監督管理局簡介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一般是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成的。
1.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2.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
3.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4.考慮到葯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5.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成市場監督管理局: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2.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貫徹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
3.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行政執法責任
1.研究擬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3.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4.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
5.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管,負責經濟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和合同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
6.組織查處利用合同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3.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哪幾個局合並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葯品監督局合並而成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貫徹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准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行政執法責任如下:
1.研究擬定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2.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3.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八條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4.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不是工商局的下屬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是工商局的下屬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幾個單位的執法部門合並組成,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並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統一執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標准、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
5. 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的,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的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等行為。
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所查處的案件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受移送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四條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查處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案件,也可以將本部門管轄的案件交由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案件應當由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將案件交由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為依法由其管轄的案件存在特殊原因,難以辦理的,可以報請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或者指定管轄。
6.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哪三個局合並
原工商局,原質監局,原食葯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