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拆遷有哪些補償項目
一、房屋拆遷有哪些補償項目
1、房屋拆遷的補償項目有:
(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還有相對與徵收房屋造成的相關人員停業停產損失的補償;
(3)獎勵性補償費,政府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的補助和獎勵。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如下:
1、貨幣補償,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被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貨幣的形式對被徵收人的房屋價值給予補償的方式;
2、產權調換,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用自己購買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權補償給被徵收人,並按照被徵收房屋的價值與用於產權補償的價值進行差價結算的補償方式,被徵收的價值和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的價值均由相應的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規則評估確定;
3、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在徵收補償中,對被徵收房屋一部分實行貨幣補償,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補償,即是貨幣補償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在實行產權調換時,調換房屋面積的建築面積與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很難正好相等;即使相當,也可能在結構上不相同,需要進行價格結算。
『貳』 拆遷賠償包括哪些
一、拆遷賠償包括哪些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拆遷賠償包括以下內容: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遷賠償如何賠償
拆遷賠償應按如下規定賠償:
1、房屋補償費用補償被拆除房屋所有者的損失,按被拆除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分類,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用於補償被拆除住宅的臨時住宅和尋找臨時住宅的不便,按臨時住宅條件分類,按被拆除住宅的人口每月補助;
3、獎勵性補償費,鼓勵被拆除的房屋居民積極協助拆除房屋,或者自願放棄搬遷到郊外或者不要求拆除公司的住宅等權利,房屋拆除補償費的各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政策決定,拆除公司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變更。被拆除的人不僅可以得到住宅補償費,還可以得到搬家補償費的設備轉移費過度期間的臨時配置補助費。
『叄』 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補償項目
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補償項目主要包括下面幾項: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4、被拆遷人為房屋的所有人,拆遷補償的原則是對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兼顧對使用人的安置。因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對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權。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佔有、使用權,而房屋的收益、處分權利仍屬於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拆遷同時也會給承租人帶來一定的損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顧對使用人的安置;
5、拆遷補償的對象,是指在拆遷中因房屋拆遷而使房屋利益受到損失需要進行補償的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拆遷人對被拆遷的違章建築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