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資本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
1、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
我國資本市場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投資者現在還是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數量相對來說較少,兩者比重相差較大。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主要是以投機為主,而機構投資者則更注重對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似的資本市場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阻礙了這種穩定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
2、上市公司結構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機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
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企業雖經改制而成為股份公司,但實質上仍然是原來的國有企業,很難期望它能真正轉換經營機制。在國家股和法人股始終佔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流通股規模較小,很容易形成機構大戶操縱市場的局面。
(1)我國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措施有哪些擴展閱讀:
與貨幣市場相比,資本市場特點主要有:
1.融資期限長
至少在1年以上,也可以長達幾十年,甚至無到期日。例如:中長期債券的期限都在1年以上;股票沒有到期日,屬於沒有到期日,屬於永久性證券;封閉式基金存續期限一般都在15-30年。
2.流動性相對較差
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的資金多用於解決中長期融資需求,故流動性和變現性相對較弱。
3.風險大而收益較高
由於融資期限較長,發生重大變故的可能性也大,市場價格容易波動,投資者需承受較大風險。同時,作為對風險的報酬,其收益也較高。
在資本市場上,資金供應者主要是儲蓄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各種基金和個人投資者;而資金需求方主要是企業、社會團體、政府機構等。其交易對象主要是中長期信用工具,如股票、債券等等。資本市場主要包括中長期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
Ⅱ 關於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的論文
美國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美林證券被美洲銀行收購、世界經濟AIG告急等一系列突如其來的「變故」,使得華爾街金融危機愈演愈烈。鑒於華爾街在世界金融體系中的特殊地位,美國發生的金融風暴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全球金融市場的劇烈震動。盡管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金融體系的影(範文大全網)響比較有限,但由於我國存在著某些類似華爾街金融危機的「病因」,因此,吸取本輪美國金融風暴的教訓,對維護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筆者認為,面對日益嚴重的美國金融危機及其所帶來的全球金融動盪,至少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深刻反思。
(一)應當辯證看待金融創新
美國本輪金融風暴是次貸危機進一步延伸的結果,而次貸危機則與美國金融機構在金融創新中過度利用金融衍生品有關。美國房貸兩大巨頭(房利美和房地美)購買商業銀行和房貸公司流動性差的貸款,通過資產證券化將其轉換成債券在市場上發售,吸引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購買,而投資銀行又利用其「精湛」的金融工程技術,再通過創新將其進行分割、打包、組合並出售。由此,最初一元錢的貸款通過創新可以被放大為幾元,甚至十幾元的金融衍生產品,以至於最後沒有人再去關心這些金融產品的真正基礎價值,從而助長了短期投機行為,最終釀成了嚴重的次貸危機。因此,借鑒美國金融危機的教訓,我們有必要對金融創新進行重新審視,既要看到其對金融發展的促進作用,也要對金融創新的負面效應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以便在推動金融創新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防範由此帶來的金融風險。
(二)必須有效抑制市場投機
投機是市場的潤滑劑,但若投機過度就會嚴重損害市場穩定的基礎,甚至引發金融危機。回顧歷史上的金融危機,幾乎沒有一次不與過度投機有關。無論上世紀30年代的經濟金融危機、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還是目前美國的金融危機,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投機行為泛濫而引發。歷史和現實向我們昭示,要想實現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可持續發展,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抑制過度投機,嚴防投機泛濫。
(三)必須健全微觀金融運行機制
歷史和現實經驗表明,無論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形成的具體原因如何,最終都可以歸結為微觀金融制度的不完善。貝爾斯登、雷曼兄弟、美林、華盛頓互惠銀行等美國著名金融機構的危機甚至破產,就是源於內部經營管理機制的薄弱和風險控制機制的失效。試想,如果「兩房」能夠在購買商業銀行和房貸公司流動性差的貸款時注意風險控制,如果美國的大型投資銀行在購買住房抵押證券時能夠謹慎行事,如果其他金融機構能夠在投資中加強風險預測,或許不至於最終陷入倒閉的命運。因此,健全金融企業的經營管理機制,強化風險控制制度,是保證我國金融體系穩定、安全運行的根本環節。
(四)樹立信心是市場穩定的關鍵
美國金融危機的實踐表明,金融危機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歸結為信心危機,金融危機與信心危機的交互作用,會進一步加劇市場的動盪。因此,面對金融危機,如何重塑市場信心非常重要。具體到我國,當前證券市場持續低迷的狀況就是市場信心極度缺乏的印證。雖然美國金融危機還不可能對我國金融市場構成實質性影響,但面對日益動盪的國際金融環境,為了避免市場繼續向不利方向演進,應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重振市場信心。
(五)政府部門應當及時進行監管
美國此次金融危機早有先兆。早在3年前就有經濟學家發出警告,由美國房地產帶來的金融危機將會蔓延全世界。然而,遺憾的是這些警告並未引起美聯儲的重視。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我國金融業的監管當局,與中國證監會、保監會密切合作,在金融風險的防範和控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盡管人民銀行以及證監會、保監會做了大量工作,也防範和化解了不少金融矛盾和問題,但從近幾年的金融運行效果來看,我國金融監管的績效仍是不盡人意,一些消極金融現象屢禁不止。
Ⅲ 我國在1997年發生的亞洲金融危機時採取什麼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穩住了國內經濟形
(一)擴大國內需求,刺激消費,促進經濟增長。
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支撐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中共中央發出了指導性文件,調整投資計劃,擴大投資規模。
(二)外匯市場上,維護人民幣匯率穩定推動經濟發展。
在金融危機後,周邊許多國家對美元紛紛貶值。而朱鎔基領導的中國政府堅持人民幣不貶值。果斷加大對騙匯、套匯、逃匯的打擊力度,這大大增加了國內外投資者對中國經濟的信心,向國際社會展示了一個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
(三)加快金融體制改革,防範和化解金融危險。
我國大刀闊斧的改革金融監管體系,並改革了實行多年的貸款規模管理,逐步推行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
(3)我國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措施有哪些擴展閱讀:
1997年7月2日,泰國財政部和中央銀行宣布,放棄了自1984年以來實行了14年的泰幣與美元掛鉤的固定匯率制,實行浮動匯率,這標志著亞洲金融危機正式爆發。很快,危機開始從泰國向其它東南亞國家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等蔓延。
到1998年被稱為是發展奇跡的亞洲四小龍也沒有逃脫這場厄運。這不僅使已經連續10年高速增長東南亞國家的經濟遭受到重創,國際金融市場持續動盪,而且世界經濟環境日益惡化。
這次金融危機暴露了一些亞洲國家經濟高速發展的背後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如金融體系、經濟運行方式存在著嚴重缺陷。同時也為推動亞洲發展中國家深化改革,調整產業結構,健全宏觀管理職能提供了一個契機。
Ⅳ 我國為什麼願意與美方加強合作,共同維護國際金融市場穩定
國家利益是國家制定和實施對外政策的依據,我國與美國間存在著廣泛的共同利益,這是兩國合作的基礎。
Ⅳ 中國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
措施:
一、積極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亞洲有關國家的援助。1997年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國政府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安排的框架內並通過雙邊渠道,向泰國等國提供總額超過40億美元的援助。向印尼等國提供了進出口信貸和緊急無償葯品援助。
二、中國政府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從維護本地區穩定和發展的大局出發,作出人民幣不貶值的決定,承受了巨大壓力,付出了很大代價。此舉對亞洲乃至世界金融、經濟的穩定和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在堅持人民幣不貶值的同時,中國政府採取努力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的政策,保持了國內經濟的健康和穩定增長,對緩解亞洲經濟緊張形勢、帶動亞洲經濟復甦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中國與有關各方協調配合,積極參與和推動地區和國際金融合作。中國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第六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提出了加強國際合作以制止危機蔓延、改革和完善國際金融體制、尊重有關國家和地區為克服金融危機的自主選擇三項主張。
(5)我國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措施有哪些擴展閱讀
金融危機觸發因素
一、國際金融市場上游資的沖擊。當時在全球范圍約有7萬億美元的流動國際資本。國際炒家一旦發現在哪個國家或地區有利可圖,馬上會通過炒作沖擊該國或地區的貨幣,以在短期內獲取暴利。
二、亞洲一些國家的外匯政策不當。它們為了吸引外資,一方面保持固定匯率,一方面又擴大金融自由化,給國際炒家提供了可乘之機。如泰國就在本國金融體系沒有理順之前,於1992年取消了對資本市場的管制,使短期資金的流動暢通無阻,為外國炒家炒作泰銖提供了條件。
三、為了維持固定匯率制,這些國家長期動用外匯儲備來彌補逆差,導致外債的增加
Ⅵ 美國對維護世界金融市場秩序有哪些措施
考慮到美國是事實上的國際金融經濟中心,只要美國穩定自己的金融市場,保持自己經濟的持續增長,就是最好的措施。
Ⅶ 中國採取哪些措施應對金融危機,這些措施有什麼作用
國際社會的當務之急是繼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盡快恢復市場信心,遏制金融危機擴散和蔓延。主要發達經濟體應該承擔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實施有利於本國和世界經濟金融穩定和發展的宏觀經濟政策,積極穩定自身和國際金融市場,維護投資者利益。同時,各國應該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擴大經濟金融信息交流,深化國際金融監管合作,為穩定各國和國際金融市場創造必要條件。 當前,世界經濟增長放緩,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加,形勢嚴峻復雜。保持經濟增長是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基礎。各國應該調整宏觀經濟政策,通過必要的財政、貨幣手段,積極促進經濟增長,避免發生全球性經濟衰退。應該共同採取措施穩定國際能源、糧食市場,遏制投機行為,為世界經濟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國際社會尤其應該防止各種形式的貿易和投資保護主義,努力推動多哈回合談判早日取得積極進展。 國際社會應該認真總結這場金融危機的教訓,在所有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對國際金融體系進行必要的改革。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應該堅持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國際金融新秩序的方向,努力營造有利於全球經濟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應該堅持全面性、均衡性、漸進性、實效性的原則。全面性,就是要總體設計,既要完善國際金融體系、貨幣體系、金融組織,又要完善國際金融規則和程序,既要反映金融監管的普遍規律和原則,又要考慮不同經濟體的發展階段和特徵。均衡性,就是要統籌兼顧,平衡體現各方利益,形成各方更廣泛有效參與的決策和管理機制,尤其要體現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利益。漸進性,就是要循序漸進,在保持國際金融市場穩定的前提下,先易後難,分階段實施,通過持續不斷努力最終達到改革目標。實效性,就是要講求效果,所有改革舉措應該有利於維護國際金融穩定、促進世界經濟發展,有利於增進世界各國人民福祉。 根據以上考慮,我們主張重點實施以下改革舉措。一是加強國際金融監管合作,完善國際監管體系,建立評級機構行為准則,加大全球資本流動監測力度,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和中介組織的監管,增強金融市場及其產品透明度。二是推動國際金融組織改革,改革國際金融組織決策層產生機制,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組織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盡快建立覆蓋全球特別是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早期預警系統,改善國際金融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及時高效的危機應對救助機制,提高國際金融組織切實履行職責能力。三是鼓勵區域金融合作,增強流動性互助能力,加強區域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地區資金救助機製作用。四是改善國際貨幣體系,穩步推進國際貨幣體系多元化,共同支撐國際貨幣體系穩定。 各位同事! 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條件下,世界各國經濟金融關系日益緊密。這場金融危機不僅對發達國家金融市場造成嚴重沖擊,也使廣大發展中國家不同程度受到影響,這種影響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認識。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低,經濟結構單一,金融體系抗風險能力弱。國際社會在應對金融危機時,尤其要關注和盡量減少危機對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造成的損害。 第一,切實幫助發展中國家保持金融穩定和經濟增長。國際社會特別是發達國家應該承擔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採取切實措施,幫助發展中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克服困難。特別是在實施宏觀經濟政策時應該注意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避免加劇發展中國家的困境。國際金融組織應該通過放寬貸款條件等措施,建立更加便利化的機制,對遭受金融危機沖擊嚴重的發展中國家進行及時救助。應該支持新興市場國家保持經濟持續平穩增長的努力。 第二,切實保持和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發展中國家在實現發展方面面臨嚴峻挑戰,金融危機使他們的處境雪上加霜。如何既克服金融危機、又兼顧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這是全世界的共同責任。發達國家應該繼續履行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承諾,推進國際減貧進程。對於最不發達國家,更應該減免其債務,對其出口產品減免關稅,擴大技術轉讓,同時盡最大力量幫助其進行基礎設施建設,以增強其自我發展能力。 第三,切實保持發展中國家經濟金融穩定。發展中國家應該根據自身發展實際情況,採取正確的宏觀經濟政策,完善金融體系,提高防範金融危機能力,同時要努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保持經濟平穩發展。 各位同事! 今年以來,中國接連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國際金融危機使中國經濟發展也受到了影響。中國根據形勢變化及時調整政策,加強宏觀調控,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勢頭,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態勢沒有改變。中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本身就是對維護國際金融穩定、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貢獻。中國政府將繼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宏觀調控的預見性、針對性、有效性,著力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下大氣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實現農民增收,堅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實現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為促進世界經濟穩定發揮建設性作用。 為了推動經濟發展,中國政府已經採取了降低銀行存款准備金率、下調存貸款利率、減輕企業稅負等措施,最近又出台了更加有力的擴大國內需求措施,決定今年中央財政增加投資1000億元人民幣,用於加快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後重建,預計可帶動社會總投資規模4000億元人民幣。從今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國僅這些項目的建設就將投資近4萬億元人民幣。這些措施的實施,必將有力推動中國經濟發展,也有利於促進世界經濟發展。 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成員,中國一直積極參與應對金融危機的國際合作,為維護國際金融穩定、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願繼續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參與維護國際金融穩定、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的國際合作,支持國際金融組織根據國際金融市場變化增加融資能力,加大對受這場金融危機影響的發展中國家的支持。我們願積極參與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貿易融資計劃。 各位同事! 在前不久舉行的第七屆亞歐首腦會議期間,東亞領導人就加強區域金融經濟合作進行了深入討論,一致認為應該把加強金融合作、防範和抵禦金融危機作為加強區域合作的重點,積極推進靈活多樣的區域財經合作;充分利用已簽署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積極穩步推進亞洲資本市場發展,推進東亞自由貿易區進程,支持東盟一體化建設,反對和防範貿易保護主義。亞歐領導人也深入討論了當前國際金融經濟形勢,同意充分利用亞歐會議等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金融領域信息溝通、政策交流、監督管理等務實合作,有效監測、防範、應對金融風險,推動世界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各位同事! 國際金融市場穩定、世界經濟持續發展是關繫世界各國和各國人民福祉的大事。讓我們共同努力,通力合作、
Ⅷ 近年來,我國發展資本市場有哪些重要舉措
最大的決定就是國務院通過了《國九條》,這是實施任何決定的基石,在此基礎上,去年開始進行股權分置改革,並相繼實施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決定,進行了新公司法及證券法的修訂,兩交易所完善新上市規則及新交易規則,實行了新的發行制度
Ⅸ 央行對防控金融風險採取哪些措施
你好,央行為防控金融風險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一、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在總量適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調節好貨幣信貸供給,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繼續優化流動性管理,根據經濟金融形勢和資本流動的變化,合理安排工具組合、期限結構和操作力度,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處於適當水平,合理引導貨幣市場利率。靈活運用利率等價格調控手段,調節資金需求和投資儲蓄行為,促進經濟和價格總水平穩定。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把貨幣信貸和流動性管理的總量調節與強化宏觀審慎管理結合起來,並根據經濟景氣變化、金融機構穩健狀況和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等對有關參數進行適度調整,發揮好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措施的逆周期調節功能。
二、著力優化信貸結構,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扎實推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引導金融機構把握好貸款投放節奏和結構,切實到有保有壓,有扶有控。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有效信貸投入。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民生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技術改造等。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
三、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增強風險定價能力,積極探索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有效途徑。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推動匯率風險管理工具創新。順應市場需求,穩步擴大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品種和范圍。進一步做好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結算工作,做好人民幣跨境流動監測和監管工作,探索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繼續推進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掛牌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交易。密切關注國際形勢變化對資本流動的影響,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測預警。
四、推動金融市場規范發展,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優化融資結構,繼續鼓勵金融創新,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穩妥地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推動大型商業銀行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加快發方式轉型。扎實推進中國農業銀行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統籌考慮政策性金融總體發展,堅持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深化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改革,穩步推進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
五、有效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引導金融機構穩健經營。加強對民間借貸、房地產、政府融資平台等的監測分析,及時掌握風險狀況,從全局的、系統的、長期的視角處理好信貸合理增長和銀行貸款質量提升之間的關系,做好風險提示和防範工作。防範跨行業、跨市場風險,防範非正規金融及其他相關領域風險向金融體系傳導。既要防止金融風險蔓延,也要防止出現道德風險,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Ⅹ 求論文一篇 題目 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本科畢業論文 要求8000到10000字 加急 高分 謝謝
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所謂金融監管是指金融主管機關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運營情況實施監督和管理,以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保護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保障金融體系安全、健康、高效運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金融機構依法經營、監管當局依法監管是確保金融體系穩定的前提。金融監管的目的是防範金融風險發生,維護金融秩序穩定,保障金融體系的運行安全,保護資產所有者的利益。
一、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現狀與問題
(一)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現狀
1.金融監管體制的組織結構向部分混業監管或完全混業監管的模式過渡
英國的盧埃林教授在1997 年對73 個國家的金融監管組織結構進行研究, 發現有13 個國家實行單一機構混業監管,35 個國家實行銀行、證券、保險業分業監管,25 個國家實行部分混業監管。後者包括銀行證券統一監管,保險單獨監管(7 個);銀行保險統一監管、證券單獨監管(13 個)以及證券保險統一監管、銀行單獨監管(3 個)三種形式。受金融混業經營的影響,完全分業監管的國家呈現出減少趨勢。
2.金融監管法制呈現出趨同化、國際化趨勢
由於經濟、社會文化及法制傳統的差異,金融監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區風格,影響較大的有兩類:一是英國模式。歷史上,英國對金融業的監管主要採取行業自律形式,英格蘭銀行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形成了非正式監管的風格, 不以嚴格的法律、規章為依據,而往往藉助道義勸說、君子協定等來達到目的。二是美國模式,以規范化聞名於世,監管法規眾多, 為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營造了一個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自20 世紀70 年代以來,兩種模式出現了相互融合的趨勢,英國不斷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設;而美國則向英國模式靠攏,在不斷放鬆管制的同時增強監管的靈活性。不斷加深的金融國際化,客觀上需要將各國獨特的監管法規和慣例納入一個統一的國際框架之中。雙邊協定、區域范圍內監管法制一體化,尤其是巴塞爾委員會通過的一系列協議、原則、標准
等在世界各國的推廣和運用,都將給世界各國金融監管法制的變革帶來沖擊。
3.金融監管越來越重視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同業自律機制
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是實施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外部金融監管如果沒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國外銀行經營管理層的內控意識很強,國外商業銀行一般專門成立獨立於其他部門的、僅僅對銀行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的內部審計機構,並建立了健全的內控制度。近年來,由於巴林銀行、大和銀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嚴重事件的發生都與內控機制的缺陷有直接關系,國際金融集團和金融機構開始重新檢討和審視自己的內控狀況,許多國家的監管當局和一些重要的國際性監管組織也開始對銀行的內部控制問題給予前所未有的關注。金融機構同業自律機製作為增強金融業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國普遍重視。以歐洲大陸國家為代表,比利時、法國、德國、盧森堡、荷蘭等國家的銀行學會和某些專業信貸機構的行業組織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著監督作用。各
國都比較重視金融業工會組織在金融監管體系中所起的作用。
4.金融監管向國際化方向發展
隨著金融國際化的發展,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也不斷增強,各種風險在國家之間轉移、擴散不可避免。金融國際化要求金融監管的國際化。因此,西方各國致力於國際銀行聯合監管,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通過的《巴塞爾協議》,統一了國際銀行的資本定義與資本率標准。各種國際性監管組織也紛紛成立並進
行合作與交流。各國對跨國銀行的監管趨於統一和規范。
(二)我國金融監管存在的不足
現階段,我國實行的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專業化優勢較為突出,便於分散風險,而這一點亦導致了監管協調中深層次的問題。我國當前的金融監管形成了「一行三會」的局面,確立了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的分業監管格局,金融監管更具專業化,並且在改善監管體制、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國在金融監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不足。
1.分業監管與多頭監管並存,監管真空與監管重復並存,監管績效不夠高
首先,我國實行「一行三會」模式下的分業監管體制,在該體制下,以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為主,與其他一些監管部門如主要管理國債市場的財政部、管理企業債券市場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管理外匯的國家外匯管理局等一起.在分業監管的基礎上,共同實現對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管。在當前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同配合仍需加強的情況下,行業監管區隔和多頭監管的並存,往往導致金融監管真空和監管重復的難以避免,在金融混業經營環境中尤其如此。同時,機械的「分業監管」、「多頭監管」對我國金融業的「混業經營嚴及金融市場的國際化運作有著一定程度的制約作用,不僅易於積聚同質風險,而且也不利於鼓勵金融創新、激發金融創新的動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機構產權監護人功能缺失的情況下,國內金融機構的自律監管作用相對薄弱,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的內控機制難以形成,金融監管當局的風險監管要求未能轉化為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管理需求,從而使金融監管部門承擔了過多的責任,提高了金融監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監管效率。再次,我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本身也存在監管經驗不足、監管內容和手段不夠規范等共性問題,金融監管信息未能實現共享,監管的准確性、有效性難以保障。而隨著我國銀行、證券、保險業之間業務合作與跨行業並購的發展,金融業務的綜合化已是不爭的事實,以分業監管應對混業經營,必將大大降低以金融行業劃分為基礎的
分業監管體制的績效。
2.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不健全,法律監管機制不完善
首先,現有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不完備、系統性不強。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主要是由《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征券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各部委、中央銀行制定的部門規章等法律形式構成的。一方面,在現有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中,缺少針對金融危機的應急處理法律機制設計,在存款保險制度的法律規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當前已在金融市場實際運行的私募基金、產業基金,它們還沒有取得相應的法律地位,也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或者部門規章對其進行規范。很顯然,長期的法外運行,不僅不利於私募基金、產業基金的發展,而且也不利於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另一方面,在構成現有金融監管法制體系的眾多規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門規章的比重過大,實施起來缺乏權威性。同時,各規范性法律文件之間的銜接性不強,有的彼此之間甚至存在重復或沖突現象。這些都
勢必影響到金融監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監管行為的公信力。
其次,法律監管機制不完善,法律規范的可操作性不強。在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中,對市場准入、市場稽查、市場退出、謹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經有所涵蓋,但大多是原則性的簡單規定,缺少相關的實施細則,可操作性不強。以市場退出的法律機制建設為例,盡管200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為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礎,但由於金融機構的特殊性,該法的相關規定顯得過於原則化而使其在現實中操作性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銀行採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決,弱化了法律在市場退出過程中的規製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而金融危機的應急處理法律機制、徵信機構的法律規制機制、金融市場同業組織及其自律機制的法律設計的缺失更加凸顯了我國金融法律監管機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領域越位的同時,也存在著在另一些領域缺位的現象。
二、造成金融監管不足的原因
(一)監管目標不夠明確
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目標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目標是不同的。貨幣政策目標是宏觀目標,藉助貨幣政策工具調節貨幣供應量,以保持幣值穩定。而金融監管的目標較為具體,突出強調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1986)、《金融機構管理規定》(1994)和《商業銀行法》(1995)的內容看,我國的金融監管目標具有多重性和綜合性。金融監管既要保障國家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的有效實施,又要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競爭和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這實際上是將金融監管目標與貨幣政策目標等同看待,強化了
貨幣政策目標,弱化了金融監管目標,從而制約了金融監管的功效。
(二)金融監管獨立性不夠
巴塞爾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規定:促進有效銀行監管,必須具備穩健且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有效的市場約束,高效率解決銀行問題的程序以及提供適當的系統性保護機制等基本條件。更為重要的是,在一個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下,參與銀行監管的各個機構要有明確的責任和目標,並應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權和充分的資源。我國銀監會作為國務院下屬機構,在業務操作、制定和執行政策、履行職責時,較多地服從政府甚至財政部的指令。銀監會分支機構在實際監管中很難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約,當監管機構的監管行為觸動地方政府的利益時,地方政府往往對監管機構施加壓力,從而弱化了監管作用。
(三)金融監管機構協調性差
從金融監管機構的設置來看,我國基本上屬於分業監管模式。但是,這些部門的職責缺乏嚴格的界定,相互間缺乏協調。因而在實際操作中,常常導致監管
過程脫節、多頭、分散,使監管環節出現諸多漏洞。
(四) 金融監管措施不力
從金融監管手段看,我國金融監管長期依賴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監管以計劃、行政命令和適當的經濟處罰方式進行。基本金融法律與實際工作的要求相差甚遠,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監管難以做到有法可依和違法必究。從金融監管方式來看,我國的金融監管主要是外部監管。由於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機制不健全,自我監管能力極低,金融同業工會等行業自律性組織在我國也極為少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監督機構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檢查非常少。從金融監管內容來看,我國金融監管中的風險監管幾乎是空白,監管部門將主要精力放在機構審批和業務審批上,對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監管較少;金融監管和稽核也忙於完成上級任務,作用有限。從金融監管標准來看,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檢查和評級以及風險管理沒有一套統一的具體量化標准,監管行為隨意性強。
(五) 現行監管制度不利於金融創新
在現行分業監管制度下,銀行參與證券業務被限制,一些具有轉移風險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無法在市場立足,影響到證券機構的運作及策
略,證券市場表現出很強的短期投機性和不穩定性。
(六) 現行監管制度不利於金融業的規模集中
現行分業監管制度,不利於銀行業向「全能銀行」發展,影響其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對於證券、保險的嚴格限制、融資及投資渠道的缺乏、傳統單調的業務品種,加劇了同業之間的惡性競爭,使證券、保險行業競爭力下降。
三、解決我國金融監管不足的完善對策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制基本上是參照美國體制建立的,採取了分業經營和多頭監管模式」,其對於保障我國金融市場安全、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而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及其對世界經濟的危害,促使我們在反思美國金融監管缺陷、審視我國金融監管現狀的同時,不得不認真研判我國金融監管今後的走向。我們要抓住機遇,直面挑戰,勇於開拓,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的監管經驗,結合我國實際,迅速提高金融監管水平。
(一)在分業監管的現實基礎上,逐步趨於目標導向的統一監管模式
無論是分業監管還是統一監管,都有其存在的現實基礎。當前我國金融全球化和混業經營的廣度與深度都還不夠,分業監管體制總體上符合當前我國金融發展的狀況,對統一監管的緊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國金融業開放的時間還很短,開放的比例和規模也非常小,國際合作多限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商業銀行、證券機構和基金公司的合作與合資;另一方面,我國當前還是以分業經營為主,混業經營尚處於探索和試點過程中,金融「混業」的規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組織體系來說,無論是銀行業、保險業還是證券業,獨立的金融機構占絕大多數。銀證合作、銀行代銷基金等也還僅僅是表層的業務合作,完全突破分業界限的分屬不同金融行業的業務交叉、股權交叉等也才剛剛開始。除此之外,法律也還沒有為金融混業經營提供暢通的途徑。而針對金融危機中暴露出的分業監管的弊端,短期內則可通過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建設,有效整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減少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等現象,逐步進行完善。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金融創新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動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涌現,銀行業與非銀行金融業、金融業與非金融業(如房地產業)、貨幣資產與金融資產的界限變得越來越模糊,金融開放和金融混業經營越來越成為金融業發展的趨勢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單純的分業監管體制將越來越難以適應金融業發展的這種新趨勢。從長遠來看,我國必將建立以維護金融體系整體穩定和有效為目標導向的統一(混業)監管模式,這樣有利於整合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效率,減少監管套利與監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監管跨領域的金融產品,規範金融機構影響市場穩定的行為,更好地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合理確定監管內容,改進監管方式,鼓勵金融創新。擴大金融監管范圍,將金融創新業務和准金融業務納入監管范圍,加強央行對全社會金融風險的防範能力,防範金融創新和准金融業務可能導致的金融風險。
(二)順應金融市場的發展變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
目前,發達國家均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風險目標監管,其核心是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專業知識和信息,判斷最新發展趨勢和主要風險領域,及早發出預警信號。我國的金融監管方式也應由過去粗放式監管向風險目標監管轉變;由單純的業務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性監管並重、以風險性監管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單一的現場檢查,向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以非現場監督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手工檢查和現代化的計算機檢查互補、以計算機檢查控制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對金融違法的事後管制,向事前防範、正確引導金融機構的創新活動、將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有機結合的方向發展。在我國的金融監管中,非現場檢測和現場檢查都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由於宏觀經濟環境、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監管機構自身行為的影響,非現場檢測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須盡快建立規范化的非現場檢測體系、法律體系和風險監控指標,建立規范化的會計報告制度;利用計算機等先進工具,發揮網路監控作用;盡快實現對風險的事前預警,使非現場監測成為現場檢查的目標導向,現場檢查成為非現場檢測的基本依據。
改進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監管體制。應加強人民銀行與證監會、保監會在金融監管方面的協調工作,合理劃分各監管機構的監管范圍和職責;同時,在保持分業的基礎上加強各監管機關的溝通,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針對金融業必將實行混業經營的趨勢,未雨綢繆,為金融監管實現混業監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組織上和人才上的准備。
現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權力對金融市場的監管是通過金融監管法制的調整和規范作用實現的。金融監管的績效與金融監管立法的完善與否以及質量好壞有著直接的關系。面臨金融開放、金融創新、金融混業經營等金融市場發展的趨勢性要求,汲取美國金融危機的經驗和教訓,我國應該順應金融發展變化,及時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
具體而言,在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應在加強基礎性金融監管法制建設的基礎上,順應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趨勢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國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
1.要及時完善金融監管的主體性法律制度,制定與其相配套的法律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並對相關法律制度進行清理,對不適應的條款進行廢除或修訂。國家應盡快出台相關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應能夠涵蓋所有的金融業務,具有嚴密性、配套性和協調性。盡快制定已經出台金融法規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我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不健全問題,以法律形式明確接管的具體程序及具體措施, 明確金融機構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機構合並、分立、破產清算的形式、條件、程序及法律後果,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要根據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程度、監管需求及國際金融市場發展的趨勢,適時建立相關法律法規,彌補我國金融監管立法空白。如適時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建立金融市場退出機制、對私募基金和產業基金進行法律規范、加快徵信法制建設和標准化建設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場的規范化建設等。再次,順應金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立足我國金融市場安全和市場發展的需要,制定兼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實現對本國金融機構的境外業務以及外國金融機構在本國的金融業務的有效監管;促進國際間的金融交流與發展。
3.要轉變監管理念,將謹慎的風險監管確定為央行監管目標,對金融機構法人以風險監管為主,實行並表監管,對其分支機構以合規監管為主。
4.要實現監管方式由行政審批和現場監管為主向非現場監管為主的轉變,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現場監管網路,加強對金融機構法人的風險監管,及時有效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另一方面,減少金融管制,正確區分金融創新和金融違規,保持金融機構的競爭活力。
(三) 完善金融監管主體自身建設
我國目前金融業法定監管主體有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為適應後WTO 時期的監管需要,應加強監管主體自身建設。一是改進現有法定監管主體的權責制度,塑造具有獨立性和自主執法權的監管主體,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門的干預。二是加強監管機構的隊伍建設,提高監管的專業水平。三是為彌補法定監管主體的局限性,應補充監管主體,建立金融同業工會,藉助同業自律補救現有法定監管的不力,以同業公會充實法定監管主體和完善監管,制約和防範法定監管主體權力的濫用。
(四)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按照新資本協議要求,監管當局必須在強化合規性監管的同時重視安全性監管,逐步強化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約束。首先,要按照新資本協議要求制定相應的規章,強化對商業銀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管理及資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對銀行風險評估體系的合理性、准確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進行監督, 推動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科學化;再次, 針對國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偏低的問題,要制定相關政策,使其資本充足率盡快達到巴塞爾協議的要求;最後,要強化監管當局對銀行安全性監管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使其具有處罰的自主權。對於外資銀行的監管方面,要加強與在華外資銀行的母國中央銀行或監管當局的聯系,嚴格審查外資銀行的經營水平,經營業績和風險狀況;嚴格審查其擬任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防止國外金融風險在我國的擴散。加強與國際性金融監管組織的合作,及時掌握國際上先進的監管准則、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訓、信息溝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國際合作,促進我國金融監管制度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大力提高監管水平。
(五) 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
只有充分利用各種社會中介力量進行監管,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監管機構———中介機構———商業銀行自律組織的有效監管體系。通過行業自律的方式進行金融監管是世界普遍採用的形式,如香港銀行公會、美國的基金聯合會、台灣證券投資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等均屬金融行業自律組織。我國金融公會組織尚不健全,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銀行工會在行業內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減少國家在金融監督與矯正方面的成本。受現階段銀行信息披露質量、監管成本、監管資源等因素制約,法定監管部門的監管信息與實際情況總存在誤差。應該藉助社會審計等部門對銀行的財務報表和會計記錄進行檢查,並在條件成熟時強化信息披露,不斷完善社會檢查與監督機制。
最後,要強化監管當局對銀行安全性監管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使其具有處罰的自主權。對於跨境銀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國監管當局負責對其資本充足性、最終清償能力實施監管,東道國監管當局負責對其所在地分支機構的資產質量、內部管理和流動性等實施監管。同時,兩國監管當局要就監管的目標、原則、內容、方法以及實際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協商和定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