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起市場失靈的因素,政府的應對措施
一、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與後果
(一)不完全競爭
是指市場被某方控制,從而由一方確定市場價格而不是由供求雙方共同決定均衡價格。結果將導致社會福利剩餘凈損失。掠奪性定價和自然壟斷是兩種常見的不完全競爭定價模式。
(二)外部性影響
外部性是指對市場以外的其他人帶來的影響。這些影響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負面的。
(三)公共服務
公共服務是指給整個社會提供的服務,通常是由ZF而不是由私人部門提供。包括:救援、警察、法院、國防、外事政策、無線電視等。提供公共服務是ZF的主要職能之一。
(四)公益性設施的利用不完整
某些服務或者產品的消費雖然滿足排他性,並且私人部門可能願意提供以獲得利潤。但消費不滿足競爭性,生產者提供這類物品的數量與完全競爭條件情況下提供的數量相比會不夠充分,有關資源或設施不能被充分利用。包括:公共交通設施、公路和鐵路網建設等。
二、ZF干預經濟的主要措施
ZF要利用市場手段,加強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這些都是經濟正常運行的前提條件。同時由於市場失靈,需要ZF干預或管制。常見的干預形式是ZF直接生產,並且ZF對所生產的物品具有所有權。
ZF治理經濟離不開財政,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稅收是ZF收入的主要來源。完善稅收制度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ZF干預經濟的主要措施之一。稅源一般是私人和各類企業的收入。稅收必然會扭曲私有市場。
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也是ZF干預經濟可以採取的措施。價格管制是指ZF通過管制某些商品的價格,對此類產品的市場進行干預。 數量管制是指ZF限制某類產品的產量。這兩種管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負面效果,從而對市場效率造成影響。
2. 怎樣簡單的介紹市場失靈的原因和解決辦法
原因:公共產品,壟斷,外部影響,非對稱信息
解決方法:針對市場失靈的原因,可以採取不同的矯正措施。
(1)為了消除壟斷的影響,政府可以採取反壟斷政策。針對不同形式的壟斷,政府可以分別或同時採取行業的重新組合和處罰等手段,而這些手段往往是依據反壟斷法來執行。對反壟斷法及其執行的進一步說明。
行業的管制主要是對那些不適合於過度競爭的壟斷行業,如航空航天、供水等行業所採取的補救措施。這時,政府往往在保留壟斷的條件下,對壟斷行業實行價格控制或者價格和產量的雙重控制、稅收或補貼以及國家直接經營等管制措施。對上述政策的進一步說明。
(2)解決公共物品的供給是消除公共物品所造成的市場失靈的關鍵。做到這一點,可以依靠市場和非市場的集體決策兩種方式。利用市場決定公共物品的最優供給量的過程是通過消費者在既定收入和對公共物品偏好的條件下的個體需求曲線,在既定的供給量下加總所有消費者願意支付的價格,從而得到公共物品的市場需求曲線。然後,根據公共物品的生產成本得出的供給曲線與該需求曲線的均衡,決定公共物品的最優供給量。
公共物品供給量也可以利用具有集體性、非市場性和規則性特點的公共選擇。公共選擇的規則多採用一致同意和多數票規則。
(3)外部經濟效果是造成市場失靈的重要原因,解決這一問題的政策主要包括:稅收和補貼、政府直接調節以及明確產權和談判三種手段。稅收和補貼政策是向施加負的外部經濟效果的廠商徵收恰好等於邊際外部成本的稅收,而給予產生正的外部經濟效果的廠商等於邊際外部利益的補貼的一種手段,目的是使得廠商以社會收益和社會成本進行決策。直接調節是政府通過行政或法律的手段強行控制外部經濟影響,也可以將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經濟單位合並。
科斯定理的結論也被用來解決外部影響問題。科斯定理建議:政府無須對外部經濟影響性進行直接的調節,只要明確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當事人雙方的產權,通過市場談判就可以解決外部影響。
消除市場失靈的政策是根據不同的原因設計的,它們在一定的條件下起作用
3. 微觀經濟學角度 如何解決市場失靈問題
市場失靈是指市場無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勞務的情況。對經濟學家而言,這個詞彙通常用於無效率狀況特別重大時,或非市場機構較有效率且創造財富的能力較私人選擇為佳時。另一方面,市場失靈也通常被用於描述市場力量無法滿足公共利益的狀況。在此著重於經濟學主流的看法。經濟學家使用模型化理論解釋或了解這個狀況,市場失靈的二個主要原因為成本或利潤價格的傳達不適切,進而影響個體經濟市場決策機制。
次佳的市場結構。
市場失靈在某些經濟體的存在通常引起究竟應否由市場力量引導運作的爭論。而這也產生要用什麼來取代市場的爭議。最常見對市場失靈的反應是由政府部門產出部份產品及勞務。然而,政府幹預亦可能造成非市場的失靈。
市場失靈的原因:
1、公共產品。經濟社會生產的產品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私人物品,一類是公共物品。簡單地講,私人物品是只能供個人享用的物品,例如食品、住宅、服裝等。而公共物品是可供社會成員共同享用的物品。嚴格意義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非競爭性是指一個人對公共物品的享用並不影響另一個人的享用,非排他性是指對公共物品的享用無需付費。例如國防就是公共物品。它帶給人民安全,公民甲享用國家安全時一點都不會影響公民乙對國家安全的享用,並且人們也無需花錢就能享用這種安全。
2、壟斷。對市場某種程度的(如寡頭)和完全的壟斷可能使得資源的配置缺乏效率。對這種情況的糾正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政府主要通過對市場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干預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率。這方面的干預屬於政府的產業結構政策。
3、外部影響。市場經濟活動是以互惠的交易為基礎,因此市場中人們的利益關系實質上是同金錢有聯系的利益關系。例如,甲為乙提供了物品或服務,甲就有權向乙索取補償。當人們從事這種需要支付或獲取金錢的經濟活動時,還可能對其他人產生一些其他的影響,這些影響對於他人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然而,無論有益還是有害,都不屬於交易關系。這些處於交易關系之外的對他人的影響被為外部影響,也被稱為經濟活動的外在性。例如,建在河邊的工廠排出的廢水污染了河流對他人造成損害。工廠排廢水是為了生產產品賺錢,工廠同購買它的產品的顧客之間的關系是金錢交換關系,但工廠由此造成的對他人的損害卻可能無需向他人支付任何賠償費。這種影響就是工廠生產的外部影響。當這種影響對他人有害時,就稱之為外部不經濟。當這種影響對他人有益時就稱之為外部經濟。比如你擺在陽台上的鮮花可能給路過這里的人帶來外部經濟。
4、非對稱信息。由於經濟活動的參與人具有的信息是不同的,一些人可以利用信息優勢進行欺詐,這會損害正當的交易。當人們對欺詐的擔心嚴重影響交易活動時,市場的正常作用就會喪失,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也就失靈了。此時市場一般不能完全自行解決問題,為了保證市場的正常運轉,政府需要制定一些法規來約束和制止欺詐行為。在宏觀調控時要把握兩個原則:一是政府盡量不參與資源配置;二是一旦參與要以市場的手段來進行。針對市場失靈的三大表現,作為經濟主體的各級政府,發揮應有的經濟職能解決市場失靈問題,可以採取如下對策。
4. 解決市場失靈問題的最有效手段是什麼
①為了消除壟斷的影響,政府可以採取反壟斷政策。針對不同形式的壟斷,政府可以分別或同時採取行業的重新組合和處罰等手段,而這些手段往往是依據反壟斷法來執行的。
②解決外部性的問題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政府徵收庇古稅;第二種企業合並(兩家人變一家人);第三種規定財產所有權。通過嚴謹的數學驗證證明這三種方法都是可以達到帕累托有效的。
③解決公共物品的供給是消除公共物品所造成的市場失靈的關鍵。可以由政府運用「維克里-克拉克-格羅夫斯」機制,要求每個人如實匯報自己的保留價格,並按此保留價格來決定收稅的數量。政府來決定到底如何生產和生產多少公用物品。還可以運用中央集權制和投票的方法。
④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的方法;第一種,緩解或控制逆向選擇的辦法主要有兩種:
(1)政府履行其管理經濟的職能,對市場進行有效的干預。
(2)利用市場信號,通過信號顯示和信號甄別方式來緩解逆向選擇問題。市場信號甄別在進行市場交易之前,信息劣勢方首先以某種方式使得信息優勢方不得不發出表明自身特徵、品質、類型等的信號,以供信息劣勢方辨別、解讀,從而改變自己在市場交易中所處信息劣勢地位的行為。市場信號的有效性應建立在對市場中的假信號堅決清除基礎之上,而法律的有效性是能否清除假市場信號的關鍵;第二種道德風險的應對:風險分擔。第三種:委託-代理問題的應對:激勵機制的設計。例如:效率工資和分成制。
5. 什麼是市場失靈為什麼會出現市場失靈怎樣應對市場失靈
http://ke..com/view/133483.htm
6. 生活中有哪些「市場失靈」的例子,政府應如何應對
例如大蒜問題就是市場失靈,事實上在市場上大蒜的供給處於平橫狀態只是人為的造成大蒜價格的上升,這時政府就要給予干預。
政府幹預手段分為三個方面:
1.立法和行政手段
2.組織公共生產和提供公共物品
3.通過征稅和收費為政府各部門組織公共生產和提供公共物品籌集經費和資金。在大蒜問題上政府應從1,2兩方面干預。要嚴厲打擊那些哄抬物價的投資者嚴重可給予行政處罰,在生活上要給老百姓提供大蒜來緩解人為造成的供給不平衡的問題。
7. 如何解決公共物品引起的市場失靈
人們不願意購買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不會進入市場交易→→公共物品沒有價格→→生產者不願意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說明市場失靈是有一定順序的
8. 中國政府公共職能如何處理市場失靈
中國確實不是市場經濟,所以歐盟,日本和美國拒絕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國家地位是對的。
9. 怎樣解決市場失靈問題
政府要針對市場進行合理的宏觀調控
對於壟斷的形成
政府應當加強市場監管,設置扼制壟斷產生的法律,政策如規定限價等。營造更具公平競爭性的市場。但是某些如中國電網,中國國家航空航天科技集團等產業,是對我國基礎供應和社會穩定提供了保障,在中國這些企業的存在具有重要意義,不應戴有壟斷的帽子,政府應給予支持。
對於公告物品區域分配不均
政府應當加大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民生需求,同時進行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的基本素質素養,合理享受公共物資,建立和諧惠民的社會。
對於信息不對稱
政府應對生產產品的說明、標准做出具體的法律規定,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准確充實的信息服務,保證交易市場上的信息真實互通。
對於外部因素影響
政府可以通過施行稅收、罰金、補貼等方法消除市場的損失,維持具有穩定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