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看守所收到信後要多久才能到犯人手上
要看信件內容是什麼,如果是不涉及案情和有利於幫助穩定本人情緒的信件,收信人基本上能看到,時間長短要看管教的心情,管教心情好十天半月就能到收信人手上,管教心情不好或者收信人表現也不好,三兩個月才能收到或者就被管教扔垃圾桶了。
『貳』 看守所轉到監獄多久通知家屬。
有規定在罪犯收監後的五日內,由監獄向家屬發出通知書。
《監獄法》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是寫信通知家屬、在信上一般寫有犯罪情況,判多少年,所在監獄 、監區和有關會見日期等信息,探監需要帶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帶上身份證就可以),不用到居委會開證明。
(2)看守所信息多久給犯人擴展閱讀
各地監獄管理規定不盡相同,但在會見辦理方面流程都是一樣,以下用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的管理細則來說明。
《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罪犯會見管理實施細則》第三章 會見辦理
第十條罪犯入監後,監獄入監監區應當組織罪犯申報、登記需要會見的親屬、監護人信息。需要增加、變更信息的,由罪犯提出申請,監區審核,獄政管理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監獄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罪犯親屬、監護人會見,通知應當包括會見人范圍、會見時間安排、會見辦理流程、所需相關證件等內容 。
第十二條罪犯親屬、監護人首次會見,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能證明本人身份和與罪犯關系的有效證件、證明辦理會見手續。屬於罪犯已申報、登記的,由會見室審核辦理;未申報、登記的,由獄政管理部門審核登記後辦理。
非首次會見,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出生證等到會見室辦理會見 。
罪犯社會關系證明材料包括居委會、村委會、鄉鎮、街道、公證部門、戶籍機關等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罪犯的港澳台或外國籍親屬、監護人首次會見,由獄政管理部門審核、分管獄政管理工作的監獄領導審批後辦理。
非首次會見,由獄政管理部門審批後辦理。
『叄』 家人給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寫信多久能收到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執行,看守所關押的一般是嫌疑人,原則上不允許探視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請律師代為探望。看守所不接收在押人員信件。
『肆』 看守所送東西多久犯人能拿到
法律分析:一般當天就可以。
1、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2、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人犯進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以免犯罪人嫌疑人逃跑、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3、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4、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較大區別。
5、一般一個月能送2次衣服,看守所能送衣服,看守所有規定,所有的衣服和褲子上面都不允許有金屬,不準用皮帶,皮鞋也是不允許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伍』 一般寄信到看守所,什麼時候才能到犯人手裡,我男朋友已經進去兩個多月了
如果是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期間,因為還沒有法院判決,所以一般是不能看家屬的信件的。
你說的簽收,肯定不會是他本人簽收的,信也不可能給到他本人,只是壓在管教手裡。除非經過公安機關特許的特殊情況下,才會給本人看。看守所也不可能讓嫌疑人打電話的,禁止犯罪嫌疑人和任何人聯系。
如果急於見他,只能委託律師前去會見,這是唯一的辦法。
『陸』 看守所一般多久給犯人一封信
給犯人寄信,一般郵局會送到看守所,然後看守所再給主管管教,而管教什麼時候給犯人就不一定了;犯人回信也是先送到管教手裡,然後管教會每個星期集中送一次信,有的時間長有的時間短,根據地區不同而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
看守所對人犯發收的信件,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一律權交辦案機關處理。
『柒』 犯人從看守所被送到監獄多久給家裡通知書
沒有具體規定時間
『捌』 從看守所轉到監獄幾天給家屬下通知
從看守所轉到監獄,五日內給家屬下通知。
《監獄法》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六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第十七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符合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予以收監。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對其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對於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准。
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玖』 在看守所的犯人一般多久才能收到信多久才能回信
給犯人寄信,一般郵局會送到看守所,然後看守所再給主管管教,而管教什麼時候給犯人就不一定了;犯人回信也是先送到管教手裡,然後管教會每個星期集中送一次信,有的時間長有的時間短,根據地區不同而不同。
法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信,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准。
人犯與其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的近親屬以及外國近親屬會見、通信,或者外國籍人犯與其近親屬、監護人及其所屬國駐華使、領館人員會見、與外國通信,均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國家安全廳、局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看守所對人犯發收的信件,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一律交辦案機關處理。
『拾』 給看守所寄信多久能到犯人手裡
法律分析:給看守所寄信經過辦案機關檢查通過的,就會交到犯人手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八條 看守所對人犯發收的信件,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一律交辦案機關處理。